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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> -> 檢索 "治平四年正月庚申 (1067/1/28)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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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內容:
檢索範圍: 資治通鑑後編
條件: 包含字詞「治平四年正月庚申 (1067/1/28)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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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七十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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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平四年春正月庚戌朔,羣臣上尊號册於大慶殿,太尉奉册授閤門使,轉授內常侍,由垂拱殿以進。是日,大風霾。 契丹賀正使在館故事,賜宴紫宸殿,時上不豫,命宰臣就館宴之。 丁已,帝崩於福寧殿。神宗即位,時年二十。百官入福寧殿發哀,聴遺制,見上於東楹,皆如嘉祐之儀,惟入垂拱殿後門,乃哭為異。帝初,晏駕,急召太子,未至,帝復手動,曾公亮愕然,亟告韓琦,欲且止勿召。琦拒之曰:「先帝復生,乃一太」。上皇愈促之。帝始為皇子被召,入戒舎人曰:「謹守,吾舎上有適嗣,吾歸矣」。及即位,每命近臣必以官而不名,大臣從容以為言,帝曰:「朕雖宮中命小臣,亦未嘗以名也」。 戊午,大赦,除常赦所不原者。百官進官一等,優賞諸軍,悉如嘉祐故事。惟百官拜赦不舞蹈,舞蹈者,嘉祐之失也。 己未,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,皇后為皇太后。以宰臣韓琦為山陵使。御史劉庠言:「禮,居喪不飲酒食肉。仁宗之喪,百官及諸軍朝晡皆給酒肉,京師羊為之竭,請給百官素食」。禮官以為然,執政不從。此據劉庠墓銘及司馬光日記。 庚申,羣臣拜表請聴政,不乆表三上,乃從之。 樞宻院召禮官問詔,「遼母后書當何稱?欲自稱重姪,稱彼為大母。判太常寺李柬之、同判太常寺宋敏求等以為當稱姪孫叔祖母,從之。三司使韓絳、翰林學士承㫖張方平奏疏曰:「祖宗平天下,収歛其金帛,納之內帑諸庫,其所以遺後世之業厚矣。自康定、慶厯以來,發諸宿藏,以助興發,百年之積,惟存空簿。近奉赦書,諸軍將校賞給已行支散外,至於文武百官,既遷官加職,其諸賜賚,若更循嘉祐近例,竊慮國家財力不堪供給,伏乞檢會真宗上仙及仁宗即位舊事施行,此乃先朝體例,非自今日裁損所營山陵制度,遺詔戒從省約,乞下三司及經由州縣,凡係科率所及路分,當職官吏,各據確數,明立期㑹,務在愛惜官私物力,今日月猶賖,足以辦集,至於諸色用度非所急者,不以小嗇為無益而弗為,不以小費為無傷而不節,深慮經逺之計,以底烝民之生方,今之切務,莫先於此矣」。太子右庶子韓維言:「臣竊聞故事,大行皇帝當有遺留物分賜臣下。臣伏思承平日乆,用度無節,以致公私匱乏,又國家不幸,四年之內,兩遭大故,營造山陵,及優賞士卒,所費不貲,若用嘉祐之例,厚行賜賚,臣恐為損不少。陛下若以為奉承先志,理不可罷,則望閲諸府庫,取服用玩好物以充用才足將意便可,不須過為豐侈?所有金帛諸物可以贍兵恤民者,願賜愛恤,以救當世之急弊」。奏入,詔遺賜,令內侍省取㫖裁減山陵制度,令三司奉行遺制。 初議山陵,上以手詔賜執政於資善堂曰:「國家多難,四年之中,連遭大喪,公私困竭,宜令王陶减節冗費」。且謂執政曰:「仁宗之喪,先帝避嫌,不敢裁減,今則無嫌也」。 癸亥,內出遺留物賜宗室、近臣有差。上謂執政曰:「仁宗御天下四十餘年,宮中富饒,故遺留特厚。先帝御天下才四年,固難比仁宗,然亦不可無也」。故所賜皆减嘉祐三分之一。 丙寅,始御迎陽門幄殿聴政,見百官。三司乞內藏錢三十萬緡助山陵支費,從之。 癸酉,羣臣拜表請御正殿,不許。表三上,乃許之。戊寅,以王陶為羣牧使。 二月己酉,始御紫宸殿見羣臣,退御延和殿視事,龍圖直學士韓維陳三事:一曰從權聴政,蓋不得已,惟大事急務,時賜裁决,餘當簡畧。二曰:執政皆兩朝顧命大臣,宜推誠加禮,每事諮詢,以盡其心。三曰百執事各有其職,惟當責任使以盡其材,若王者代有司行事,最為失體,其末又曰:「天下大事,不可猝為,人君施設,自有先後,惟加意謹重」。并注釋滕世子問孟子居喪之禮一篇,因推及後世變禮,以申䂓諷,上嘉納焉。 立安國夫人向氏為皇后。 丙戌,御垂拱殿。辛卯,白虹貫日。 壬辰,上手詔曰:「朕嘗侍先帝左右,恭聞徳音,以本朝舊制,士大夫之子有尚帝女者,輒皆升行,以避舅姑之尊,習行既乆,義甚無謂,朕常念此,寤寐不平,豈可以富貴之故,屈人倫長幼之序乎?可詔有司革之,以勵風俗。朕聞諭之始,欽仰稱歎,至於再三,不幸先帝後嬰疾疹,其議中寢,朕恭承遺㫖,敢不遂行,可令中書門下議,降詔有司,以發揚先帝盛徳」。於是令陳國長公主行見舅姑之禮,王師約更不升行,公主行見舅姑之禮,自此始。 三月,以樞宻直學士、禮部郎中王陶為右諫議大夫、權御史中丞。陶入對便殿,上引書咸有一徳,諭陶曰:「朕與卿一心,不可轉也」。問以時事,陶請謹聴納,明賞罰,斥佞人,任正士,復轉對以通下情,省民力以勸農桑,先儉素以風天下,限年藝以汰冗兵。 命天章閣侍制陳薦同修撰仁宗實錄。 降工部侍郎、御史中丞彭思永為給事中、知黄州,主客員外郎、殿中侍御史裏行蔣之奇為太常博士、監道州酒稅。先是,監察御史劉庠劾參知政事歐陽修入臨福寧殿,衰服下衣紫衣,上寢其奏,遣使諭修,令易之。朝論以濮王追崇事疾修者衆,欲擊去之,其事無由有。薛良孺者,修妻之從弟也,坐舉官被劾,冀㑹赦免,而修乃言不可以臣故徼幸,乞特不原,良孺竟坐免官,怨修切齒。修長子發娶鹽鐡副使呉充女,良孺因謗修帷簿,事連呉氏。集賢校理劉瑾與修亦仇家,亟騰其謗。思永聞之,間以語其僚屬之奇。之奇始緣濮議合修意,修特薦為御史,方患衆論,指以為姦邪,求所以自解,及得此,遂獨上殿劾修,乞肆諸市朝。上疑其不然,之奇引思永為証,伏地叩首,堅請必行。之奇初不與同列謀之後數日,乃以奏稿示思永挽,思永自助。思永以為帷簿之私非外人所知,但其首建濮議,違典禮以犯衆怒,不宜更在政府,上乃以之奇、思永所奏付樞宻院。修上章自列,乞選公正之臣為臣辨理。上初欲誅修,以手詔宻問天章閣待制孫思恭,思恭極力救解,上悟,復取之奇、思永所奏以入,并修章付中書,令思永之奇具傳達人姓名以聞。