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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> -> 檢索 "嘉祐六年六月庚申 (1061/6/28)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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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內容:
檢索範圍: 資治通鑑後編
條件: 包含字詞「嘉祐六年六月庚申 (1061/6/28)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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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六十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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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年春正月,權御史中丞王疇言:「比嵗兩制臣僚,不得與執政相見及臺諫官往還。議出一時,初無典故,當時論者即以為非。今執政與諫官已弛其禁,而臺官尚設科防。臣愚以為臺官主於議論,以補天子之聞見,豈一二人能周知天下事乎?兩制侍從之臣,皆國之選,今偶或相見,交自為疑,非所以示朝廷之大也。請自今兩制亦許與臺官相見」。從之。 戊申,降郢州防御使宗懿為信州團練使。宗懿葬其父濮安懿王,而自以本命日不臨穴故也。時任守忠䕶王葬事,凌蔑諸子,所饋遺近萬緡,而心猶未厭。宗懿得罪,守忠實為之。 癸丑,詔開封府:「自今有摹刻御書字而鬻賣者,重坐之。 二月丁巳,詔宗室賜名授官者,須年及十五,方許轉官。 乙丑,詔曰:「如聞良民子弟,或為人誘𨽻軍籍,父母泣訴而不得還者,朕甚閔之。自今有司審其所從來,𨽻籍百日內,父母訴官者還之」。 丙寅,録繫囚,降罪一等,徒以下釋之。戊辰,詔樞宻院,自今內殿崇班以上,須年二十方聽受差遣。 三月癸巳,賜禮部進士掖人王俊民等一百三十九人及第,五十四人同出身。諸科一百二人及第並同出身。特奏名進士、諸科四十三人同出身。諸州文學長吏考異:案宋史賜進士、諸科及第同出身二百九十五人,與長編不合,今姑從李氏。 己亥,富弼以母䘮去位。庚子,罷大宴。時同知禮院晏成裕言君臣之義,哀樂所同,請罷春宴,以表優䘏大臣之意,帝亟從其言。成裕,殊子弼妻弟也,議者或以為過云。壬寅,封皇第十一女為永夀公主,第十二女為寳夀公主。 甲辰,詔翰林學士承㫖宋祁遇直許一子主湯藥,祁以羸疾請之也。 戊申,幸後苑,賞花釣魚,遂宴太清樓,出御製詩一章,命從臣屬和以進。 詔:周六廟在西京者,令有司以三品祭服一、四品祭服二,及當用祭噐給之。考異、長編以是日詔封柴氏後為崇義公,今不從封柴氏後,已見四年四月。 夏四月辛酉,以權三司使包拯為給事中、三司使。拯在三司,凡諸管庫供上物,舊皆科率外郡,積以困民,拯特置塲和市,民得無擾。