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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> -> 檢索 "元豐四年八月庚辰 (1081/10/1)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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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內容:
檢索範圍: 資治通鑑後編
條件: 包含字詞「元豐四年八月庚辰 (1081/10/1)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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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八十四

6
四年春正月乙未,命歩軍都虞候林廣代韓存寳經制瀘夷。庚子,詔試進士於本經、論語、孟子大義,論策之外,加律義一道,省試二道,武舉止試孫、吳大義及䇿,從中書禮房請也。 辛亥,馮京罷。京在西府凡五年,數以疾求解機務,至是,乃以光禄大夫、觀文殿學士、判河陽府。京再執政,初與王安石不合,後為吕惠卿所傾,中立不倚,人服其操,宋進士自鄉舉至廷試,皆第一者才三人,王曾、宋庠為名宰相,京為名執政,世謂不愧科名云。是日,以樞宻副使、太中大夫孫固知樞宻院事,樞宻副使、正議大夫吕公著,龍圖閣直學士、太中大夫、樞宻都承㫖韓縝,並同知樞宻院事。 二月辛未,置秦州鑄錢監。 己邜,分東南團結諸軍為十三將。 三月乙未,詔在京官毋舉辟,執政有服親。 癸邜,章惇罷,御史朱服奏惇使其客袁黙、周之道傳意,市㤙於服,詔大理鞫之。御史豐稷雜治獄,具黙之道,並勒停,惇坐報上不實,惇父俞又強佔民田,民遮訴惇,惇繫之開封事併聞,遂斥惇以太中大夫知蔡州。 甲辰,以翰林學士、太中大夫張璪參知政事。王珪嘗三薦璪不用,珪曰:「璪果賢,陛下未嘗用,以為不賢,讒也。臣恐士弗得進矣。臣為宰相,三薦賢,三不用,臣失職,請罷」。帝曰:「宰相當如是,朕姑試卿,卿德不回,朕復何慮」。至是,遂用璪。 初,議者欲廢樞宻院,帝曰:「祖宗不以兵柄歸有司,故專命官以統之,互相維制,何可廢也?」乃止。帝以為樞宻院聨職輔弼,非出使之官,不當稱使,是日,定置知院、同知院二人,餘悉罷。乙巳,命官閱九軍營陣法,於城南好草陂。戊申,大閱。夏四月癸亥,御延和殿閱試保甲,乃立團教法。 初,陳襄、王存、李清臣、黄履等,奉詔詳定郊廟禮文,或以當郊之嵗,冬夏至日,分祭南北郊,各一日而祀徧,或於圜丘之旁,别營方丘而望祭,或以夏至盛暑,天子不可親祭,改用十月,或欲親郊圜丘之嵗,夏至日,遣上公攝事於方丘,議久未決,翰林學士張璪言:「先王順隂陽之義,以冬至祀天,夏至祀地,此萬世不可易之理,議者乃欲改用他月,無所據依,必不得已,宜即郊祀之嵗,於夏至之日,盛禮容,具樂舞,遣冡宰攝事,雖未能皆當於禮,庶幾先王之遺意猶存焉」。於是禮官請如璪議修定儀注上之,既而曾肇言:「今冬至若罷合祭,而夏至又以有司攝事,則不復有親祭地祗之時,於父天母地之義,若有隆殺,請遇親祀南郊之嵗,以夏至日備禮躬欵北郊,以存祀地之義」。從之。己巳,詔罷南郊合祭天地,自今親祀北郊,如南郊儀,有故不行,則以上公攝事。