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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> 孟子字義疏證

《孟子字義疏證》[查看正文] [修改] [查看歷史]

作者戴震
成書年代
版本
《孟子字義疏證》
數據項目ctext:5760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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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子字義疏證》,是清初學者戴震晚年的作品,共三卷,初稿原稱《緒言》,《孟子私淑錄》,戴震通過解釋《孟子》中的「理」、「性」之說,闡發自己的哲學思想,是其一生哲學思考的總結晶。段玉裁《東原先生年譜》載戴東原作劄記:「樸生平著述最大者為《孟子字義疏證》一書,此正人心之要。今人無論正邪,盡以意見誤名之曰理,而禍斯民,故《疏證》不得不作。」

戴震的《孟子字義疏證》著重於批駁程朱理學的「存天理,滅人慾」的理念,他指出「舉凡民之饑寒愁怨、飲食男女、常情隱曲之感,咸視為人慾之甚輕者矣,輕其所輕,乃『吾重天理也、公義也』,言雖美,而用之治人,則禍其人。」「今雖至愚之人,悖戾恣睢,其處斷一事,責詰一人,莫不輒曰『理』者,自宋以來,始相習成俗,則以理為如有物焉,得于天而具于心,因以心之意見當之也。于是負其氣,挾其勢位,加以口給者,理伸;力弱氣懾,口不能道辭者,理屈。嗚呼!其孰謂以此制事,以此制人之非理哉?」「尊者以理責卑,長者以理責幼,貴者以理責賤,雖失謂之順;卑者、幼者、賤者以理爭之,雖得謂之逆。于是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、天下所同欲達之于上,上以理責其下,而在下之罪,人人不勝指數。人死于法,猶有憐之者,死于理,其雖憐之。」程朱的「理欲之辨,適成忍而殘殺之具」,「誠見夫詖辭邪說之深入人心,必害於事,害於政,天下披其禍而莫之能覺也。」戴震並指責程朱「酷吏以法殺人,後儒以理殺人」。書中也批判宋儒的理學其實已雜以老莊哲學以及佛學,「程朱以理為如有物焉,實雜乎老莊釋氏之言」,「程子朱子之學,借階于老莊釋氏,故僅以理之一字易其所謂真宰、真空者,而餘無所易」。

此書約於乾隆四十一年冬之後完成,在此之前戴震僅與彭際清以書信討論過書中內容,也就是〈與彭進士允初書〉,此一信函長達五千言,實際是用來答覆彭際清的〈與戴東原書〉。《孟子字義疏証》一書在戴震生前並沒有得到認同,他的朋友不再與他聯絡,為躲避翁方綱方東樹等人責難,戴震甚至搬到范氏穎園去住。戴震曾以《孟子字義疏証》給彭紹升看,彭不滿意戴震批判程朱「以理為如有物焉,得于天而具于心」的說法。戴震回信表示「程朱以理為『如有物焉,得于天而具于心』,啟天下後世人人憑在己之意見而執之曰理,以禍斯民。更淆以無欲之說」。章學誠在戴震逝世後指責戴震「心術不純」和「醜詈程、朱,詆侮董、韓」。唯獨洪榜對此著倍加推崇:「夫戴氏論性道,莫備于其論《孟子》之書,而所以名其書者,曰《孟子字義疏証》焉耳。然則非言性命之旨也,訓故而已矣。要之,戴氏之學,有功于《六經》孔孟之言甚大,使後之學者,無馳心于高妙,而明察于人倫庶物之間,必自戴氏始也。」。

乾隆四十二年(1777年),洪榜應戴震之子戴中立之請撰寫《戴震行狀》中認為戴震功「不在禹下」,又將《答彭進士允初書》一文載入其中,朱筠卻表示說:「可不必載,性與天道不可得聞,何圖更于程朱之外,複有論說乎?戴氏所可傳者不在此。」洪榜再次寫信與之辨論:「閣下謂程朱大賢,立身制行卓絕;豈獨程朱大賢,立身制行卓絕,陸王亦大賢,立身制行卓絕;即老釋亦大賢,立身制行卓絕也。惟其如是,使後儒小生閉口不敢道。寧疑周孔,不敢疑程朱。而其才智少過人者,則又附援程朱以入老釋。」。張舜徽認為:「戴氏一生知已,要必以榜為最密矣。考論戴學得失者,必取資于是編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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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孟子字義疏證
  
  孟子字義疏證卷上
   理十五條
  孟子字羲疏證卷中
   天道四條
   性九條
  孟子字義疏證卷下
   才三條
   道四條
   仁羲禮智二條
   誠二條
   權五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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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RN: ctp:wb8298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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