吏負錢帛,多縲繫,間趣逃去,械其妻子者,類皆釋之。 詔嶺南官吏死於儂賊,而其家流落未能自歸者,所在給食,䕶送還鄉。 庚午,以右正言王陶知衛州。時臺諌共言陳旭不當為樞宻副使,帝弗聽。陶既引疾在告,又先自乞罷,因許之。 丙子,命大理寺丞郭固編校秘閣所藏兵書。先是,置官編校書籍,而兵書與天文為秘書,獨不預,大臣或言固知兵法,即以命之。然兵書殘缺者多,不能徧補也。 庚辰,以樞宻副使、右諫議大夫陳旭為資政大夫、知定州,三司使、給事中包拯為樞宻副使,出禮部郎中、天章閣待制、知諫院唐介知洪州,右司諫趙抃知䖍州,兵部員外郎、兼侍御史知雜事范師道以本官知福州,殿中侍御史呂誨知江州。旭始除樞宻副使,或言旭隂結宦者,史志聰、王世寧等,故有此命。介等交章論列,且言旭頃為諌官,因張彥方事,阿附貴戚,已不為清議所與,及知開封府,嘗賤市富民馬,納外弟甄昴於府舍,恣意請託,帝以其章示旭,旭奏:「臣前任言職,弹斥內臣,其桀黠用事,如楊懐敏、何誠用、武繼隆、劉恢軰,多坐黜逐,今言者乃以此汚臣志,聰臣不識面,世寧弟娶臣妻,舅之孤女,久絶往來,若嘗薦臣,陛下必記其語,乞付吏辨劾。遂家居求罷。帝手詔召出之,介等復闔門待罪,頃之,復出,如是者數四,帝顧謂輔臣曰:「凡除拜二府,朕豈容內臣預議耶?而介等言不已,故兩罷之。 樞宻副使歐陽修言:「近見諫官唐介、臺官范師道等,因言陳旭事得罪,或與小郡,或竄逺方。陛下自臨御以來,擢用諍臣,開廣言路,雖言者時有中否,而聖慈每賜優容,一旦臺諌,聨翩被逐,命下之日,中外驚疑。臣謂方今言事者,規切人主則易,欲言大臣則難。臣自立朝,耳目所記,景祐中,范仲淹言宰相呂夷簡,貶知饒州。皇祐中,唐介言宰相文彥博,貶春州別駕。至和初,呉中復,呂景初、馬遵言宰相梁適並罷職出外,其後趙抃、范師道言宰相劉沆,亦罷職出外。前年韓絳言富弼貶知蔡州,今又唐介等五人言陳旭得罪,斥逐諫臣,非朝廷美事,阻塞言路,不為國家之利,而介等盡忠守節,未蒙憐察,欲望聖慈特賜召還介等,置之朝廷,以勸守節敢言之士。 初,諸路敦遣行義、文學之士赴京師者二十三人,其至者十六人,皆館於大學,即舍人院試論䇿,五月丙戍,賜徐州顔復潤州焦千之成都章禩、荊南樂京等七人進士出身,四人同出身,餘悉授試校書郎。復,太初子。禩,察子也。時濮州李植道卒,岳州顧立有期䘮,梓州袞、蜀州張中理、處州呉戭、廣安軍蒲伯明、越州呉孜等五人,辭不就試。復等既推恩,亦以試將作監主簿命之。 丁酉,詔天章閣待制、知諌院呂景初同詳定均稅。 翰林學士承㫖、工部尚書、知制誥、集賢殿修撰宋祁卒,贈刑部尚書。祁兄弟皆以儒學顯,而祁尤能為文章,善議論,清約莊重,不逮其兄。論者謂祁不至公輔,葢亦以此。祁自為遺奏,曰:「陛下享國四十年,東宫虛位,天下係望,人心岌嶪,為社稷深計,莫若擇宗室賢材,進爵親王,為匕鬯之主。若六宮有就館之慶,聖嗣蕃衍,則降封郡王,以避正嫡,此定人心、防禍患之大計也」。又自為左誌、右誌及治戒,以授其子。其子遵治戒不請諡,久之,張方平言祁法應得諡,諡曰景文。 己亥,馬軍副都指揮使、淮康節度使張茂實落管軍,知曹州。初,趙槩代韓絳為御史中丞,言茂實不宜典宿衛,未聽,及槩為樞宻副使,復言之,而言者又劾茂實販易公使所遣卒殺人於外,茂實因以老自請解兵權,始命出守。先是,翰林侍讀學士劉敞嘗奏言:「為國之道,防患於未然,逺嫌於萬一,所以安羣情、止邪謀也。伏聞張茂實本周王乳母子,嘗養宮中,故往年市人以狂言動茂實,頗駭物聽。