肇,鞏之弟也。山隂縣主簿余行之謀反,伏誅。 乙酉,澶州小吳埽復大決,自澶注入御河,㤙州危甚。 五月丁酉,詔河東路提㸃刑獄劉定專賑被水民。 戊申,立晉程嬰、公孫杵臼廟於絳州。時屢失皇子,承議郎吳處厚詣閤門上書言:「昔程嬰、公孫杵臼二人,嘗因下宫之難,全趙氏之孤,最有功於社稷,而皆死忠義,逮今千有餘嵗,廟食弗顯,魂無所依,疑有祟厲者,願遣使尋訪冡墓,飾祠加封,使血食有歸,庶或變厲,為祥」書奏,會鄆王疾亟,帝即命河東、河北轉運司尋訪,未數月,得土冡於絳州太平縣之趙村,詔封嬰為成信侯,杵臼為忠智侯,大建廟貌,以時致祭,擢處厚為將作監丞。 六月戊午,河北諸州蝗生。 甲子,有上書請擇守令者,帝謂輔臣曰:「天下守令之衆至千餘人,其才性難以徧知。惟立法於此,使象之於彼,從之則為是,背之則為非,以此進退,方有準的,所謂朝廷有政也。如漢黄霸妄為條教,以干名譽,在所當治,而反增秩賜金。夫家自為政,人自為俗,先王之所必誅。變風變雅,詩人所刺。朝廷唯一好惡,定國是。守令雖衆,沙汰數年,自當得人也。 己邜,洪州言知州、觀文殿學士王韶卒。韶為人麤獷,用兵有機畧,臨出師,召諸將授以指,不復更問,每戰必㨗,嘗夜卧帳中,前部遇敵,矢石已交,呼聲震山谷,侍者股栗,而韶鼻息自如。然熈河所奏多欺誕軍,以首級為功,韶交親皆楚人,多依韶以求仕,韶分屬諸將,或殺降羌老弱,予以首為功級,韶晩節言動不常,頗若病狂狀,將死疽潰,洞見五臓,亦其報也。 是月,諜言夏國有李將軍清者,本秦人,說秉常以河南地來歸其母梁氏知之,殺清,囚秉常,國人乖亂。事聞,帝始有興師問罪之意。 秋七月己丑,太白晝見。先是,鄜延路副都總管种諤上言:「秉常為其母梁氏所囚,兵事尚神,可急因本路九將兵裹糧,𢷬其巢穴」。帝以為然,召諤入對,諤至,大言曰:「夏國無人,秉常孺子,臣往提其臂而來耳」。帝壯之,乃決意西征,以諤為鄜延路經畧安撫副使、應本司事,與經畧安撫使沈括從長處置,孫固諫曰:「舉兵易,解禍難,不可」。帝曰:「夏有釁不取,則為遼人所有,不可失也」。固曰:「必不得已,請聲其罪,薄伐之,分裂其地,使其酋長自守」。帝曰:「此真酈生之說耳!」時輔臣有言,便當直渡河,不可留,行固曰:「然則孰為陛下任此者?」帝曰:「朕已屬李憲」。固曰:「伐國大事,而使宦者為之,士大夫誰肯為用?」帝不恱。他日,固又曰:「今五路進師而無大帥,就使成功,兵必為亂」。帝曰:「大帥誠難其人」。吕公著進曰:「問罪之師,當先擇帥,既無其人,曷若已之?」固曰:「公著言是也」。帝不聽。庚寅,命种諤出鄜延,劉昌祚出涇原,髙遵裕出環慶,李憲出熈河,王中正出河東,分道並進,會於靈州。 甲辰,韓存寳坐逗遛無功,伏誅。時朝廷懲安南無功,方大舉伐夏,故誅存寳以令諸將。 丁未,大軍進攻米脂砦。 己酉,以史館修撰曾鞏兼同判太常寺,專典史事。帝謂輔臣曰:「修史最難,如魯史亦止備録國事,待孔子然後筆削。司馬遷才足以周物,猶止記君臣善惡之迹為實録而已」。王珪曰:「近修唐書,襃貶亦甚無法」。帝曰:「唐太宗平僣亂以一天下,如房、魏之徒宋祁、歐陽修輩尚不能闚其淺深,及所以成就功業之實。為史官者,才不足以過其一代之人,不若實録事迹以待賢者,去取襃貶耳。 詔內外官司舉官悉罷,令大理卿崔台符同尚書吏部、審官東、西、三班院議選格。初,太祖設官分職,襲五代之制,稍損益之,凡入仕,有貢舉、奏䕃、攝署、流外、從軍五等,吏部銓惟注擬州縣官、幕職,两京、諸司六品以下官皆無選。文臣少卿、監以上,中書主之,京朝官則審官院主之,武臣、刺史、副率以上,內職、樞宻院主之,使臣則三班院主之。