106 | 再對,依按閱所奏,將兵互習事藝,置簿。又以陶逵知橫州,劉澤知融州。是日,新工部員外郎董必送吏部,與小處知州。先是,必按衡州孔平仲奏常平違法,起獄,眾以為不當。尋又差察訪廣西,所為多刻薄。還除郎官,而舍人郭知章繳詞頭,送令趙挺之命詞。陳次升權給事中,又封駁,以為不當,未進呈間,必有奏訟知章、次升為元祐臺諫官,乞定奪平仲事。夔與安中以為不可,元度又適齋祠,遂得旨罷新命。餘問:「何以處之?」二公方愕然,遂再進呈,故有是命。上旨仍令批云:「不合輒訟言者,送吏部。」是日,以永寧郡王出合,宣麻,封睦王。甲午,出居東宮。 |
112 | 甲午,同呈孫路乞進築青南訥心、東冷牟等處。令便築青南,餘更相度從長施行。 |
117 | 是日,夔留身乞退,遂上馬之觀音院,骨肉皆已先出。亭午,上乃有旨,令不得般行李出。是日,與夔論收接西人公牒事,頗不同,餘云:「與北虜使商量,則唯欲廝殺,與西人說話,則唯欲廝殺。當時不分明說與北使,不出兵討伐西人,臣深以為恨。」二十三日方宣召,二十四日復入。 |
126 | 是日,夔召入,不奏事,留身退,押赴都堂,便上馬。上又問惇云:「意甚堅何故?」餘云:「惇自言久有去意,陛下恩禮既厚,惇何敢不留?」 |
131 | 戊戌,駕及兩宮,幸睦王府,以二十二日出閣也。 |
132 | 是日晚,遣劉瑗宣召夔,及封還表札,又批付中書,不許諸處收接文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