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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> -> 檢索 "天聖乙丑年十月戊寅 (1025/11/22)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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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內容:
檢索範圍: 資治通鑑後編
條件: 包含字詞「天聖乙丑年十月戊寅 (1025/11/22)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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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十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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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春正月戊子,契丹遣宣徽南院使蕭從順等來賀長寧節,見於崇德殿,皇太后垂簾,置酒殿中以宴之,御史中丞薛奎館伴,從順欲請見,且言南使至契丹者皆見太后,而契丹使來獨不得見,奎折之曰:「皇太后垂簾聽政,雖本朝羣臣亦未嘗得見也」。從順乃已。及辭,從順有疾,命宰臣王曽押宴都亭驛,從順問曽曰:「南朝每降使車,悉皆假攝,何也?」曽曰:「使者之任惟其人,不以官之髙下,今二府八人,六嘗奉使,惟其人,不以官也」。從順默然。此據王曾言行錄,稍刪潤之。既而從順桀驁,稱疾留館,不以時發,帝遣使問勞,挾太醫診視,相屬于道,樞宻使曹利用請一切罷之,從順乃引去。 二月乙丑,權御史中丞薛奎罷為集賢院學士、知并州,或譛奎漏禁中語也。既而秦州闕守,帝以奎屢官西邊,習其土風,即改奎知秦州。秦州宿重兵,經費常不足,奎務為儉約,教民水耕,謹商算,嵗中廩粟積者三百萬,征算衍者三十萬,覈民隠田數千頃,復得芻粟十餘萬。 三月丙子,徙知河南府陳堯佐知并州。每汾水漲,州人憂溺,堯佐為築堤,植柳數萬本,作柳溪亭,民賴其利。 夏四月壬子朔,詔恤刑獄。是月,以龍圖閣直學士、刑部郎中劉燁知河南府。燁先世代郡人,後魏遷都,因家河南。唐末五代之亂,衣冠舊族多離去鄉里,或爵命中絶,而世系無所考,惟劉氏譜牒具存。燁嘗權發遣開封府事,獨召見,太后問曰:「知卿名族,欲一見卿家譜,恐與吾同宗也」。燁曰:「不敢」。他日數問之,燁無以對,因為風眩,仆而出,乃免。 五月庚寅,録繫囚。 癸巳,幸御莊觀刈麥,聞民舍機杼聲,賜織婦茶帛。己亥,賜杭州隱士林逋粟帛。兩浙轉運司言逋有節,行居西湖,二十餘年未嘗入城故也。 六月癸酉,環、原州屬羌叛冦邊,環慶都監趙士隆等死之,遣使者安撫陜西。 秋七月戊子,詔諸路轉運使察舉知州、通判不任事者。 壬寅,以前戶部郎中夏竦起復知制誥。竦才術過人,然急於進取,喜交結,任數術,傾側反覆,世目為姦邪。嘗上疏乞與修真宗實錄,不報。既而丁母憂,潛至京師求起復,依中人張懐德為內助,而王欽若雅善竦,因左右之,故有是命。 八月辛亥,知益州薛由言:「本州解發舉人,自張詠以來,例給館券至京。今得三司移文,乃責吏人償所給官物,恐非朝廷之意」。帝曰:「漢貢士皆郡國續食,今獨不能行之逺方耶?其令悉蠲之」。 戊午,以忠州鹽井嵗増,課夔州奉節、巫山縣舊籍民為營田,萬州户有稅者,嵗糴其榖,皆為民害,詔悉除之。 