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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> -> 檢索 "太平興國九年三月 (984/4/4 - 984/5/3)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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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內容:
檢索範圍: 資治通鑑後編
條件: 包含字詞「太平興國九年三月 (984/4/4 - 984/5/3)」
Total 5

卷十一

8
乙丑,帝御丹鳯樓觀燈見士,庶闐咽,謂宰相曰:「國家承累世干戈之後,海宇乂安,京師繁盛,殊以為慰。朕居常罕飲,今夕與卿等同樂,宜各盡醉」。於是每虛爵以示羣臣。 涪陵縣公廷美至房州,憂悸成疾,卒丁夘、房州以聞,帝嗚咽流涕,謂宰相曰:「廷美自少剛愎,長益兇惡,朕以同氣至親,不忍寘之於法,俾居房陵,冀其思過,方欲推恩復舊,遽兹殞逝,痛傷奈何!」乃追封涪陵王,賜諡曰悼。帝為發哀,成服其後,從容謂宰相曰:「廷美母陳國夫人耿氏,朕乳母也,後出嫁趙氏主軍器庫副使廷俊。朕以廷美故,令廷俊屬鞬左右,廷俊泄禁中事於廷美。日者西池竊發之謀,若命有司窮究,則廷美罪不容誅。朕止令居守西洛,而廷美不悔過,益怨望,出不遜語,始命遷房陵以全宥之。至於廷俊,亦不加深罪,但従貶黜,朕於廷美蓋無負矣」。言訖,為之惻然。李昉對曰:「涪陵悖逆,天下共聞,而宮禁中事,若非陛下委曲宣示,臣等何由知之? 澶州言民訴水旱二十畆以下求蠲税者,朝臣以田畆不多,請勿受其訴,帝曰:「若此,貧民田少者,恩常不及,災沴蠲税,政為窮困,豈以多少為限耶?」辛未,詔自今民訴水旱,勿擇田之多少,悉與檢視。 壬申,蠲諸州民去年官所貸粟。 左諫議大夫、參知政事李穆卒。穆幼能屬文,有至行,母嘗臥疾彌年,動止轉側,皆親自扶掖。初坐涪陵事屬吏,穆令子惟簡紿母以奉詔鞫獄臺中。及責官還家,卒不以白母,間日輒出訪親友,或㳺僧寺,陽為入直。暨於牽復,母終弗知。執政月餘,遭母喪,詔強起之,穆益哀毀。癸酉晨,起將朝,風眩暴卒。帝臨哭出涕,謂宰相曰:「穆潔已守道,操履純正,方將倚用,遽至淪没,非斯人之不幸,乃朕之不幸也」。 丁丑,帝謂侍臣曰:「晉武帝平呉之後,溺於內寵,後宮所畜殆數千人,殊失帝王之道。今宮中自職掌至麤使,不過三百人,朕猶以為多也」。 二月壬午朔,帝御崇政殿,親閱諸軍將校,按名籍,參考勞績而升黜之,踰月而畢。考異實録稱終日而畢,蓋誤也。今従本志。謂近臣曰:「朕選擢將校,先取其循謹能御下者,武勇次之」。又曰:「兵雖衆,茍不簡擇,與無兵同。朕因講習,漸至精鋭,儻統帥得人,何敵不克!」舊制,諸軍辭見,或行間驍果出衆者,令將校互相保任。散員左班都頭魏能戍邊,不為衆所保,帝曰:「此人才勇,朕可自保之」。由是稍加進用。 以右補闕喬維岳為淮南轉運使。先是,淮河西流三十里曰山陽灣,水勢湍悍,運舟所過,多罹覆溺。維岳規度開故沙河,自末口至淮隂磨般口,凡四十里。又建安北至淮澨,總五堰,運舟十經上下,其重載者皆卸糧而過,舟壊糧失,率常有之。綱卒,旁縁為姦,多所侵盜。維岳乃命創二斗門于西河第三堰,二門相踰五十步,覆以夏屋,設懸門蓄水,俟潮平乃泄之。建橫橋于岸,築土累石,以固其址,自是盡革其弊,而運舟往来無滯矣。三月,宴文武官及外國蕃客於文明殿,帝謂宰相曰:「天下無事,良辰宴飲,無辭盡醉」。既罷,召渤海大使、鸞河慰撫之。鸞河,渤海酋帥也。帝征幽州、鸞河,率部族歸順,故有是賜。