其後典選之職分為四:文選曰審官東院,曰流內銓,武選曰審官西院,曰三班院。帝自即位,欲更制度建議之臣以為唐銓與今選殊異,雜用其制,則有留礙煩紊之弊,乃止。至是,台符等議選格,遂定銓注之法,悉歸選部,以審官東院為尚書左選,流內銓為侍郎左選,審官西院為尚書右選,三班院為侍郎右選,於是吏部有四選之法。文臣、寄禄官自朝議大夫、職事官自大理正以下,非中書省敇授者,歸尚書左選。武臣升朝官自皇城使,職事官自金吾階,衞仗司以下非樞宻院宣授者,歸尚書右選。自初仕至州縣幕職官,歸侍郎左選,自借差、監當至供奉官、軍使,歸侍郎右選。凡應注擬,升移叙,復䕃補,封贈酧賞,隨所分𨽻校勘合格,團甲以上尚書省,若中散大夫、閤門使以上,則列選叙之狀上中書省,樞宻院得畫㫖,給告身。 八月乙邜朔,罷中書堂選,悉歸有司。祖宗以來,中書有堂選,百司、郡縣有奏舉,雖小大殊科,然皆不𨽻於有司。熈寧中,御史乞罷堂選,曾公亮執不可,王安石曰:「中書總庶務,今通判亦該堂選,徒留滯不能精擇,宜歸諸有司」。帝曰:「唐陸䞇謂宰相當擇百官之長,而百官之長擇百官。今之審官,茍得其人,安有不能擇百官者哉!」至是,既罷內外長吏舉官法,而堂選亦廢。 丙辰,詔蠲河北東路灾傷州軍今年夏料役錢。 辛酉,夏人寇臨州堡,詔董氊會兵伐之。 己巳,復置滑州。 丁丑,熈河經制李憲總七軍及董氊兵三萬至西市新城,遇夏人,與戰,敗之,獲酋長三人、首領二十餘人。庚辰,又襲破夏人於女遮谷,斬獲甚衆。 辛巳,司馬光、趙彦若上所修百官公卿年表十卷、宗室世表三卷。 九月乙酉,收復蘭州。李憲請建帥府,以鎮洮為列郡,從之。 戊子,蘭州新順首領巴令謁等三族率所部兵攻夏人於撒捕宗城,敗之。己亥,王珪上國朝會要。仁宗時修會要,自建隆止慶厯四年一百五十卷。熈寧初,珪為翰林學士,請續修,凡十二年乃成,止熈寧十年,通舊增損,成三百卷,文簡事詳,紀載有法,後莫能及。 庚子,李立之言:「北京南樂、館陶、宗城、魏縣,淺口、永濟、延安鎮,瀛州景城鎮,在大河兩堤之間,乞相度遷於堤外」。從之。乃分立東西兩堤五十九埽立之。在熈寧初,已主立堤,至是竟行其言。 壬寅,閱河北保甲於崇政殿,官其優者三十六人。 丙午,詔諭夏國嵬名諸部首領,能㧞身自歸,及相率共誅國讐,當崇其爵賞,敢有違拒者誅九族」。 戊申,太白犯斗。王中正出麟州,禡辭自言皇帝親征,提兵六萬,才行數里,即奏已入夏境,屯白草平,九日不進。高遵裕將歩騎八萬七千,劉昌祚將卒三萬出慶州。种諤將鄜延及畿內兵九萬出綏德城,圍米脂砦,三日未下。庚戍,夏人八萬來援,諤率衆擊破之。辛亥,又敗夏人於無定川,斬首五千級。初,詔諸將悉聽諤節制,及軍次綏德,遣諸將出塞,朝廷咎其輕出,命還師延安,聽王中正節制。至是,諤㨗書聞,羣臣稱賀,帝大喜,遣使撫諭曰:「昨以卿急於滅賊,恐或妄進,為一方憂,欲俾王中正節制進止。今乃能功先諸路,朕甚嘉之。自今可不受中正節制」。 冬十月丁巳,米脂砦降,种諤留千人守之,進攻石州。 庚申,李憲兵至女遮谷,遇夏人,與戰,敗之。 乙丑,劉昌祚兵至磨哆隘,遇夏人,與其統軍梁大王戰,敗之,追奔二十里,斬大首領黙羅鄂沙、監軍使梁格鬼等十五級,獲首領統軍智奇、邁多等二十二人。考異,「磨哆」,東都事畧劉昌祚傳作「磨唎」,宋史劉昌祚傳作「磨齊」,夏國傳作「磨臍」,今從宋史神宗紀。 己巳,种諤入銀州。考異:宋史神宗紀入銀州,不書其人。按种諤傳,諤留千人守米脂,進次銀、石、夏州,不見敵,東都事畧种諤傳同。是知入銀州者,必諤也。或云䝉上省文,當屬劉昌祚。考昌祚傳並不言及銀州,今以屬諤。 庚午,高遵裕復通遠軍。 种諤遣曲珍等領兵通黑水、安定堡,路遇夏人,與戰,破之,斬獲甚衆。