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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> -> 檢索 "保大三年四月乙酉 (1123/4/29)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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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內容:
檢索範圍: 三朝北盟會編
條件: 包含字詞「保大三年四月乙酉 (1123/4/29)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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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五

7
四月二日乙酉,金國遣察勒瑪、楊天壽同趙良嗣赴宣撫司,取未足人口,宣撫司以趙温訊與之。 良嗣同察勒瑪等往雄州取戶口,途次察勒瑪等曰:「兩國議如許大事,已十八九成,止為人口毫末」。良嗣云:「若張軫、趙溫訊韓昉等,果到本朝,良嗣必知之,今寔不聞,奈何?」楊璞暗以「㣲意見喻,若只得一兩箇𦂳要人來,便了得,良嗣既到宣撫司,亦以璞言之,故自以謂若得一二緊要人,如溫訊之徒,可以必了,然宣撫司頗難之,蓋恐已送溫訊,愈更滋蔓,終未得結絶。臣思度金國如得溫訊,乃可以畢事」,再三言宣撫司乞差人去取趙溫訊。初五日,趙溫訊來,長跪求見,良嗣諭溫訊云:「本朝固不欲諫議過去,謂溫訊,然金國必欲因此尋兵,大丈夫死生皆有道,生亦為民,死亦為民。借諫議一身以解兩國之兵,為利亦不淺」。相顧感泣,遂以溫訊付之。 茆齋自敘曰:貝勒先歸,僕與益等留涿州十日,候宣撫司發到賞軍銀絹三十萬疋兩,方發至燕京烏舎楊璞云:「計議事已定,但日近有燕京界職官趙溫訊李處能、王碩儒、韓昉等迯去南界,請先遣回,然後可議交割月日」,差察勒瑪同趙良嗣往雄州宣撫司取人,經七日,縛趙溫訊,回尼堪釋縛赦罪,復以溫言撫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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