10
遣翰林學士宋白乗傳祭白馬津,沈以太牢加璧焉,河決將塞故也。 乙夘日,本國僧奝然自其國來入朝,言國主姓王氏,自始祖至今凡六十四世,八十五王矣,文武僚吏亦皆世官,帝聞之嘆息,謂宰相曰:「此島夷耳,尚存古道。中國自唐季海內分裂,五代世數尤促,大臣子孫,皆鮮克繼父祖業,朕雖徳不及往聖,然孜孜求理,未嘗敢自暇逸,冀上穹降鑒,使運祚悠逺,大臣亦世守祿位,卿等宜各盡心輔朕,無令逺夷,獨享斯慶也」。 丙午,選秘書丞楊延慶等十餘人分知諸州,帝因謂宰相曰:「刺史之任,最為親民,茍非其人,民受其禍。昔秦彭守潁川,教化大行,境內乃有鳯皇、麒麟、嘉禾、甘露之瑞」。宋琪曰「秦、彭一郡守,政善而天應之若此,況君天下者乎」丁巳,帝謂宰相曰:「夏州蕃部強悍難制者,皆委身歸順,凡得種族五萬餘帳。朕亦慮轉餉勞擾,止令齎茶於蕃部中貿易,以給軍食,未嘗發民輸送也」。又謂李繼捧曰「汝在夏州,用何道制蕃部」對曰「戎人狡狠,臣但羈縻而已,非能制也。 己未,滑州言河決已塞,羣臣稱賀,帝作平河歌以美成功,蠲水所及州縣民今年田租。 癸未,以涪陵王子徳恭徳隆為刺史,壻韓崇業為靜難軍司馬。 己丑,召宰相、近臣賞花于後苑,帝曰:「春氣暄和,萬物暢茂,四方無事,朕以天下之樂,宜令侍従」。詞臣各賦詩,賞花賦詩自此始」。考異:明年四月,賞花釣魚,又賦詩,此但賞花㑹,要以為曲宴,自明年始,今兩存之。 壬申,幸含芳苑宴射,謂宰相宋琪曰:「此地三數年不一,至固非數出逰宴也」。時劉繼元、李繼捧等皆侍坐,琪因賛頌神武,與李昉等各賦詩,帝為和賜之。是春,宰相奏事退,帝謂曰:「卿等所奏簿書,乃是常事,唯時務不便,須極言無隠,朕當裁酌而行,茍言不當,亦不責也」。 夏四月乙酉,泰山父老千餘人復詣闕請封禪。戊子,羣臣上表請封禪,表凡三上。甲午,詔以今年十一月有事于泰山。是日,幸金明池,觀習水戰,謂宰相曰:「水戰,南方之事也。今其地已定,不復施用,時習之,示不忘武功耳」。因幸講武臺,閲諸軍馳射,有武藝超絶者,咸賜以帛。還,登瓊林苑北榭,賜従臣飲,擲錢于樓下,俾伶人争取極歡而罷。 丙申,詔扈蒙、賈黃中、徐鉉等同詳定封禪儀注。己亥,命南作坊副使李神佑等四人修自京抵泰山道路。庚子,以宰相宋琪為封禪大禮使,翰林學士宋白為鹵簿使,賈黃中為儀仗使。宋琪等議所過備儀仗導駕,帝曰:「朕此行蓋為蒼生祈福,過自嚴飭,非朕意也」。乃詔惟告廟及至泰山下用儀仗,所過不須陳設。五月,卒亥,幸城南觀麥,賜刈者錢帛。還,幸玉津園觀魚宴射,謂近臣曰:「朕觀五代以來帝王,始則勤儉,終乃忘其艱難,覆亡之速,皆自貽也。在人上者,當以為戒」。罷諸州農師。 丁丑,乾元、文明二殿災。 以將作監丞李元吉、丁顧言為堂後官,賜緋衣、銀帶、象笏。京官任堂後官自此始。 鹽鐡使王明請開江南鹽禁,計嵗賣鹽五十三萬五千餘貫,其二十八萬七千餘貫給鹽與民随税,収其錢二十四萬餘貫,聰商人販易,收其算,従之。六月丁亥,詔求直言。 壬辰,詔天下幕職、州縣官上書言事,凡民俗利害、政令否臧,並許於本州附傳置以聞。先是,轉運使及知州、通判皆得上書,而州縣官屬則否,帝慮下情壅塞,故降是詔。 丙申,草澤有上書言時政者,引對其詞狂悖,帝不之罪,慰諭而遣之。 己丑,遣使諸路察獄。 鎮安節度使、守中書令石守信卒,諡武烈。庚子,始令諸州十日一慮囚。 壬寅,帝謂宰相曰:「封禪之廢已久,今時和年豐,行之固其宜矣。然正殿被災,遂舉大事,或未符天意。