之奇言得自思永,而思永辭以出於風聞,年老昏繆,不能記姓名,因極陳大臣朋黨專恣,非朝廷福。修復言:臣忝列政府,動係國體,不幸枉遭誣陷,惟賴朝廷推究虛實,使罪有所歸。章凡三上,而充亦上章乞朝廷力與辨正虛實,明示天下,使門户不致枉受汚辱。於是上復批付中書,令思永等不得妄引浮說,具傳達人姓名并所聞因依。明據思永與瑾同鄉,力為瑾諱,乃言臣待罪憲府,凡有所聞,合與僚屬商議,故對之奇說風聞之由,然曖昧無實,嘗戒之奇勿言,無所逃罪,而之奇亦奏此事臣止得於思永,遂以上聞。如以臣不當用,風聞言大臣事,臣甘與思永同貶,故二人同降黜。上手詔賜修曰:數日來,以言者汚卿以大惡,朕曉夕在懐,未嘗舒釋,故數批出,詰其所從來,訖無以報。前日見卿文字,力要辨明,遂自引過。今日已令降黜,仍榜朝堂,使中外知其虛妄,事理既明,人疑亦釋,卿宜起視事如初,無恤前言。他日,上謂呉奎曰:蔣之奇敢言,而所言曖昩,既罪其妄,欲賞其敢。奎曰:賞罰難並行,乃止。考異:李燾曰:墨史孫思恭傳云:思恭性不忤物,犯之不校。歐陽修初不知思恭以為詐,及修為言者所攻,上將誅修手詔,宻問思恭:思恭極力救解,朱史以為言者攻修先帝加詰問,既辨明,賜手詔召之,豈有誅修之意!遂刪之」。按司馬光日記以之竒等奏付樞宻院,後數日,乃復取入,宻詔問思恭,必非墨史之妄。今仍掇取附見。 權知貢舉司馬光等上言:「所考試合格,進士許安世以下三百五人,分四等,明經、諸科二百一十一人,分三等。詔進士第一、第二、第三等賜及第,第四等賜同出身,明經諸科第一、第二等並賜及第,第三等賜同出身。敕下貢院放榜,安世及第二、第三人並為防禦、團練推官,其餘注官守選如例。 丙辰,命提㸃開封府界公事、祠部郎中陳汝羲判三司都磨勘司,以知開封縣、都官員外郎羅愷代其任。愷入見,上問府界事,皆不能知,上不悅。及見汝羲問之,應答詳敏。翼日,謂執政曰:「愷不才,宜復用汝羲,仍與館職」。執政言:「汝羲資序已髙,復為提㸃則下遷,宜但令試館職而已」。上從之。知制誥邵必言:「陛下新即位,以言語擢汝羲,如漢文賞上林嗇夫,恐臣下爭以利口求進,乞罷之」。不從。 昌王顥、樂安郡王頵乞解官行服,詔兩制與太常禮院詳定典禮。翰林學士承㫖張方平等言:「謹按大行遺制,喪服以日易月。自皇帝下至文武百官,並依先朝典故。惟宗室出則慘服,居則衰麻以終制,蓋一法度所以尊天子也。皇帝承大統,奉宗廟,昌王、樂安郡王當與宗室同例,不容以私恩為異」。從之。 丙寅,錢明逸罷翰林學士,為端明殿學士、兼龍圖閣學士。先是,御史蔣之奇言:「臣累奏彈明逸姦邪,及呉申、劉庠,亦嘗論列,先帝屬疾,未及施行,臣與明逸素無嫌隙,但以傾險憸薄,在仁宗朝附賈昌朝、夏竦、王拱辰、張方平之黨,陷杜衍、范仲淹、尹洙、石介之徒,朝廷一空,天下同疾,况文辭紕繆,政術乖疎,貪贓有聞,沈酒汚濫,豈可冒居禁苑?」而同知諌院傅卞亦有言,執政召明逸,示以臺諫章疏,使自引疾,因改命之。丁卯,三司言:「在京粳米約支五年以上,慮嵗乆陳腐,欲令發運司於上供年額權住起發五十萬石,於榖價貴處减和糴之數,變市金銀絹輸𣙜貨務封樁,分給三路,以備軍須」。從之。 壬申,尚書左丞、參知政事歐陽修罷為觀文殿學士、刑部尚書、知亳州。彭思永等既以論修貶而知雜事,御史蘇寀、御史呉申言猶不已,修亦三表乞罷,故命出守。初,英宗以疾未視朝,太皇太后垂簾,修與二三大臣主國論,每簾前奏事,或執政聚議,事有未同,修未嘗不力爭。臺諫官至政事堂論事,事雖非已出,同列未及啟口,而修已直前折其短,士大夫建明利害及所請。前此執政多媕阿不明白是非,至修必一二數之,曰某事可行,某事不可行,用是怨誹者益多。英宗嘗稱修曰:「性直不避衆怨」。修亦常誦故相王曾之言曰:「恩欲歸,已怨,使誰當?」既出守,遂連六表乞致仕,不從,修年方六十也。 癸酉,以樞宻副使、禮部侍郎呉奎參知政事。上欲用奎,宰相言:「陳升之有輔立陛下功」。上曰:「奎輔立先帝,其功尤大」。遂越次用之。奎入謝日,進治說三篇,上嘗語以追尊濮王事與漢宣帝異,奎對曰:「然。宣帝於昭帝祖行,昭穆不相當,又大臣所立,豈同仁宗能以義立先帝為子?先帝入奉大統,天下欣戴,雖先帝素有令聞,良由仁宗命之為子,所以人無異言。因言:「仁宗本意止在先帝,更無他擇,為大臣間有異議者遂輟,終能决意建立,此天地之恩,不可㤀也。追尊事,誠牽私恩」。上深然之,又言:「此為歐陽修所誤」。奎對曰:「韓琦於此事亦失衆心,臣數為琦所薦,天下公論,不敢君前有所隠」。他日,奎進言:「陛下宜推誠以應天,天意無他,合人心而已。若至誠格物物,莫不以至誠應於上,自然感召和氣。今民力困極,國用窘乏,直須順成,然後可及他事也。帝王之職,所難在判別忠邪?自餘庶務,各有司存,但不使小人得害君子,君子常居要近,則自治矣」。上因言:「堯時四凶猶在朝」。奎對曰:「四凶雖在,不能惑堯之聰明。聖人以天下為度,何所不容?未有顯過,固宜包荒,但不可使居要近耳」。 太常禮院言:「凖嘉祐詔書,定太廟七世八室之制。今大行皇帝祔廟有日,僖祖在七室之外,禮當祧遷。將來山陵畢,請以大行皇帝神主祔第八室。僖祖、文懿皇后神主依唐故事祧藏於西夾室,以待禘祫。自仁宗而上至順祖以次升遷。伏請下兩制、待制以上參議」。翰林學士承㫖張方平等言:「同堂八室,廟制已定,僖祖當祧,合於典禮,請依禮院所奏」。詔恭依。 乙亥,贈太師、尚書令、兼中書令定王乆良卒,贈太師。有司以允良起居無度,反易晦明,諡曰榮易。 初,蔣之奇劾歐陽修,上怒曰:「先帝大漸,邵亢建垂簾之議,如此,大事不言,而抉人閨門之私乎?」之奇以告呉申,申即劾亢。事下中書,上徐知其妄,中書亦寢申所奏。亢時同知貢舉,及出上殿自辨曰:「臣在先帝時,若有是請,必不為先帝所容。且先帝不豫以來,羣臣莫得進見,臣無由面陳,必有章奏。願陛下索之禁中,若得之,臣當伏誅。不然,則讒臣者豈得不問?願下獄考實」。上曰:「朕不疑卿,呉申所奏已不行矣」。閏月癸未,太白晝見。 甲申,夏國主諒祚遣使來獻方物,謝罪,請戒飭酋長守封疆,如去冬所賜詔㫖。復以詔答之曰:「茍封奏所敘,忠信弗渝,則恩禮所加,嵗時如舊」。仍賜絹及銀各五百疋、兩。 己丑,以京西轉運使、刑部郎中劉述兼侍御史知雜事。於是,蘇寀遷度支副使,中書奏以述代之。中丞王陶言述任非所長,上因賜陶手詔曰:「朕固疑述朝望不著,士大夫罕有稱者,方欲以訪卿,而卿適有論列,甚符朕意,豈得不謂君臣一心覧章賞嘆,至於三四反。凡執政選言事者,利在循嘿,録録輩此意了然可見,誠如卿論。呂誨、傅堯俞,朕固知其方正可使,止為先朝所逐,未欲遽用,俟其嵗月稍乆,任之亦未晩也。知雜御史誰可當者,朝夕宻以名聞」。然上亦竟用述。御史呉申言:「竊見先召十人試館職,而陳汝羲亦預,漸至冗濫,兼所試止於詩賦,非經國治民之急,欲乞兼用兩制薦舉,仍罷詩賦試䇿三道,問經史時務,每道問十事,以通否定髙下去留。其先召試人,亦乞用新法考試,明詔兩制詳定以聞」。其後翰林學士承㫖王珪等言,宜罷詩賦如申言,於是詔自今館職試論一首䇿一道。庚子,詔曰:「朕以菲徳承至尊,托於公卿兆民之上,惟治忽在躬,夙夜兢兢,上思有以奉天命,下念所以修政事之統,愧不敏明,未燭厥理。夫闢言路,通上下之志,欲治之主所同趣也。