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|
檢索內容: |
---|
檢索範圍: 資治通鑑 |
條件: 包含字詞「永泰元年七月 (498/8/3 - 498/9/1)」 |
Total 4 |
《卷一百四十一》
76 ![]() | 秋七月,魏彭城王勰表以一歲國秩、職俸、親恤裨軍國之用。國秩,彭城國秩也;職俸,勰所居職合受之俸也;親恤,亦魏朝給勰以恤親者。勰,音協。魏主詔曰:「割身存國,理為遠矣。職俸便停,親、國聽三分受一。」親、國,謂親恤、國秩也。壬午,又詔損皇后私府之半,六宮嬪御、五服男女供恤亦減半,嬪,毗賓翻。在軍者三分省一,以給軍賞。 |
77 ![]() | 癸卯,以太子中庶子蕭衍為雍州刺史。為後蕭衍以雍州起兵張本。雍,於用翻。 |
78 ![]() | 己酉,上殂于正福殿。年四十七。遺詔:「徐令可重申前命。徐令,謂徐孝嗣也。孝嗣為尚書令,建武四年加開府儀同三司,辭不受。重,直龍翻。沈文季可左僕射,江祏可右僕射,江祀可侍中,劉暄可衞尉。軍政可委陳太尉;陳太尉謂顯達。內外衆事,無大小委徐孝嗣、遙光、坦之、江祏,其大事與沈文季、江祀、劉暄參懷。心膂之任可委劉悛、蕭惠休、崔慧景。」悛,七倫翻,又丑緣翻。 |
喜歡我們的網站?請支持我們的發展。 | 網站的設計與内容(c)版權2006-2024。如果您想引用本網站上的内容,請同時加上至本站的鏈接:https://ctext.org/zh。請注意:嚴禁使用自動下載軟体下載本網站的大量網頁,違者自動封鎖,不另行通知。沪ICP备09015720号-3 | 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,請在此提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