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Facebook上關注我們,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Twitter上關注我們,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新浪微博上關注我們,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豆瓣上關注我們,隨時得到最新消息
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
-> -> 檢索 "天贊三年三月庚戌 (924/4/18)"
檢索內容:
檢索範圍: 舊五代史
條件: 包含字詞「天贊三年三月庚戌 (924/4/18)」
Total 2

莊宗紀五

10
庚戌,幽州奏,契丹寇新城。是日,詔:「諸軍將校,自檢校司空已下,宜賜葉謀定亂匡國功臣。自檢校僕射、尚書、常侍及諫議大夫,並賜忠果拱衛功臣。初帶憲銜者,並賜忠烈功臣。節級長行,並賜扈蹕功臣。」中書門下上言:「州縣官在任考滿,即具關申送吏部格式,本道不得差攝官替正官。」從之。五代會要》:同光二年,中書門下奏:「刺史、縣令有政績尤異,為眾所知;或招復戶口,能增加賦稅者;或辨雪冤獄,能拯人命者;或去害物之積弊,立利世之新規,有益時政,為眾所推者,即仰本處逐件分明聞奏,當議獎擢。或在任貪猥,誅戮生靈,公事不治,為政怠惰,亦加懲罰。其州縣官任滿三考,即具關申送吏部格式,候敕除銓注,其本道不得差攝官替正授者。」從之。有司上言:「皇帝四月一日御文明殿,受冊徽號,合服袞冕,御殿前一日,散齋于內殿。」從之。是日,李嗣源上表乞退兵權,詔不允。是時伶人景進用事,閹官競進,故重臣憂懼,拜章請退。癸丑左諫議大夫竇專上言:「請廢租庸使名目,事歸三司。」疏奏不報。唐州奏,木連理。詔:「先省員官,除已別授官外,其左散騎常侍李文矩等三十人卻復舊官,太子詹事石戩等五人宜以本官致仕,將作少監岑保嗣等十四人續敕處分。」丙辰,責授萊州司戶鄭玨等一十一人並量移近地。尚書戶部侍郎知貢舉趙頎卒,以中書舍人裴皞知貢舉。禁用鉛錫錢。

喜歡我們的網站請支持我們的發展網站的設計與内容(c)版權2006-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網站上的内容,請同時加上至本站的鏈接:https://ctext.org/zh。請注意:嚴禁使用自動下載軟体下載本網站的大量網頁,違者自動封鎖,不另行通知。沪ICP备09015720号-3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,請在此提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