其布告內外文武羣臣,若朕知見思慮之所未及,至於朝之闕政、國之要務、邊防戎事之得失、郡縣民情之利害,各令直言抗疏以聞,無有所隠,言若適用,亦以得人,觀其器能,當從甄擢,惟爾文武,其各體朕,茲令之非徒也。 御史中丞王陶言:「臣奉詔別舉臺官,緣有才行可舉之人,多以資淺不應敕文,欲乞許舉三任以上知縣資序人為御史裏行」。從之。先是,陶乞復用呂大防、郭源明,執政以為意欲逼,已不悅。 工部郎中、知制誥王安石既除喪,詔令赴闕,安石屢引疾乞分司,上語輔臣曰:「安石歴先帝朝,累召不起,或以為不恭,今召又不至,果病耶?有所要耶?曾公亮對曰:「安石文學器業,時之全徳,宜膺大用,累召不起,必以疾病,不敢欺罔」。呉奎曰:「臣嘗與安石同領羣牧,備見其䕶前自用,所為迂闊,萬一用之,必紊亂綱紀」。上未審,奎重言之,癸卯,詔安石知江寧府。衆謂安石必辭,龍圖閣直學士韓維言:「臣今日聞除王安石知江寧府,竊以為非所以致安石也。何則?安石知道守正,不為利動,其於出處大節,料已素定於心,必不妄發。安石乆病不朝,今若才除大郡,即起視事,則是安石偃蹇君命,以要自便,臣固知安石之不肯為也。所可致者,惟有一事,即陛下向所宣諭,亦臣向所開陳者是也。若人君始初踐阼,慨然想見賢者,與圖天下之治,孰不願効其忠,伸其道哉?使安石甚病而愚則已,若不至此,必翻然而來矣。議者以為安石可以漸致而不可以猝召,是不知安石者之言,惟賢者可以義動而不可以計取,陛下斷而行之,母以前議為疑,則天下幸甚!」李燾曰:韓維論王安石,據維奏議具載之,足明安石進退失據也。已而詔到,安石即詣府視事,不復辭也。學士院言屯田員外郎夏倚、雄武節度推官章惇詩賦中等,詔以倚為江南路西路轉運判官,惇為著作佐郎。 甲辰,詔諸路帥臣及副總管,或有移易,可依慶厯故事,中書樞宻院參議。 以龍圖閣直學士、知蔡州呂公著,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司馬光,並為翰林學士。光累奏固辭,不許。上面諭光曰:「古之君子,或學而不文,或文而不學,惟董仲舒、揚雄兼之。卿有文學,尚何辭?」光曰:「臣不能為四六」。上曰:「如兩漢制詔可也」。光曰:「本朝故事不可」。上曰:「卿能舉進士髙等,而不能為四六,何耶?」光趨出,上遣內侍至閤門,強光受告,光拜而不受,趣光入謝,光入至庭中,猶固辭,詔以告置光懐中,光不得已乃受。他日,上問王陶曰:「公著及光為學士,當否?」陶曰:「二人者,臣嘗論薦矣,用人如此,天下何憂不治! 丙午,以屯田員外郎劉攽、著作佐郎王存為館閣校勘,太常丞張公裕、殿中丞李常為秘閣校勘,著作佐郎胡宗愈為集賢校理,並以召試學士院詩賦入等也。攽試入優等,故事當除直館,又員外郎例不為校勘,而攽素與王陶有隙,陶及待御史蘇寀共排之,故纔得館閣校勘。攽,敞之弟也。 夏四月,以殿中丞唐淑問為監察御史裏行,帝諭曰「朕以家世用卿,卿當謹家法,人臣病,外交隂附,卿宜自結主知,比言者尚抉剔細故,以為能濁,亂人聰明無益也,論事必務大體,乃為稱職」。淑問,介子也。 庚戌,請大行皇帝諡於南郊,召還陜西宣撫使、判渭州郭逵同簽書樞宻院事。御史中丞王陶言:「韓琦引逵二府,至用太祖出師故事,刧制人主,琦必有姦言,惑亂聖聰,願罷逵為渭州」。帝不可,曰:「逵,先帝所用,今遽罷之,是章先帝任人之失也」。 先是,御史臺以狀申中書云:「檢㑹《皇祐編勅》,常朝日,輪宰臣一員押班,近據引賛官稱宰臣,更不赴,竊慮此編勅儀制,別有衝替,伏乞明降指揮」。中書不報。中丞王陶因以狀白宰相,又不報。乙卯,陶遂劾奏韓𤦺、曾公亮不押常朝班,至謂𤦺、跋扈,引霍光、梁冀專恣事為諭甲子𤦺,公亮上表待罪,帝以陶章示𤦺,𤦺奏曰:「臣非跋扈者,陛下遣一小黃門至,則可,縛臣以去矣」。帝為之動,而陶連奏不已,帝以問知制誥滕甫,甫曰:「宰相固有罪,然指為跋扈,則臣以為欺天陷人矣」。丙寅,帝徙陶為翰林學士,司馬光權御史中丞,兩易其任。丁卯,光入對,言:「自頃宰相權重,今陶以論宰相罷,則中丞不可復為,臣願俟宰相押班,然後就職」。許之。時光中丞誥已進入,而王陶學士之命,中書獨持之不下。戊辰,呉奎、趙槩面對,堅請黜陶於外,帝不許,復請授羣牧使,許之。既而直批送中書,以陶為翰林學士。時宰相琦方在告不出,奎即具奏言:「閏月以來,寒暄不節,暴風屢作。今茲時雨愆亢,螟螣孶生,過不在他一王陶而已。昔唐徳宗疑大臣信羣小,斥陸贄,而以裴延齡等為腹心,天下稱為䦣主。今陶挾持舊恩,排抑端良,如韓琦、曾公亮不押班事,蓋以向來相承,非由二臣始廢。今若又行內批除陶翰林學士,則是因其過惡,更獲美遷,天下待陛下為何如主哉?陶不黜,陛下無以責內外大臣,展布四體已已。奎遂稱疾求罷。帝封奎劄子以示陶,陶復劾奎附宰相欺天下六罪。侍御史呉申、呉景奏乞留陶依舊供職,并劾奎有無君之心,數其五罪。帝以手札賜知制誥邵亢,趣進入陶學士誥,亢遂言:「御史中丞職在彈劾,隂陽不和,咎由執政,奎所言顛倒,失大臣體」。帝由是有逐奎意。龍圖閣直學士韓維言:「宰相跋扈,王法所當誅也,陶言是宰相,安得無罪?陶言非則安得罷臺職而已?今為翰林學士,是遷也。願廷對羣臣,使是非兩判。庚午,帝批付中書:王陶、呉申、呉景過毁大臣,陶出知陳州,申景,各罰銅二十斤,呉奎位執政而彈劾中丞,以手詔為內批,三日不下,其罷知青州,帝語張方平曰:「奎罷,當以卿代」。方平辭,且言:韓琦乆在告,奎免必不復起,琦勲在王室,願陛下復奎位,手詔諭琦,以全始終之分」。司馬光言:「奎名望素重,今為陶罷奎,恐大臣皆不自安,紛紛引去。陛下初即位,於四方觀聴非宜」。辛未,公亮入對,亦請留奎,帝許之。壬申,召奎,對延和殿慰勞之,使復位,曰:「成王豈不疑周公耶?」奎既復位,邵亢更以為言,帝手札諭亢曰:「此無他,欲起堅臥者耳」。蓋指琦也。初,王陶事琦甚謹,琦深器之。東宮始建,英宗命以蔡抗為詹事,琦固薦陶,文彦博私謂琦盍止用抗,𤦺不從。及帝即位,頗不悅大臣之專,陶料必多所易置,欲自規重位,故視琦如仇力攻之。彦博謂琦曰:「頗記除詹事時否?」琦大愧曰:「見事之晚,真宜受撻」。陶既至陳州,謝表詆宰相不已,中書擬再貶,光言:「陶誠有罪,然陛下欲廣言路,屈已愛陶,而宰相獨不能容乎?」乃止罷諸州嵗貢飲食果藥,凡四十三州七十種。 癸酉,詔陜西、河東經畧、轉運司察主兵臣僚怯懦老病者以聞。中丞司馬光上疏論修身之要三:曰仁,曰明,曰武。治國之要三:曰官人,曰信賞,曰必罰,其說甚備,且曰:「臣昔為諫官,即以此六言獻仁宗,其後以獻英宗,今以獻陛下平生力學所得,盡在是矣」。是月,録京師繫囚,遣使循行陜西、河北、京東西路體量安撫。 五月辛巳,以乆旱,命宰臣禱雨。 韓𤦺、曾公亮言:「臣等近以王陶彈奏,不過文徳殿押班,先嘗面奏,舊以前殿退晚,及中書聚㕔見客,日有機事商議,故不及押班,為嵗已乆,即非始自。臣等今檢詳唐及五代㑹要,每月凡九開延英,則明其餘不坐之日,宰臣須赴正衙押班,及延英對宰臣日未御內殿前,令閤門使傳宣放班,則宰臣更不赴正衙押班明矣。本朝自祖宗以來,繼日臨朝,宰臣奏事祥符勅,宰臣依故事赴文徳殿押班行之,不乆漸復隳廢,縁中書朝退後議政,動踰時刻,若日赴文徳押班,則機務常有妨滯,乞下太常禮院詳定」。司馬光言:「舊制當押班,不須詳定」。