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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> -> 檢索 "紹興六年十二月戊戌 (1136/12/29)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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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內容:
檢索範圍: 三朝北盟會編
條件: 包含字詞「紹興六年十二月戊戌 (1136/12/29)」
Total 3

卷一百七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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紹興六年九月八日癸酉十二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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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月五日戊戌,韓世忠敗金人于淮陽軍。 趙鼎罷相,除觀文殿大學士、知紹興府、兼浙東安撫使。趙性之《中興遺史》曰:劉豫兵馬遁走,張俊獨對,乞乘勝取河南,擒劉豫父子也。及言劉光世驕惰不戰,不可為大帥,請罷之,上問:「曽與趙鼎議否?」曰:「未也」。上曰:「可與趙鼎議之」。俊見鼎,具道其故,鼎曰:「不可,劉豫机上肉耳。然劉豫嘗倚金人為重輕,不知擒滅劉豫,得河南故地,可保金人不侵入乎?如其侵入,何以禦之?且劉光世軍下統制,將轄輜重多出其門,若無故罷之,恐士卒懼而不安」。俊不悅,俊見上,請幸建康,鼎諌未便,遂罷鼎宰相,見以觀文殿大學士、知紹興府,安撫浙東。 張俊《行狀》曰:公未至平江府,時趙鼎等以議囘蹕臨安,公入見之次日,具奏曰:「獲聞聖訓,惟是車駕進止一事,利害至大,天下之事,不唱則不起,不為則不成,今四海之心,孰不思戀王室?叛冦相刼,脅之以威,雖有智勇,無由展謁,三嵗之間,頼陛下再造,士氣從之而稍振,民心因之而稍囘,正當示之形勢,庶幾乎激忠起懦,而三四大帥者,亦不敢有偷安茍且之心。今日之事,存亡安危所自以分,六飛儻還,則有識解體,內外離心,日復一日,終以消約,異日復欲下廵幸詔書,誰為深信而不疑者哉?始知朝廷姑以此為避地之計,實無異於天下故也。議者不過曰:秋冬有警,車駕難于逺避,夫軍旅同心,將士用命,扼淮而戰,破敵有餘,又不過曰:當秋而進,士有戰心,及春而還,絶彼窺伺,為此論者,特可紓一時之急,應倉卒之警,使年年為之,人皆習熟,謂我不兢,難乎其立國矣!陛下欲深居臨安,亦豈能安乎?」上翻然,從其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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