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1 | 夏四月庚午朔,未明,閔帝至衛州東數里,遇石敬瑭;帝大喜,問以社稷大計,敬瑭曰:「聞康義誠西討,何如?陛下何為至此?」帝曰:「義誠亦叛去矣。」敬瑭俛首長歎數四,曰:「衛州刺史王弘贄,宿將習事,請與圖之。」乃往見弘贄問之,弘贄曰:「前代天子播遷多矣,然皆有將相、侍衛、府庫、法物、,使群下有所瞻仰;今皆無之,獨以五十騎自隨,雖有忠義之心,將若之何?」敬瑭還,見帝於衛州驛,以弘贄之言告弓箭庫使沙守榮。奔洪進前責敬瑭曰:「公明宗愛伲,富貴相與共之,憂患亦宜相恤。今天子播越,委計於公,冀圖興復,乃以此四者為辭,是直欲附賊賣天子耳!」守榮抽佩刀欲刺之,敬瑭親將陳暉救之,守榮與暉鬬死,洪進亦自刎。敬瑭牙內指揮使劉知遠引兵入,盡殺帝左右及從騎,獨置帝而去。敬瑭遂趣洛陽。 |
32 | 是日,太后令內諸司至乾壕迎潞王,王亟遣還洛陽。 |
36 | 癸酉,太后下令廢少帝為鄂王,以潞王知軍國事,權以書詔印施行。百官詣至德宮門待罪,王命各復其位。甲戌,太后令潞王宜即皇帝位;乙亥,即位于柩前。 |
38 | 王弘贄遷閔帝於州廨,帝遣弘贄之子殿直巒往酖之。戊寅,巒至衛州謁見,閔帝問來故,不對。弘贄數進酒,閔帝知其有毒,不飲,巒縊殺之。 |
42 | 己卯,石敬瑭入朝。 |
43 | 庚辰,以劉昫判三司。 |
44 | 辛巳,蜀在赦,改元明德。 |
45 | 帝之起鳳翔也,召興州刺史劉遂清,遲疑不至。聞帝入洛,乃悉集三泉、西縣、金牛、桑林戍兵以歸,自散關以南城鎮悉棄之,皆為蜀人所有。癸未,入朝,帝欲治罪,以其能自歸,乃赦之。遂清,鄩之姪也。 |
46 | 甲申,蜀將張業將兵入興元、洋州。 |
47 | 乙酉,改元,大赦。 |
48 | 丁亥,以宣徽南院郝瓊權判樞密院,前三司使王玫宣徽北院使,鳳翔節度判官韓昭胤為左諫議大夫、充端明殿學士。 |
49 | 戊子,斬河陽節度使、判六軍諸衛兼侍中康義誠,滅其族。 |
50 | 己丑,誅藥彥稠。 |
51 | 庚寅,釋王景戡、萇從簡。 |
53 | 是時,竭左藏舊物及諸道貢獻,乃至太后、太妃器服簪珥皆出之,才及二十萬缗,帝患之,李專美夜直,帝讓之曰:"卿名有才,不能為我謀此,留才安所施乎!"專美謝曰:"臣驽劣,陛下擢任过分,然軍賞不給,非臣之责也。竊思自長興之季,賞赉亟行,卒以是驕;繼以山陵及出師,帑藏遂涸。雖有無窮之財,終不能滿驕卒之心,故陛下拱手於危困之中而得天下。夫國之存亡,不專繫於厚賞,亦在修法度,立紀綱。陛下苟不改覆車之轍,臣恐徒困百姓,存亡未可知也。今財力盡於此矣,宜據所有均給之,何必踐初言乎!"帝以為然。壬辰,詔禁军在鳳翔歸命者,自楊思權、尹暉等各賜二馬、一驼、錢七十緡,下至軍人錢二十緡,其在京者各十缗。軍士無厭,猶怨望,為谣言曰:"除去菩薩,扶立生鐵。"以闵帝仁弱,帝剛嚴,有悔心故也。 |
54 | 丙申,葬聖德和武欽孝皇帝于徽陵,廟號明宗。帝衰絰護從至陵所,宿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