癸未,詔:「自今晝刻辰正垂拱奏事未畢,聴宰相不赴文徳殿,令御史臺放班退。未及辰正,並依祥符勅,令永為定制」。 甲辰,以屯田員外郎張唐英為殿中侍御史裏行,從翰林學士王珪、范鎮之薦也。唐英初調榖城令,縣圃嵗畦薑,貸種與民,還其陳,復配買取息。唐英至,空其圃,植千株栁,作栁亭於其中,聞者咨美。英宗初立,唐英上謹始書言:「為人後者為之子,恐他日有引定陶故事以惑聖聴者,願杜其漸」。既而濮議果起,珪鎮謂唐英有先見之明,故薦之。 乙已,寶文閣成,置學士、直學士、待制官,奉英宗御書藏於閣。戊申,遼有司奏新城縣民楊從謀反,偽署官吏。遼主曰:「小人無知,此兒戲耳」。獨流其首惡,餘釋之。 河北旱,民流入京師,待制陳薦請以便糴司陳粟貸民户二石,從之。司馬光上疏曰:「聖王之政,使民安土樂業,而無離散之心,其要在於得人而已。以臣愚見,莫若擇公正之人為河北監司使,察災傷州縣,守宰不勝任者易之,然後多方那融斗斛,使賑濟土著之民,居者既安,則行者思反,若縣縣皆然,豈復有流民哉?」於是詔河北運司約束州縣,倍加存恤。己未,以龍圖閣直學士、知成都府趙抃知諫院,入謝,帝謂抃曰:「聞卿入蜀,以一琴一鶴自隨,為政簡易,亦稱是耶?」故事,近臣自蜀還者,必登省府,不為諌官,大臣以為疑,帝曰:「吾賴其言耳!倘欲大用,何必省府乎?」抃上疏言任道徳、委輔弼、別邪正、去侈心、信號令、平賞罰、謹機宻備、不虞、勿數、赦容諌諍十事,又言吕誨、傅堯俞、范純仁、呂大防、趙鼎、馬黙皆骨鯁敢言乆譴,不復無以慰搢紳之望,復論五費,謂宫掖、宗室、官濫、兵冗、土木之事,多見納用。 辛未,詔天下官吏有能知差役利害可以寛減者,實封條析以聞。先是,三司使韓絳言:「害農之弊,無甚差役之法。重者衙前多致破産,次則州役亦須重費。向聞京東民有父子二丁,將為衙前,父告其子云:吾當求死,使汝曹免於凍餒,遂自經而死。又聞江南有嫁其祖母及與母析居以避役者,又有鬻田減其户等者。田歸官戶不役之家,而役併於同等見存之戶。望令中外臣庶條其利害,委侍從、臺省官集議裁定,使力役無偏重之患,則農民有樂業之心」。帝納其言,故有是詔。役法之議始此。 陜西轉運使薛向言:「知青澗城种諤招西人朱令陵,最為橫山得力酋長,已給田十頃宅一區,乞除一班行使,夸示諸羌,誘降橫山之衆」。詔增給田五頃。諤,世衡之子也。向在英宗時,嘗獻《西陲利害》十五篇。去冬,又上疏陳禦邊五利:「一曰任將帥以制其衝,二曰亟攻伐以罷其敵,三曰省戍兵以實其力,四曰絶利源以敝其國,五曰惜經費以固其本。疏奏,英宗稱善。嘗置諸左右,帝見而奇之,㑹邊臣多言橫山族帳可招納者,是日召向入對,凡向所陳計䇿,帝皆令勿語兩府,自以手詔指揮。 知汀州周約進桐板二片,其木成文,有「天下太平」四字,賜奬諭付史館。 乙亥,御史張紀言:「近嵗以來,百司庶務,多稟决於中書,臣謂政府不當侵有司之職,有司亦不當以細務汨政府」。詔中書、樞宻院應細務合歸有司者,條析以聞。後中書具三十一事,樞宻院具六十二事,皆歸之有司。 秋七月庚辰,翰林承㫖張方平等言:「本朝典禮,循唐之舊,真宗、仁宗皆祀於明堂,以配上帝。今季秋大享明堂,伏請以大行皇帝配」。詔恭依詔察富民與妃嬪家婚姻夤緣得官者。 己丑,命戶部郎中趙抃、刑部郎中陳薦詳定中外封事,帝以命張方平、司馬光,至是,復令抃等同之。 辛夘,告大行皇帝諡於天地、宗廟、社稷。 壬辰,上寶册於福寧殿。 帝初即位,內臣以覃恩升朝者,皆罷內職,獨勾當御藥院髙居簡等四人留如故。司馬光疏言:「居簡資性姦回,工讒善佞,乆處近職,罪惡甚多。頃在先朝,依憑城社,物論切齒,及陛下繼統,乃復先自結納,使寵信之恩過於先帝,願明治其罪,以解天下之惑」。帝曰:「祔廟畢自當去」。光曰:「閨闥小臣,何繫山陵?先後舜去四凶,不為不忠,仁宗貶丁謂,不為不孝」。帝從之。癸巳,居簡罷為供備庫使。 乙未,以三司檢法官呂恵卿編校集賢書籍。恵卿與王安石雅相好,安石薦其才於曾公亮,公亮遂舉恵卿館職。恵卿,晉江人也。 辛丑,熒惑晝見,凡三十五日。考異宋史神宗紀、天文志皆無。今據遼史道宗紀書之。 丙午,文州曲水縣令宇文之邵上書,指陳得失,之邵漢州緜竹人為曲水,令轉運使以輕縑髙其價,使縣配賣之,邵言:「縣下江上山,地狹人貧,耕者亡幾,方嵗儉饑,羌夷數入冦,不可復困之以求利。轉運使怒,會帝即位求言,乃上書曰:「千里之郡,有利未必興,有害未必除者。轉運使、提㸃,刑獄制之也。百里之邑,有利未必興,有害未必除者,郡制之也。前日赦令,應在公逋負一切蠲除,而有司操之益急,督之愈甚,使上澤不下流而細民日困,如擇賢才以為三司之官,稍假郡縣以權,則民瘼除矣。然後監畨棸蹶楀之盛,以保安外戚,考常棣角弓之義,以親睦九族,興墜典,拔滯淹遠,夸毗來忠讜,凡所建置,必與大臣共議,以廣其善,號令威福則專制之,如此則太平可拱而俟也」。書奏不報,喟然曰:「吾不可仕矣!」遂以太子中允致仕,時年未四十,自強於學,不易其志,屏居十五年而終。司馬光曰:「吾聞志不行,顧祿位如錙銖,道不行,視富貴如土芥,今於之邵見之」。范鎮亦曰:「之邵位下而言髙,學富而行篤,少我二十一嵗而先我挂冠,使吾慊然」。 夏國遣使奉慰及進助山陵。 八月丁未朔,太白晝見。 辛亥,司馬光言:「臣竊聞陛下好令內臣采訪外事,及問以羣臣能否,臣愚竊以為非宜。陛下內有兩府、兩省、臺諫,外有提轉牧守,皆腹心耳目股肱之臣也。陛下誠能精檡其人,使之各舉其職,則天下之事,猶一堂之上,陛下何患於不知哉?今深處九重,詢於近習,采道聴塗說之言,納曲躬附耳之奏,不驗虛實,即行賞罰,臣恐讒邪得以逞其愛憎,而陛下為之受其譏謗也。 戊午,復西夏和市。 張方平、司馬光奏所詳定內外封事,帝令中書參議。光對延和殿言:「封事善者,在陛下決行之」。帝曰:「大臣多不欲行」。光曰:「陛下詢芻蕘以廣聰明,斯乃社稷之福而非大臣之利也」。帝曰:「如有言,無行何?」光曰:「然不知言無以知人要面,詢乃試以事,則真偽自辨矣」。癸亥,詔詳定封事所奏,如其中有難行者,可召詳定官赴中書問難,令述利害以進。 己巳,京師地震,帝問輔臣曰:「地震何祥也?」曾公亮對曰:「天裂陽不足,地震隂有餘」。帝曰:「誰為隂公?」亮曰:「臣者君之隂,子者父之隂。婦者,夫之隂外,國者,中國之隂,皆宜戒之」。呉奎曰:「但為小人黨盛耳」。帝不懌。 癸酉,𦵏憲文肅武宣孝皇帝於永厚陵,廟號英宗。 是月,判河陽軍富弼上疏曰:「帝王都無職事,惟别君子小人,然千官百職,豈盡煩帝王辨之乎?但精求任天下之事者,不使一小人參用於其間,自莫不得人矣!陛下勿謂所采既廣,所得必多,其間當防小人惑亂聖聴,姦謀似正,詐辭似忠,疑似之際,不可不早辨也。 九月丁丑,詔減諸路逃田稅額。 壬午,祧僖祖及文懿皇后。乙酉,祔英宗神主於太廟,樂曰《大英之舞。 戊子,減兩京畿內、鄭孟州囚罪一等,民役山陵者蠲其賦。 辛卯,徙封昌王顥為岐王,樂安郡王頵為髙宻郡王。 遣孫思恭等報謝於遼,且賀生辰、正旦。 壬辰,録周世宗從曾孫貽廓為三班奉職。 甲午,遼遣耶律好謀等來賀即位。 戊戌,召知江寧府王安石為翰林學士。 辛丑,韓琦、呉奎、陳升之並罷。琦歴相三朝,或言其專自王陶論劾後,曾公亮因力薦王安石,欲以間𤦺𤦺,因稱疾求去,帝不許,以詔書慰撫。