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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範圍: 南史 |
條件: 包含字詞「和平四年五月 (463/6/3 - 463/7/1)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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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卷二 宋本紀中第二》
251 | 夏四月甲子,詔自今非臨軍戰陣,一不得專殺;其罪入重闢者,皆依舊先上須報,有司嚴加聽察,犯者以殺人罪論。五月丙子,詔自今刺史守宰動人興軍,皆須手詔施行;惟邊隅外警及奸釁內發,變起倉卒者,不從此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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