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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範圍: 革除逸史 |
條件: 提到「陳彥回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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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革除逸史》
13 | 十有二月以鄭賜為工部尚書,陳彥回為徽州知府,韓宜可為右副都御史,謫監察御史解縉為河州衛吏,以入臨非旨。是歲承天門災。 |
57 | 八月,詔諭安南、暹羅、爪哇、琉球、日本,西洋蘇門答刺、占城諸國。己未,秦王如京師。以袁廷玉為太常寺丞。癸丑,代王及其世子遜瑞如京師。是時,岷王與西平侯晟交惡,詔為平之,復命王佐副晟協守。壬戌,晉王如京師。丙寅,執左都御史景清。先是,星者奏:「文曲犯帝座甚急!」上固疑。及見清衣緋而入,委蛇不去,上呼左右收之,得衣衽中所匿利劍。因詰責,清亦吐實而死。己巳,以夏原吉為戶部尚書,金忠為工部侍郎。免畿內今年丁夫之役。下穀府長史劉璟獄。璟,誠意伯基之子也。北伐時從王朝京師,獻十六策不用。璟病免至,是召不起,逮赴詔獄,辮髮自經死。又逮禮部侍郎黃魁、太常少卿盧原質、左拾遺戴德彞、監察御史高翔、晉府長史程通、蘇州知府姚善、徽州知府陳彥回,俱以不屈就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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