琦又疏有四當去,復不許。厚陵復土,琦更不入中書,請甚堅。於是帝夜召張方平議,且曰「琦志不可奪矣方平遂建議宜罷以兩鎮節鉞,且虛府以示復用」乃除鎮安武勝軍節度使、守司徒、檢校太師兼侍中、判相州。帝復召知制誥鄭獬草奎知青州。及方平、趙抃參知政事,制賜雙燭歸舎人院,外廷無有知者。明旦,獬進草,遂降付中書。升之初名旭,避帝嫌名,故以字行。帝始擢任楊定升之屢諫不宜生邊事,由是忤㫖以母老乞便郡,遂出知越州。 以樞宻副使呂公弼為樞宻使,翰林學士承㫖張方平、知諫院趙抃並參知政事,三司使韓絳、知開封府邵亢並樞宻副使。 先是,薛向、种諤奏蕃部威明山有歸附意。壬寅,司馬光對延和殿言諒祚稱臣奉貢,不當誘其叛臣以興邊事。帝曰:「此外人妄傳耳」。光曰:「陛下知薛向之為人否?」帝曰:「固非端方士也,徒以其知錢榖及邊事耳」。光曰:「錢榖誠知之,邊事則未也」。又言:「張方平文章之外,姦邪貪猥」。帝曰:「有何實狀?」光曰:「請言臣所目見者」。帝作色曰:「每有除拜,衆言輒紛紛,非朝廷美事」。光曰:「此乃朝廷美事也,知人帝堯難之,况陛下新即位,萬一用一姦邪,若臺諫循黙不言,陛下從何知之?」帝曰:「呉奎附宰相否?」光曰:「不知也」。帝曰:「結宰相與結人主孰賢?」光曰:「結宰相為姦邪,然希意迎合,觀人主趣向而順之者,亦姦邪也」。 潮州地震。 癸卯,同簽書樞宻郭逵罷為宣徽南院使、判鄆州。從張紀、唐淑問、趙抃言也。逵至鄆七日,徙帥延州。 權御史中丞司馬光復為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,以滕甫權御史中丞。光言:「臣昨論張方平參政,不協衆望,臣識淺材,下其言不足採。向者仁宗時包拯最名公直,與臺諫官共言方平姦邪貪猥,乞盡令檢取言方平章奏,及開封府陳升之兩處推勘劉保衡公案,即知臣所言,非一人私論也。所有新命,臣未敢祗受」。光等誥勅下通進銀臺司,呂公著具奏封駮,帝手詔諭光曰:「朕以卿經術行義,為世所推,今將開邇英之席,欲得卿朝夕討論,敷陳治道,以箴遺闕,故換卿禁林,復兼勸講,非為前日論奏張方平也。呂公著封還,蓋不知此意耳」。於是取誥敕直付閤門,趣光等受職。公著又言:「誥敕不由本司,則封駮之職因臣而廢」。帝手批其奏曰:「俟開邇英,當諭朕意」。 韓𤦺既得判相州,入對,帝泣下,𤦺亦垂涕稱謝,詔𤦺出入如二府儀,又賜興道坊宅一區,擢其子祕書丞忠彥為祕閣校理。帝曰「卿去誰可屬國者?王安石何如」𤦺曰「安石為翰林學士則有餘,處輔弼之地則不可」帝黙然。 冬十月丙午,漳、泉諸州地震。 丁未,富弼罷判河陽。 戊申,建州、邵武、興化軍地震。 己酉,初御邇英閣,召侍臣講讀經史,講退,獨留呂公著語曰:「朕以司馬光道徳學問欲,常在左右,非以其言事不當也」。公著力請解職,許之,他日,又謂公著曰:「光方直,如迂濶何?」公著曰:「孔子上聖,子路猶謂之迂,孟軻大賢,時人亦謂之迂,況光者,豈免此名?大抵慮事深遠,則近於迂矣,願陛下更察之」。先是,御史臺門無故自壊,後十餘日而光罷。 命御史中丞滕甫考諸路監司課績。舊制,審定殿最格法,自發運使下至知州,皆歸考課院,專以監司所第等級為據。至考監司,則總其甄別部吏能否,副以採訪才行,合二事為課,悉書中等」,無髙下。帝即位,凡職皆有課,凡課皆責實。監司所上守臣課不占等者,展年降資。而治狀優異者,增秩賜金帛,以璽書奬勵之。若監司以上,則命御史中丞、侍御史考校。 參知政事張方平以父憂罷。 庚戌,給陜西轉運司度僧牒,令糴榖賑霜旱州縣。 癸丑,詔翰林學士、御史中丞、侍御史知雜事舉材堪御史者各二人。 甲寅,翰林學士司馬光初進讀通志於邇英閣,帝賜名資治通鑑,親製序以賜光,令候書成冩入,又賜潁邸舊書二千四百二卷。序畧曰:「博而得其要,簡而周於事,是亦典刑之總㑹,册牘之淵林矣」。 癸酉,知青澗城种諤復綏州。夏將威明山部落在綏,其弟夷山降於諤,諤使人因夷山以誘之,賂以金盂,明山小吏李文喜受而許降,而明山未之知也。諤即奏言:「諒祚累年用兵,人心離貳,嘗欲發橫山族帳,盡過興州,族帳皆懐土重遷,其首領威明山欲以橫山之衆,取諒祚以降,帝信之。知延州陸詵言以情偽未可知,戒諤母妄動,諤持之力,詔詵召諤問狀,且與轉運使薛向議撫納,乃共畫三䇿,令幕佐張穆之入奏,穆之隂受向指,詭言必可成,帝意詵不協,力徙之秦鳯,諤不待報,悉起所部兵長驅而前,圍其帳,明山驚,援槍欲鬭,夷山呼曰:「兄已約降,何為如是?」文喜因出所受金盂示之,明山投槍大哭,遂舉衆從諤而南,得酋領三百、戶萬五千,勝兵萬人,將築城於其地,詵以無詔出師,召諤還軍,次懐遠,敵衆四萬人坌集城下,諤出兵擊走之,遂城綏州。初,諤言明山約降,帝將令邊臣招納其衆,司馬光上疏極論,以為:「明山之衆未必能制諒祚,幸而勝之,滅一諒祚,生一諒祚,何利之有?若其不勝,必引衆歸我,不知何以待之?臣恐朝廷不獨失信於諒祚,又將失信於明山矣。若明山餘衆尚多,還北不可,入南不受,窮無所歸,必將突據邊城,以救其命,陛下獨不見侯景之事乎?」帝不聴。及諤取綏州,費六十萬,西方用兵,蓋自此始矣。考異:東都事畧种諤傳云:銀臺監軍司牙吏史屈子託言威明山來報內附,諤即上聞,不俟報募,可使者通蠟書於明山與屈子定計,領所部期日㑹於綏州。諤起所部蕃、漢兵㑹於懐逺砦,移折繼世赴銀、夏應接,長驅入綏州,夜度大理水,駐師離思曲,厥明、屈子及諸酋長脅明山開門迎納,折繼世亦領兵會於師,遂築綏州城」。按此文與宋史种諤傳小異,而宋史較為詳確,今從之。 种諤既取綏州,夏人乃詐為會議,誘知保安軍楊定等殺之,朝廷謀西討,邵亢曰:「天下財力殫屈,未宜用兵,唯當降意撫納,俟不順命,則師出有名矣」。因條上其事,詔報曰:「中國民力,大事也。兵興之後,不無倍率,人心一揺,安危所繫,且動自我始,先違信誓,契丹聞之,將不期而自合,茲朕所深憂者,當悉如卿計」。於是欲棄綏州,知延州郭逵言:「賊既殺王官,而又棄綏不守,見弱已甚,且威明山舉族來歸,當何以處之?」帝不聴。 十一月丁丑,詔近臣各舉才行可任使者一人。 文彥博言於帝曰:「諸路帥臣、轉運使職任至重,一道慘舒繫焉,所宜擇人乆任」。又言:「兩府堂陛之重,亦當乆任,使其下不能傾危,乃可立事」。韓絳曰:「漢王嘉以為二千石尊重難危,乃可使下,況堂陛之勢乎!」 戊寅,詔求直言。 詔御史臺,每遇起居日,令百僚轉對。 丙戌,詔曰:「故事,二府初入,舉所知者三人,將以觀大臣之能。比年多因請謁干譽,薦者不公。其令中書、樞宻院舉人,皆明言才業所長,堪任何事,以副朕為官擇人之意? 改命韓𤦺判永興軍、兼陜西路經畧安撫使,賜手札,趣令治裝,琦言:「邊臣肆意妄作搆怨,外蕃臣朝夕引道非難,但須稟朝廷成筭,願召二府亟决之」。琦入辭,曾公亮等方奏事,乞與琦同議,帝召之,琦曰:「臣前日備員政府,所當共議,今藩臣也,惟奉行朝廷命令耳,决不敢與聞」。又言:「王陶指臣為跋扈,今陛下乃舉陜西兵柄授臣,復有劾臣如陶者,則臣赤族矣」。帝曰:「侍中猶未知朕意邪?」 丁亥,詔:「令天下州軍各上所轄縣令治狀優劣,其條約令考課院詳定以聞。 戊子,分命宰臣祈雪。 置馬監於河東交城縣。 庚寅,詔近臣以舉官不當經三劾者,中書别奏取㫖。 