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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範圍: 梁書 |
條件: 包含字詞「熙平元年五月 (516/6/16 - 516/7/14)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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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卷第二本紀第二 武帝中》
33 | 十五年春正月己巳,詔曰:「觀時設教,王政所先,兼而利之,實惟務本,移風致治,咸由此作。頃因革之令,隨事必下,而張弛之要,未臻厥宜,民瘼猶繁,廉平尚寡,所以佇旒纊而載懷,朝玉帛而興歎。可申下四方,政有不便於民者,所在具條以聞。守宰若清潔可稱,或侵漁為蠹,分別奏上,將行黜陟。長吏勸課,躬履堤防,勿有不脩,致妨農事。關市之賦,或有未允,外時參量,優減舊格。」三月戊辰朔,日有蝕之。夏四月丁未,以安右將軍豫章王綜兼護軍。高麗國遣使獻方物。五月癸未,以司空、揚州刺史臨川王宏為中書監,驃騎大將軍、刺史如故。六月丙申,改作小廟畢。庚子,以尚書令王瑩為左光祿大夫、開府儀同三司,尚書右僕射袁昂為尚書左僕射,吏部尚書王暕為尚書右僕射。秋八月,老人星見。芮芮、河南遣使獻方物。九月辛巳,左光祿大夫、開府儀同三司王瑩薨。壬辰,赦天下。冬十月戊午,以丹陽尹長沙王深業為湘州刺史。十一月丁卯,以兼護軍豫章王綜為安前將軍。交州刺史李畟斬交州反者阮宗孝,傳首京師。曲赦交州。壬午,以雍州刺史韋睿為護軍將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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