初,李諮等條上茶法利害,然論者猶爭言其不便,辛未,命翰林侍讀學士孫奭、知制誥夏竦等再加詳定。 九月庚辰朔,以戶部郎中、知制誥夏竦為契丹生辰使,度支副使、兵部郎中姜遵為正旦使,右正言、直史館張觀為契丹后正旦使,專遣使賀契丹后正旦始此。竦以父承皓與契丹戰沒,母喪未朞,義不可行,辭表有云:「義不戴天,難下穹廬之拜,禮當枕塊,惡聞夷樂之聲」。改命工部郎中、龍圖閣待制馬宗元。 是月,契丹主如燕。契丹雖立五京,而往來無恒月。至是,次南京,宴于內果園,燕人聚觀,爭以土物來獻。契丹主禮髙年,惠鰥寡賜酺,至夕,六街燈火如晝。士庶嬉逰,求進士得七十二人,命賦詩,第其工拙,以張昱等十四人為太子校書郎,韓欒等五十八人為崇文館校書郎。 冬十月乙卯,太白犯南斗。辛酉,以翰林學士、禮部侍郎晏殊為樞宻副使。 庚午,以宰臣王欽若為譯經使。唐譯經使以宰相明釋學者兼領之,本朝翻譯經、論。初令朝官潤文,及丁謂相始置使,而欽若乃因譯經僧法䕶等請為使,議者非之。 「十一月,孫奭等言十三場茶積而未售者六百一十三萬餘斤,盖許商人貼射,則善者皆入商人,其入官者皆麄惡不時,故人莫肯售,又園戶輸嵗課不足者,使如商人入息,而園戶皆細民,貧弱力不能給,煩擾益甚,又姦人倚貼射為名,強市盜販,侵奪官利,其弊如此,不可不革,請罷貼射法,官復給本錢市茶,而商人入錢以售之,於是茶法復壞。 司徒、兼門下侍郎、平章事、冀國公王欽若既兼譯經使,始赴傳法院,感疾,亟歸車駕臨問,賜白金五千兩。戊申卒,皇太后臨奠出涕,贈太師、中書令,諡文穆,遣官䕶葬事,録親屬及所親信二十餘人。本朝以來,宰相恤恩,未有欽若比者,欽若狀貌短小,項有附疣,時人目為「癭相」,智數過人,每朝廷有所興造,委曲遷就,以中上意,又性傾巧,敢為矯誕,太后以先朝所寵異,故復用之,及呉植事敗,太后滋不悅,同列稍侵之,欽若邑邑以沒太后解體,據溫公邑邑以沒,據江氏後有詔塑像茅山,列於仙官。本朝故事,敘班以宰相為首,親王次之,使相又次之,樞宻使雖檢校三師、兼侍中、尚書、中書令,猶班宰相下。咸平初,曹彬以樞宻副使兼侍中,位戶部侍郎、平章事,李沆下循舊制也。乾興中,王曽由次相為會靈觀使,曹利用由樞宻使領景靈宫使,時以宫觀使為重詔,利用班曽之上,議者深以為非,至是曽進昭文館大學士、玉清昭應宫使,同集殿廬,將告謝,而利用猶欲班曽,上閤門不敢裁,曽抗聲目吏曰:「但奏宰相王曽等告謝」。班既定,利用鬱不平,帝使張士遜慰曉之,庚申,詔宰相、樞宻使序班如故事,而利用志驕,尚居次相張,知白上,及聞召張旻於河陽為樞宻使,利用疑代已,始悔懼焉。 殿前副都指揮使楊崇勲嘗詣中書白事,屬微雨新霽,崇勲穿泥鞹登階,王曽頷之,不以常禮延坐崇勲,退劾奏其失,送宣徽院問狀,翌日,對帝,請傳詔釋罪,太后問其故,曰:「崇勲武夫不知朝廷之儀,舉劾者柄臣,所以振紀綱寛釋者,人君所以示恩德,如此則仁愛歸於上,而威令肅於下矣!」 癸亥,徙崖州司户參軍丁謂為雷州司戶參軍。謂以家寓洛陽,嘗為書自責,敘國厚恩,戒家人毋輒怨望,遣人致於西京留守劉燁,祈付其家,戒使伺燁會衆僚時達之。燁得書不敢私,即以聞,帝見之感惻,故有是命。宰相言:「謂天下不容其罪而竄之,今不縁赦宥,未可內徙」。帝曰:「謂斥海上已數年,欲令生還嶺表耳」。考異:李燾曰:魏泰敘此事繆妄最甚,今不取。張唐英所載差近之,故正史循用,然謂必不敢上表,特與其家人書爾。唐英亦誤。 乙丑,淮南節度使、檢校太師、同平章事張旻依前充樞宻使。太后微時嘗寓旻家,旻事之甚謹,后深德之,故復長樞府,尋改名耆。 癸酉,契丹始遣使來賀皇太后正旦。 戊寅,太白晝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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