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Facebook上關注我們,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Twitter上關注我們,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新浪微博上關注我們,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豆瓣上關注我們,隨時得到最新消息
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
-> -> 檢索 "太和十六年正月壬戌 (492/2/18)"
檢索內容:
檢索範圍: 資治通鑑
條件: 包含字詞「太和十六年正月壬戌 (492/2/18)」
Total 1

卷一百三十七

77
魏主命羣臣議行次。五行之次也。中書監高閭議,以為:「帝王莫不以中原為正統,不以世數為與奪,善惡為是非。故桀、紂至虐,不廢夏、商之曆;厲、惠至昏,無害周、晉之錄。晉承魏為金,趙承晉為水,燕承趙為木,秦承燕為火。秦之旣亡,魏乃稱制玄朔;且魏之得姓,出于軒轅;《魏書》曰:魏之先出自黃帝軒轅氏。黃帝子昌意受封北國,有大鮮卑山,因以為號。據《史記》,以匈奴為夏后氏苗裔,蓋有此理。臣愚以為宜為土德。」按《魏書·帝紀》:道武天興元年,羣臣奏國家承黃帝之後,宜為土德。高閭蓋申前議耳。秘書丞李彪、著作郎崔光等議,以為:「神元與晉武往來通好,至于桓、穆,志輔晉室,事並見《晉紀》。神元,力微也;桓帝,猗㐌;穆帝,猗盧。好,呼到翻。是則司馬祚終於郟鄏,河南郡河南縣,周之王城,卽郟鄏也。郟,古洽翻。鄏,音辱。而拓跋受命於雲代。昔秦幷天下,漢猶比之共工,卒繼周為火德;《漢·律曆志》曰:《祭典》曰:共工氏霸九域。言雖有水德,在火木之間,非其序也;任智刑以彊,故霸而不王。秦以水德在周、漢木火之間,周人遷其行序,故易不載。卒,子恤翻。共,讀曰恭。況劉、石、苻氏,地褊世促,魏承其弊,豈可捨晉而為土邪?」司空穆亮等皆請從彪等議。壬戌,詔承晉為水德,祖申、臘辰。《考異》曰:《禮志》:「太和十五年正月,穆亮等言」云云。按《帝紀》:「十六年正月壬戌,詔定行次,以水承金。」蓋《志》誤以「六」為「五」耳。

喜歡我們的網站請支持我們的發展網站的設計與内容(c)版權2006-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網站上的内容,請同時加上至本站的鏈接:https://ctext.org/zh。請注意:嚴禁使用自動下載軟体下載本網站的大量網頁,違者自動封鎖,不另行通知。沪ICP备09015720号-3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,請在此提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