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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範圍: 資治通鑑 |
條件: 包含字詞「天保五年三月 (554/4/18 - 554/5/16)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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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卷一百六十五》
50 | 三月丁亥,長沙王韶取巴郡。魏得成都,未暇東略,故韶得乘而取之。取,言易也。 |
51 | 甲辰,以王僧辯為太尉、車騎大將軍。《考異》曰:《典略》作「二月甲子」。今從《梁紀》。 |
52 | 丁未,齊將王球攻宿預,杜僧明出擊,大破之,球歸彭城。將,卽亮翻;下同。 |
53 | 郢州刺史陸法和上啓自稱司徒,上怪之。王褒曰:「法和旣有道術,容或先知。」戊申,上就拜法和為司徒。 |
54 | 己酉,魏侍中宇文仁恕來聘。會齊使者亦至江陵,帝接仁恕不及齊使,使,疏吏翻。仁恕歸,以告太師泰。帝又請據舊圖定疆境,辭頗不遜,泰曰:「古人有言,『天之所棄,誰能興之,』《左傳》晉胥午之言。其蕭繹之謂乎!」荊州刺史長孫儉屢陳攻取之策,泰徵儉入朝,問以經略,復命還鎭,密為之備。馬伯符密使告帝,武帝太清三年,楊忠入寇,伯符以下溠城降之,因留于魏。復,扶又翻。朝,直遙翻。帝弗之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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