壬辰,夏國遣使進回鶻僧、金佛梵覺經於遼。 乙未,詔內外文武官各舉所知,二人見任兩府三人,或恥於自媒,乆淹下位,或偶因微累,遂廢周行者,咸以名聞。 帝以向傅範知澶州兼京東西路安撫使。傅範,敏中之子也。知諫院楊繪言:「后族不當領安撫使,請易之,以杜外戚干進之漸」。文彥博曰:「𫝊範累典郡,有政聲,非由外戚」。帝曰:「得諫官如此言,甚善,可以止他日妄求者」。己亥,命改知鄆州。他日,繪又言曾公亮不當用,其子孝寛判鼓院。帝謂滕甫曰:「鼓院傳達而已,何與於事?」甫曰:「人有訴宰相者,使其子傳達可乎?且天下見宰相子在是,豈敢復訴事」。帝為寢其命,繪亦解諌職,改兼侍讀。繪固辭,甫言於帝。帝詔甫曰:「繪抗跡孤遠,立朝寡援,不畏彊禦,知無不為。朕一見許其忠藎,擢寘言職,信之亦篤矣。今日之除,蓋難與宰相並立於輕重之間,姑令少避耳。卿其諭朕意」。繪曰:「諫官不得其言則去,經筵非姑息之地」。卒不拜。未閲月,復知諫院。 十二月辛酉,詔以來嵗日食正旦,自乙丑避正殿,減常膳,罷朝賀。 壬戌,詔起居日,增轉對官二人。 丙寅,詔曰:「獄者,民命之所繫也。比聞有司,嵗考天下之奏而瘐死者多,其具為令提㸃刑獄嵗終㑹死者之數以聞,委中書檢察,或死者過多,官吏雖已行罰,當更黜責」。己巳,遼遣蕭傑等來賀正旦。 夏人求以亡命,景詢易威明山郭,逵曰:「詢,庸人也,於事何所輕重,受之則不得不還明山恐自是蕃酋無復敢向化矣」。是月,逵詗得殺楊定等首領姓名,諜告將斬之於境以謝罪。逵曰:「是且梟死囚以紿我」。報曰:「必執李崇貴、韓道喜來」。夏人言:「殺之矣」。逵命以二人狀貌物色詰問,夏情得,乃錮而獻之。 夏國主諒祚殂,年二十一,偽諡昭英皇帝,廟號毅宗,𦵏安陵。子秉常即位,時年七嵗,梁太后攝政。 是月韓𤦺至永興初,薛向、郭逵等議欲存綏州,詔𤦺度其可否,𤦺奏賊今已誘殺楊定等,綏州不可棄也。及諒祚病死,其子秉常方幼,𤦺因奏當此變故,尤非棄綏之時,文彦博、吕公弼恥於中變,督促棄綏如初,𤦺亦條陳不已,帝遣入內押班王昭明齎手詔訪𤦺利害,𤦺復具奏言綏不可棄,乃詔如𤦺議。 是嵗,觀文殿學士、太子少師致仕胡宿卒。宿為人清謹忠實,內剛外和,臨事重慎,不輒發發,即不可回,尤顧惜大體,其篤行自勵,至於貴達,常如布衣時。 遼南京旱、蝗。

卷七十六

4
熈寜元年春正月甲戌朔,日有食之。 詔改元。 復命武臣同提㸃刑獄。 丁丑,以旱,減天下囚罪一等,杖以下釋之。 壬午,令州縣掩暴骸。 丁亥,命宰臣極言闕失。 庚寅,御殿復膳。 壬辰,幸寺觀祈雨。 參知政事趙槩,數以老求去,丙申,罷知徐州。槩秉心和平,與人無怨惡,在官如不能言,然隂以利物者為多,時議比之劉寛、婁師徳。 以三司使唐介參知政事,帝問司馬光曰「唐介參預何如」光曰「介素有剛勁之名,外人甚喜。故事,執政坐待漏院,宰相省閱所進文書,同列不得聞」。介謂曾公亮曰「身在政府而事不預知,上或有所問,何辭以對」。乃與同視,後遂以為常。 丁酉,詔修英宗實録。 壬寅,詔太學增置外舍生百員。初,太學置內舍生二百員,官為給食,至是,待次蓋百餘人,諫官以為言,故有是詔。二月辛亥,令諸路每季以雨雪聞。 乙卯,以孔宗愿子若䝉為新泰縣主簿,襲封衍聖公。 初,言者交論种諤擅興邊事,詔繫長安獄,諤乃悉焚當路所與簡牘,置對,無一語罣人,惟自引伏。丙辰,貶諤秩四等,安置隨州。司馬光進讀《資治通鑑》至蘓秦約六國從事,帝曰:「蘓秦張儀掉三寸舌,乃能如是乎?」光對曰:「秦儀為縱橫之術,無益於治,臣所以存其事於書者,欲見當時風俗,専以辯說相髙,人君悉國而聴之,此所謂利口覆邦者也」。帝曰:「朕聞卿進讀,終日忘倦」。 帝謂文彦、博等曰:「天下敝事至多,不可不革」。彥博對曰:「譬如琴瑟不調,必解而更張之」。韓絳曰:「為政立事,當有大小先後之序」。帝曰:「大抵威克厥愛,乃能有濟。 三月癸酉朔,帝謂文彥博等曰:「當今理財,最為急務,養兵備邉,府庫不可不豐,大臣宜共留意節用」。又曰:「漢文身衣弋綈,非徒然也,蓋亦有為為之耳,數十年間,終有成效,以此言之,事不可不勉也」。 庚辰,夏國主遣薛宗道等來告哀,帝問殺楊定事,宗道言殺人者先已執送之矣,乃賜詔慰之,并諭令上大首領數人姓名,當爵祿之,俟李崇貴至,即行冊禮。及崇貴至,云定奉使諒祚嘗拜稱臣,且許以歸沿邊熟戶。諒祚遺之寶劒寶鑑及金銀物。初,定之歸,上其劒鑑而匿其金銀,言諒祚可刺,帝喜,遂擢知保安。既而夏人失綏州,以為定賣已,故殺之。至是事露,帝薄崇貴等罪而削定官,沒其田宅萬計。 乙酉,帝謂文彦、博等曰:「任人各以所長乃可立事,至於有過寡行之人,或亦可用,但不宜使在左右耳」。 丙戌,詔恤刑。 戊子,作太皇太后慶夀宮、皇太后、寶慈宫。 乙未,詔河北轉運司預計置賑濟饑民。 丁酉,潭州雨毛。 夏四月壬寅朔,判汝州富弼入見,以足疾許肩輿至殿門,帝特為御內東門小殿見之,令其子紹隆掖以進,且命毋拜,坐語,從容至日昃,問以治道,弼知帝鋭於有為,對曰:「人君好惡,不可令人窺測,可窺測則奸人得以傅㑹其意。陛下當如天之鑒人,善惡皆所自取,然後誅賞隨之,則功罪無不得其實矣」。又問邊事甚悉,弼曰:「陛下臨御未乆,當先布徳澤,願二十年口不言兵,亦不宜重賞邊功,干戈一起,所係禍福不細」。帝默然,良乆,又問為治所先,弼曰:「阜安宇內為先」。帝稱善,欲以集禧觀使留之,弼力辭赴郡。 乙巳,詔翰林學士王安石越次入對。安石本楚士,未知名於中朝,以韓、呂二族為臣室,欲借以取重,故深與韓絳、韓維及呂公著友,三人更游揚之名始盛,帝在藩邸,維為記室,每講說見稱,輒曰:此維友王安石之說也」。及為太子庶子,又薦以自代,帝由是想見其人,甫即位,命知江寜府,數月,召為翰林學士兼侍講,至是始造朝,入對,帝問為治所先,對曰:擇術為先。帝曰:唐太宗何如?曰:陛下當法堯、舜,何以太宗為哉?堯、舜之道,至簡而不煩,至要而不迂,至易而不難,但末世學者不能通知,以為髙不可及耳。帝曰:卿可謂責難於君矣,然朕自視𦕈然,恐無以副卿此意,卿悉意輔朕,庶幾同濟此道。又問安石:祖宗守天下能百年無大變,粗致太平,以何道也?安石退而奏書,其畧曰:「太祖躬上智獨見之明,而周知人物之情偽,指揮付託,必盡其材,變置施設,必當其務,故能駕馭將帥,訓齊士卒,外以扞夷狄,內以平中國,于是除苛賦,止虐刑,廢彊橫之藩鎮,誅貪殘之官吏,躬以簡儉為天下先,其於出政發令之間,一以安利元元為事,太宗承之以聰武,真宗守之以謙仁,以至仁宗英宗無有逸徳,此所以享國百年而天下無事也。然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,而無親友羣臣之義,人君朝夕與處,不過宦官女子,出而視事,又不過有司之細故,未嘗如古大有為之君,與學士大夫討論先王之法,以措之天下也,一切因任自然之理勢,而精神之運有所不加,名實之間有所不察,君子非不見貴,然小人亦得厠其間正論非不見容,然邪說亦有時而用,以詩賦記誦求天下之士,而無學校養成之法,以科名資格敘朝廷之位,而無官司課試之方,監司無檢察之人,守將非選擇之吏,轉徙之亟,既難於考績,而游談之衆因得以亂真,交私養望者,多得顯官,獨立營職者,或見排沮,故上下偷惰取容而已,雖有能者在職,亦無以異於庸人,農民壞於差役,而未嘗特見捄䘏,又不為之設官以修其水土之利,兵士雜於疲老,而未嘗申勅訓練,又不為之擇將而乆其疆埸之權,宿衛則聚卒伍無頼之人,而未有以變五代姑息羈縻之俗,宗室則無敎訓選舉之實,而未有以合先王親踈隆殺之宜,其於理財,大抵無法,故雖儉約而民不富,雖勤憂而國不彊,頼非夷狄昌熾之時,又無堯湯水旱之變,故天下無事,過於百年,雖曰人事,亦天助也。