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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範圍: 三朝北盟會編 |
條件: 包含字詞「紹興十二年十一月癸巳 (1142/11/23)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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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卷二百十二》
10 ![]() | 十月,楊愿假戸部尚書,賀正旦國信使,何彥良假奉國軍承宣使副之。 秦檜以張中孚、張中彥歸於金國。十一月五日癸巳,樞密使張俊罷為鎮洮武寧泰寧軍節度使、醴泉觀使,封清河郡王張俊為樞密使,固其位而無請去意。秦檜欲去之,乃令侍御史王邈上言:「俊據清河坊以應䜟兆,占承天寺以為宅基,大男楊存中握兵於行在,小男田師古擁兵於上流,他日變生,禍不可測」。上曰:「張俊有策立復辟之功,非有謀反之事,皆不可言」。於是檜乃以孟忠厚為樞密使。俊素與忠厚不協,遂請罷去,乃罷為醴泉觀使,還三鎮節鉞,封清河郡王。邈字遐舉,嚴州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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