近者韓絳又以讒說傾宰相,重揺人心,則是一茂實之身,逺則為小人所指目,近則為羣臣所疑懼,雖聖心坦然,於物無猜,恐未能家至戶曉,使人人不惑也。假令茂實,其心如丹,必無他腸,亦未能家至戶曉,使人人不憂也,如此,則備宿衛,典兵馬,適足以啟天下之惑,動天下之憂,甚非重宗廟、安臣民,備萬一之計。臣謂今日之宜,要令兩善,莫若解茂實兵權,處以外郡,於茂實不失富貴,而朝廷得逺嫌疑䇿之善者也。昔王郎自稱劉子輿,盧方自號劉文伯,因疑飾偽,未必皆有犯上之心,但流言驅扇,羣情眩惑,臣忝近列,方當逺出,心之所疑,不敢不極論,乞以臣言宻付執政商量。敞時受命知永興,久之,茂實乃罷。 詔凡府號、官稱犯父祖名而非嫌名及二名者,不以官品髙下,並聽回避。 庚戌,録繫囚,降罪一等,徒以下釋之,分命官録三京繫囚。 六月壬子朔,日有食之。初,司天言當食六分之半,是日未初,從西食四分,而隂雲雷電,頃之雨,渾儀所言不為災,權御史中丞王疇言:「頃嵗日食於正陽之月方食,時實亦隂晦,然於雲氣之間尚有見者,固不得同不食,當時有司乃稱食不及分,而宰臣集班表賀,甚失陛下祗畏奉天之意,恐今有司或援近例乞賀班者,臣故先事而言也。同判尚書禮部司馬光言:「日之所照,周徧宇宙,雲之所蔽,至為近狹,雖京師不見四方,必有見者,此乃天戒至深,不可不察。漢成帝永始六年九月日食,四方不見,京師見者,禍尚淺也,四方見京師不見者,禍變深也。日者人君之象,天意若曰人君為隂邪所蔽,災慝甚明,天下皆知其憂危,而朝廷獨不知也。食不滿分者,乃厯官術數之不精,當治其罪,亦非所宜賀也」。於是詔百官毋得稱賀,乙丑,太白書見。 庚申,賜草澤建安章友直銀百両、絹百疋。友直篆,國子監石經成,除試將作監主簿,辭不就,因有是賜。友直,得象之族也,得象為宰相,常欲官之,友直謝去,終其身不仕。 詔還曹利用所沒田宅。利用既昭雪,其家累請於朝,至是用祫享赦,書盡還之。 壬申,嵗星晝見。 甲戍,起復富弼為禮部尚書、平章事、昭文館大學士、監脩國史,弼辭不拜。故事,執政遇䘮皆起復,弼謂金革變禮不可用於平世。帝五遣使起之,卒不從命。考異:李燾曰:或言弼初與韓琦同在二府,左提右絜,圖致太平,天下謂之韓、富。既又同為宰相,𤦺性果斷,弼性審謹,𤦺質直,語或渉俗。俗謂語多者為絮,嘗議政事,弼疑難者數四,𤦺意急曰:又絮耶?弼變色曰:絮是何言與?又嘗言及宰相起復故事,𤦺曰:此非朝廷盛典也。於是弼力辭起復,且言:臣在中書,葢嘗與韓𤦺論此。今𤦺處嫌疑之地,必不肯為臣盡誠敷奏,願陛下勿復詢問,斷自宸慮,許臣終䘮。琦見之不樂,自是二人稍有間云。按此據司馬氏記聞及蘇氏別志,又參取弼所上劄子。然謂弼與琦自此積有隙,恐未必然,今不取。丙子,以司馬光知諌院,入對。 丁丑,命翰林學士呉奎、王珪同詳定茶法。考異實録,明年正月丁丑,乃命王珪。今從㑹要。 戊寅,以度支判官、直集賢院、同修起居注王安石知制誥。初,安石辭修起居注,既得請,又申命之,安石復辭,至七八乃受。及遷知制誥,自是遂不復辭官矣。時有詔今後舍人院不得申請除改文字。安石曰:「審如是,則舍人不得復行其職,而一聽大臣所為,自非執政大臣欲傾側而為私,則立法不當如此。今大臣之弱者則不敢為陛下守法,强者則挾上㫖以造令,諫官、御史無敢忤其意者,臣實懼焉」。安石由是與執政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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