伏惟陛下躬上聖之資,承無窮之緖,知天助之不可,常知人事之不可怠,然則大有為之時,正在今日,臣不敢輒廢將明之義,而茍逃忌諱之誅,陛下幸赦而留,神天下之福也。明日,帝謂安石曰:昨閱卿所奏書,可謂精畫計治道無出於此,所條衆失,卿必已一一經畫,試為朕詳言施設之方」。安石曰:「遽數之不可盡,願陛下以講學為事,講學既明,則施設之方,不言而自喻矣。 辛亥,同天節羣臣及遼使初上夀於紫宸殿。 禮官議欲用唐故事,以五月朔請御大慶殿受朝,因上尊號,翰林學士呂公著言:「五月㑹朝始於唐徳宗取術數厭勝之說,憲宗以不經罷之,況尊號非古典,不繫人主重輕,陛下方度越漢唐,追復三代,何必於隂長之日,為非禮之㑹,受無益之名?」從之。 庚申,呂公著、王安石等言,切尋故事,侍講者皆賜坐。自乾興以來,講者始立,而侍者皆坐聴。臣等竊謂侍者可使立,而講者當賜坐,禮官韓維、刁約、胡宗愈言宜如天禧舊制,以彰陛下稽古重道之意。劉攽曰:侍臣講論於前,不可安坐避席立語,乃古今常禮君使之坐,所以示人主尊徳樂道也。若不命而請,則異矣。龔鼎臣、蘓頌、周孟陽、王汾、韓忠彥皆同。攽議曰:乾興以來,侍臣立講厯,仁宗、英宗兩朝,行之且五十年,豈可一旦以為有司之失而輕議變更乎?帝問曾公亮,公亮曰:臣侍仁宗書筵亦立。後安石因講賜留,帝面諭曰:卿當講日可坐」。安石不敢坐,遂已。 集賢院學士、判南京留司御史臺劉敞卒。敞學問淵博,寢食坐臥,未嘗不以六經自隨,嘗蠅頭細書一冊,置夾袋中,謂之夾袋六經」,自佛老、卜筮、天文、方藥、山經、地志,皆究知大畧。嘗夜視鎮星,謂人曰:「此於法當得土,不然則生女」。後數月,兩公主生,又言「嵗星往來虛危間,色最明盛,當有興於齊者。嵗餘而英宗以齊州防禦使入承大統,嘗得先秦彞鼎數十,銘識竒奧,皆案而讀之,因以考知三代制度,尤珍惜之,每曰:「我死,子孫以此烝嘗,我朝廷每有禮樂之事,必就其家以取決焉」。為文尤贍敏,掌外制時,將下直,㑹追封王主九人,立馬卻坐,頃之,九制成。歐陽修每於書有疑,折簡來問,敞對使答之,筆不停,手修輒歎服。慶厯以前,學者守注䟽之說,至敞為七經小傳,始與諸儒異,後王安石修經義,蓋本於敞,而新竒抑又甚矣。 癸亥,以孫覺為右正言、同知諫院。帝與覺言,欲革積弊,覺曰「弊固不可以不革,革而當,其悔乃亡」帝稱其知理。五月癸酉,帝謂文彦博等曰「丁謂、王欽若、陳彭年何如人」彥博等各以所聞對,因言「當時修建宮殿,皆謂等開之耗,祖宗積儲過半,至今府庫不復充實」帝曰「王旦為宰相,不得無過」韓絳曰「旦嘗諫真宗不從,求去位」又弗許。帝曰「事有不便,當極論列,豈可以求去塞責」。 國子監言:「補試國子監生以九百人為額」。從之。 甲戌,募饑民補廂軍。 庚辰,詔兩制及國子監舉諸王宮教授。 戊戌,廢慶成軍。 六月癸卯,録唐魏徴、狄仁傑,後從韓琦請也。 丁未,占城來貢。 辛亥,詔諸路與監司訪尋州縣興復水利,如能設法勸誘修築塘堰圩堤,功利有實,當議旌寵。 乙卯,賜知唐州髙賦敕書奬諭賦,在唐五年,比罷,增戶萬一千有竒,闢田三萬餘頃,而山林榛莽之地,皆為良田,嵗益稅二萬二千有竒,作陂堰四十有四云。 是月,河溢恩州烏欄堤,又決冀州棗彊埽,北注瀛州之域。 秋七月癸酉,詔謀殺已傷,案問欲舉自首者,從謀殺減二等論」。初,登州奏有婦阿云母服中聘於韋,惡韋醜陋,謀殺韋,傷而不死。按問欲舉自首。審刑院、大理寺論死,用違律為婚奏裁,敕貸其死。知登州許遵奏:引律,因犯殺傷而自首,得免所因之罪,仍從故殺傷法。以謀為所因,當用按問欲舉條減二等,刑部定如審刑、大理。時遵方召判大理,御史臺劾遵,而遵不伏,請下兩制議,乃令翰林學士司馬光、王安石同議。安石以謀與殺為二事,光言:「謀殺猶故殺也,皆一事不可分。若謀為所因,與殺為二,則故與殺亦可為二邪」。二人議不同,遂各為奏。光議是刑部,安石議是遵,詔從安石議。 乙亥,名秦州新築大甘谷口砦曰甘谷堡。初,秦州生戶為諒祚刼而西徙,有空地百里,名篳篥,知州馬仲甫請城而耕之,即大甘谷口砦也。至是,特賜名。 丁丑,詔諸路帥臣、監司及兩制、知雜御史已上,各舉武勇謀畧三班使臣二名。 賜布衣王安國進士及第。安國,安石弟也。㓜敏悟,以文章聞於世,士大夫交口譽之。數舉進士,又舉茂材異等,有司考其所獻,序言為第一。以母喪不試,廬於墓。三年,韓絳薦其材行,召試,賜及第,除西京國子教授。 己卯,羣臣表上尊號曰奉元憲道文武仁孝,詔不許。及第三表司馬光入直,因言:「尊號之禮,非先王令典,起於唐武后、中宗之世,遂為故事。先帝不受尊號,天下莫不稱頌。末年有建言者,謂國家與外國往來書信,彼有尊號而我獨無,以為深恥。于是羣臣復以非時上尊號。昔漢文帝時,匃奴自稱天地所生,日月所置,匃奴大單于,不聞文帝復為大名以加之也。願陛下追用先帝本意,不受此號」。帝大恱,手詔答光曰:「非卿,朕不聞此言,善為答辭,使中外曉然知朕至誠,非欺衆邀名者」。遂終不許。 以觀文殿學士、尚書左丞、知越州陳升之知樞密院事。故事,樞密使與知院事不並置。時文彥博、呂公著既為使,帝以升之三輔政,欲稍異其禮,故特命之。辛巳,孫覺責授太子中允,仍知諫院。先是,陳升之登對,帝面許擢置中樞,覺相繼登對,帝因與言升之宜居宥宻。邵亢不才,向欲使守長安,而宰相以為無過時,升之已有成命,而覺不知退,即上言,宜使亢知永興。升之為樞密使,帝以覺為希㫖收恩,且區處大臣,非小臣所宜,故責之。覺又言滕甫貪汙,頗僻斥其七罪,帝不信,以覺疏示甫甫,謝曰:「陛下無所疑,臣無所愧足矣」。 壬午,以恩、冀州河決,賜水死家緡錢及下戶粟。 甲申,京師地震。乙酉,又震,大雨。是夜,月食。有司言明天厯不效,當改詔司天更造新厯。 知開封府呂公著上疏曰:「自昔人君遇災者,或恐懼以致福,或簡誣以致禍,上以至誠待下,則下思盡誠以應之,上下盡誠而變異不消者,未之有也。惟君人者,去偏聴獨任之弊,而不主先入之語,則不為邪說所亂。顔淵問為邦,孔子以逺佞人為戒,蓋佞人惟恐不合於君,則其勢易親,正人惟恐不合於義,則其勢易疎,惟先格王正厥事,未有事正而世不治者也。 辛卯,以河朔地大震,命沿邊安撫司及雄州刺史候遼人動息以聞,賜壓死者緡錢。 京師地又震。 壬辰,遣御史中丞滕甫、知制誥吳充安撫河北。時河北地大震,涌沙出水壞城池廬舍,吏民皆幄寢茇舍甫至,獨臥屋下,曰:「民恃吾以生,屋摧民死,吾當以身同之」。民始歸安其室。乃命葬死者食饑者,除田稅,察惰吏,修隄防,繕甲兵,督盜賊,北道遂安。 韓琦自永興復請相州以歸,㑹河北地數震,知梓州何郯因上書言隂盛臣彊以譏切,琦又乞召還王陶,以迎合上意,帝薄之,後陶入為三司使,遷翰林學士,中丞呂公著復論「陶賦性傾邪,當韓琦秉政,諂事無所不至,自以嘗預宮僚,欲立至公輔,及為中丞,挾私懐忿,乃誣琦以不臣之迹,陷琦以滅族之禍,反覆如此,豈可信任?」乃出陶知蔡州。 