癸酉,復韋州。 乙亥,李憲敗夏人於屈吳山。初,憲既復蘭州,帝詔憲領兵直趣興靈,且曰:「董氊亦稱欲往,宜乗機恊力,入掃巢穴,若興靈道阻,即過河取凉州」。憲乃進至屈吳山,營打囉城,趣天都山下,燒南牟內殿及其館庫,追襲其統軍星多哩鼎,敗之,次葫蘆河而還。 丁丑,曲珍與夏人戰於蒲桃山,敗之。戊寅,种諤入貢州。 詔諸將存撫降人。 辛巳,史館修撰曾鞏乞委開封及諸路收采名臣良士事迹遺文,送本局以備討論,從之。 王中正入宥州,中正以河東軍渡無定河,循水北行,地皆沙濕,人馬多陷沒,糗糧不能繼,又恥無功,遂入宥州。時夏人棄城走河北,城中遺民百餘家,中正遂屠之,掠其牛馬以充食。行至奈王井,糧盡,士卒死亡者已二萬,乃引軍還。 十一月癸未朔,日有食之。 丁亥,諸軍合攻靈州。种諤敗夏人於黑水。己丑,李憲敗夏人于囉逋川。 辛邜、种諤降横河平人户,破石堡城,斬獲甚衆。初,劉昌祚與姚麟率涇原蕃漢兵五萬出塞,詔昌祚聽高遵裕節制,仍令環、慶與涇原合兵,擇利而進,夏人悉力抗涇原,而環慶兵不至,昌祚兵獨出葫蘆河,破賊於磨哆隘,取其積粟,乗勝趣靈州,師次城下,環慶軍猶未至,昌祚先鋒,奪門幾入,遵裕忌其成功,使人持檄至曰:「已遣將招降,可勿攻」。昌祚遂按甲。明日,環慶軍次南州,平距城三十里,遇賊接戰,昌祚以數千騎赴之,未至而賊已退,遂見遵裕,昌祚曰:「比欲攻城,以幕府在後,未敢前日磨哆之戰,餘衆退保東關,若乘我師之銳,先擊外援,破之,城必自下」。遵裕弗納,曰:「吾夜以萬人負土囊積壘下,遲明城可得矣」。怒未解,欲奪其兵付姚麟,麟不敢受,乃已。明日,遣昌祚巡營,凡所得馬糧,悉為慶兵所取,涇師忿譟。遵裕圍城十八日不能下。丙午,賊決七級渠以灌我軍,凍溺死者甚衆,餘兵纔萬三千人。初,有詔輒班師者族,遵裕,至是,乃歎曰:「活兩路生靈,得罪死無所恨!」遂班師。辛丑,環慶、涇原兵去靈州。 种諤始被詔當會靈州,既而迂枉不進,士卒饑憊,欲以餽餉不繼,歸罪轉運使李稷。癸邜,師次夏州,索家平,會大雪無食,多死者三萬人,同日而潰。 高遵裕之退師也,命涇原軍為殿,夏人來追,劉昌祚手劍水上,待衆濟然後行,為賊所及,昌祚擊却之,禆將俞平死焉。師還,至渭州,糧盡,士爭入,無復行伍。初,夏人聞大舉西伐,秉常母梁氏問策於廷,諸將少者皆請戰,一老將獨曰:「不須拒之,但堅壁清野,縱其深入,聚勁兵於靈、夏,而遣輕騎抄絶其餽運諸軍無食,可不戰而困也」。從之,我師竟無功。 十二月丁邜,遼武定軍節度使耶律仁傑坐私販廣濟湖塩及擅改詔㫖,削爵,貶安肅州。 辛未,林廣破烏蠻乞弟於納溪。初,詔廣與熟夷楊光震并力討乞弟乞弟,恐復送欵,帝以其前後反覆,無真降意,督廣進師。至是,遂破樂共城及斗滿村,斬首二千五百級。次落婆,乞弟乃納降。廣盛陳兵以受之,對語良久,乞弟疑有變,引衆遁。 遼混同郡王知興、中府耶律乙辛坐以禁物鬻入外國,下有司議法當死。伊遜黨耶律雅克獨奏當入八議,得減死論擊,以鐵骨朶囚於來州。乙亥,慈聖光獻皇后禫祭,宰臣王珪等上表請聽樂,不許。自是五表,乃從之。 初,議五路進討,會於靈州,李憲由熈河入,輒不赴靈州,董氊亦失期,師無功,憲乃自開蘭會,欲以弭責,孫固曰:「兵法,期而後至者斬。况諸路皆至,而憲獨不行,雖得蘭會,罪不可赦」。帝以憲猶有功,但令詰擅還之由。憲以餽餉不接為辭,釋弗誅。王中正降秩二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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