癸巳,疏深州溢水。 甲午,減河北囚罪一等。 丁酉,降空名誥敕七十道付河北安撫司,募民入粟。 戊戌,知諫院錢公輔言:「祠部遇嵗饑、河決,鬻度牒以佐一時之急。乞自今宮禁,遇聖節恩賜度牒並裁損或減半為紫衣,稍去剃度之冗」。從之。 是月,河溢瀛州樂夀埽。 八月壬寅,京師地又震。 同知諫院孫覺罷。覺既降官,累章求出,不許,覺以為「去嵗有罰金御史,今兹有貶秩諫官,未聞罰金貶秩而猶可居位者也。遂移牒閤門、御史臺云:「論邵亢、滕甫奸邪,方待罪,更不入朝及釐務閤門以聞」。帝批曰:「覺牒與所言事不同,宜與外任差遣」。乃出覺通判越州。 詔京東、西路存恤河北流民。 甲辰,京師地又震。辛亥,邇英進讀已,召司馬光問以河北災變,光對曰:「饑饉之嵗,金帛無所用,惟食不可一日無耳,宜多漕江、淮之穀以濟之」。帝因論治道,言「州縣長吏多不得人,政府不能精擇。光曰:「人不易知,天下三百餘州,責其精擇誠難,但能擇十八路監司,使之擇所部知州而進退之,知州擇所部知縣而進退之,得人多矣」。又問:「諫官難得,人誰可者?」對曰:「凡擇言官,當以三事為先,第一不愛富貴,次則重惜名節,次則曉知治體。具此三者,誠亦難得。鹽鐵副使呂誨、侍御史吳景此兩人,似堪其選也。 癸丑,曾公亮等言:「河朔灾傷,國用不足,乞今嵗親郊兩府,不賜金帛,送學士院取㫖」。司馬光言救灾節用,宜自貴近始,可聴兩府辭賜」。王安石曰:「昔常衮辭堂饌,時議以為袞自知不能,當辭位不當辭祿,且國用不足,非當今之急務也」。光曰:「衮辭祿猶賢,於持祿固位者,國用不足,真急務」。安石言非是,安石曰:「所以不足者,由未得善理財之人耳」。光曰:「善。理財之人,不過頭㑹箕斂以盡民財,民窮為盜,非國之福」。安石曰:「不然,善理財者,不加賦而國用足」。光曰:「天地所生財貨百物止有此數,不在民則在官,譬如雨澤夏澇則秋旱不加賦而國用足,不過設法以隂奪民利,其害甚於加賦。此乃桑𢎞羊欺漢武帝之言,史遷書之,以見其不明耳」。爭論不已,帝曰:「朕意與光同,今且以不允答之」。㑹安石當制,遂引常袞事責兩府,兩府亦不復辭。 乙卯,降空名誥勅付河東及鄜延路安撫司,募民入粟實邉。 帝謂創業垂統,實自太祖甲子,詔中書門下考太祖之籍,以屬近而行尊者一人,裂土地而王之,使常從獻於郊廟,世世勿復絶。 乙丑,詔復行崇天厯。 以鹽鐵副使呂誨為天章閣待制,復知諫院,用司馬光言也。 詔自今試館職並用策論,罷詩賦。 九月,同知太常禮院劉攽言:「《禮》,諸侯不得祖天子,當自奉其國之祖。太祖傳天下於太宗,繼體之君皆太祖子孫,不當別為置後。若崇徳昭徳芳之後,世世勿降爵,宗廟祭祀,使之在位,則所以褒揚藝祖者至矣」。從之。辛未,涇州觀察使、舒國公從式進封安定郡王。從式,秦康惠王徳芳之孫也。初,韓琦自永興入覲,言於帝曰:「推崇太祖之後,令擇一人封王,常從獻於郊廟,不知何故及此。自古主鬯、從獻皆太子事,今忽擇一人,令郊廟從獻,豈不疑駭天下視聴乎?」帝悟,遂罷從獻之㫖。 ,詔自今內批指揮並作奉聖㫖施行。 丁亥,減后妃、臣僚薦奏推恩。 戊子,莫州地震,有聲如雷。 丁酉,詔三司裁定宗室月料、嫁娶、生日、郊禮給賜。 先是,王安石講禮記數難記者之非是,帝以為然。冬十月壬寅,詔講筵,權罷講《禮記》,是日,帝留安石坐,曰:「且欲得卿議論」。因言:「唐太宗必得魏徴,劉備必得諸葛亮,然後可以有為。安石曰:「陛下誠能為堯、舜,則必有臯、夔、稷、契。誠能為髙宗,則必有傅說。彼二子者,何足道哉?以天下之大,人民之衆,百年承平,學者不為不多,然常患無人可以助治者。以陛下擇術未明,推誠未至,雖有臯、夔、稷、契、傅說之賢,亦將為小人所蔽,卷懐而去耳」。帝曰:「何世無小人,雖堯、舜之時,不能無四凶」。安石曰:「惟能辨四凶而誅之,此其所以為堯、舜也。若使四凶得肆其讒慝,則臯、夔、稷、契亦安肯茍食其祿以終身乎?」 丙午,帝問講讀官富民之術。司馬光言「富民之本在得人,縣令最為親民。欲知縣令能否,莫若知州,欲知知州能否,莫若轉運使。陛下但能擇轉運使,俾轉運使按知州,知州按縣令,何憂民不富也」 乙卯,出奉宸庫珠,付河北買馬。 戊辰,禁銷金服飾。 遼遣使冊李秉常為夏國王。 十一月癸酉,太白晝見。 丙戌,朝饗太廟,遂齋於郊宮。 丁亥,祀天地于圜丘。 先是,河溢恩、冀、深、瀛之境,帝憂之,以問近臣司馬光等。都水監丞李立之,請於四州創生堤三百六十七里以禦河,而河北都轉運司言:「當用夫八萬三千餘人,役一月成,今方災傷,願徐之」。都水監丞宋昌言謂今二股河門變移,請迎河●進約,簽入河身,以紓四州水患。遂與屯田都監、內侍程昉獻議,開二股以導東流,于是都水監奏:「近嵗冀州而下,河道梗溢,致上下埽岸屢危,今棗彊抹岸,衝奪故道,雖創新堤,終非久計,願相六塔舊口,并二股河,導使東流,徐塞北流,而提舉河渠王亞等謂黃御河帶北行經邉界,直入大海,其流深濶天所以限南北,議者欲再開二股,漸閉北流,是未嘗覩黃河在界河內東流之利也。至是,詔光及入內副都知張茂則乘傳相度四州生堤,回日兼視六塔、二股利害。甲午,光入辭,因請河陽、晉、絳之任,帝曰:「汲黯在朝,淮南寢謀,卿未可去也」。 乙未,京師及莫州地震。 十二月壬寅,詔自今內批指揮事,俟次日覆奏行下。 癸卯,瀛州地大震。 庚戌,賜夏國主嗣子秉常詔:「候誓表到日,即遣使封冊,并以綏州給還。所有嵗賜,自封冊後,並依舊例。 辛卯録。唐段秀實後。 庚申,以判汝州富弼為集禧觀使,詔乘驛赴闕。 辛酉,邵亢罷。亢在樞宻踰年,無大補益,帝頗厭之,至是,引疾求去,遂出知越州。是嵗,前建昌軍司理參軍德安王韶詣闕上《平戎䇿》三篇,其畧曰:「國家欲平西賊,莫若先以威令制服河湟,欲服河湟,莫若先以恩信招撫沿邉諸族,蓋招撫沿邉諸族,所以威服唃氏也,威服唃氏,所以脅制河西也。陛下誠能擇通材明敏之士,周知其情者,令往來出入於其間,推忠信以撫之,使其傾心向慕,驩然有歸附之意,但能得大族首領五七人,則其餘小種皆可驅廹而用之,諸種既失唃氏,敢不歸唃氏,歸即河西,李氏在吾股掌中矣,急之可以蕩覆其巢穴,緩之可以脅制其心腹,是所謂見形於彼,而收功在此也。今木征諸族數欵塞而願為中國用者乆矣,此其意欲假中國爵命以威其部內耳,而邊臣以董羶故,莫能為國家通恩意以撫之,棄近援而結逺交,貪虛降而忘實附,使董氊得市利而邀功於我,非制勝之術也。木征、瑪爾珍、溪巴烏三族,皆唃氏子孫,各自屯結,其文法所及,逺者不過四五百里,近者二三百里,正可以并合而兼撫之,臣愚以為宜遣人往河州與木征計議,令入居武勝軍或渭源城,與漢界相近,輔以漢法,因選官一員有文武材畧者,令與木征同居,漸以恩信,招撫沿邊諸羌,有不從者,令木征挾漢家法令以威之,其瑪爾珍溪巴烏之徒,既有分地,亦宜稍以爵命柔服其心,使習用漢法,漸同漢俗,在我實有肘腋之助,且使夏人不得與諸羌結連,此制賊之上䇿也。初,韶試制科不中,客游陜西,訪采邊事甚悉,故為是書以奏,帝異其言,召問方畧,以韶管幹秦鳳經畧司機宜文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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