且炎暑方熾,深慮勞人」。乃詔停封禪,以冬至有事于南郊。 秋七月壬子,改乾元殿為朝元殿,文明殿為文徳殿,丹鳯門為乾元門。 乙夘,詔:「御史鞫獄,必須躬親,毋得専任胥吏。庚申,改匭院為登聞鼓院,東延恩匭為崇仁檢院,南招諌匭為思諌檢院西申寃匭為申明檢院北通𤣥匭為招賢檢院,仍令諌院依舊差諌官一員主判。 八月辛夘,契丹東京留守耶律穆濟奏,女真珠卜奇薩里等八族乞舉衆內附,詔納之。 癸巳,有布衣以皂囊封書獻者,帝覽之,謂宰相曰:「比來上封事者,多不知朝廷次第,所言率孟浪,本欲下情上達,庶事無壅,故雖狂悖,亦與容納」。宋琪曰:「小人章疏,陛下盡與披詳,善惡賢愚,難逃天鑒。茍百事之中,一二可采,國家之利也」。 右補闕、知睦州田錫應詔上疏,其略曰:「今陛下有所因,方渴聞至言有所為,方切待直諌,引咎自誡,修徳彌新,臣謂責在近臣而不在聖躬,罪在諫官而不在陛下。近陛下有朝令夕改之事,由制敕所行,時有未當,而無人封駮者,給事中若任得其人,制敕若許之封駮,則所下之敕無不當,所行之事無不精,編為格式,豈有朝令夕改之弊?臣所以謂責在近臣而不在聖躬,臣又見陛下有捨近謀逺之,事由言動,未合至理,而無人敢諫諍者,是左右拾遺補闕之過也。加以時久昇平,天下混一,致陛下以昇平自得,功業自多,不知四方雖寜,萬國雖靜,然刑罰未甚措,水旱未甚調,陛下謂之太平,誰敢不謂之太平?方欲為民求福,報天之功,有事于泰山,展禮于上帝,人謀雖克,天意未従火于禁中,將警悟於英主,詔下海內,遂布告於輿人,臣所以謂罪在諌官,不在陛下,臣死罪,死罪。 丁酉,帝親祠太乙宮。 九月,知夏州尹憲襲擊李繼遷,斬首五百級,獲其母妻俘千四百帳,繼遷僅以身免。考異:李燾曰:本紀、實録載此事于十月庚寅,蓋據奏到耳,今移見九月。呂誨正恵公。補傳云:保安軍奏𫉬李繼遷母,太宗喜甚,時冦凖為樞宻副使,上獨召凖,謀凖退,過宰相幕次不入,公使人邀至,曰:陛下召公何為?凖曰:議邊事耳。公曰:陛下戒公弗言于某乎?凖曰:不然。公曰:若邊鄙常事,樞宻之職,某不必與聞。若軍國大計,某備位宰相,不可不知也。凖以獲繼遷母告,公曰:何以處之?凖曰:欲斬于保安北門外,以戒兇逆。公曰:陛下以為何如?凖曰:以為然,令凖之宻院行文書爾。公曰:必若此,非計之得也,願公少緩其事,某將覆奏之。即召閤門吏使奏上請對。上召入,公見上,具道凖言,且曰:昔項羽得太公,欲烹之,漢髙祖曰:願公分我一盃羹。夫舉大事者不顧其親,況繼遷胡夷悖逆之人哉?且陛下今日殺其母,而明日繼遷可擒乎?若其不然,徒樹怨讎而益堅其叛心爾。上曰:然則奈何?公曰:以臣之愚,謂宜置于延州,使養視之以招來。繼遷雖不能即降,亦可以繫其心,而其母死生在我矣。上撫髀稱善,曰:㣲卿,幾誤我事。即従公謀。其母後病,死于延州,繼遷尋亦死,其子竟納欵請命」。按司馬光記聞有此,吕誨補傳及其祖端傳所載並同。考騐乃與正史不合,獲繼遷實雍熙元年九月,此時端猶未參政,凖亦未入樞府。淳化二年四月,凖始為副,九月改同知。淳化四年六月凖罷,端始參政。五年九月,凖亦參政,與俱在中書。至道元年四月,端拜相,凖參政如故。至道二年七月,凖罷參政,端居相位如故。咸平元年十月,端罷相,端在中書首尾凡六年,其初為參政,凖即罷樞副矣。補傳及記聞必誤,況獲繼遷母時,端及凖俱未顯也,今不取。淳化五年四月,詔削奪繼遷所賜姓名,或凖因是建議,欲斬繼遷母而端救之。然是年九月凖始參政,附此事于九月後乃可。或附至道元年九月復奪所賜姓名,時兼二人並居政府,所云宰相及樞宻等字,仍須刪改,庶不甚牴牾,更詳之也。帝於是賜李繼捧姓趙,名保忠,授夏州刺史、定難節度使,以討繼遷,管夏銀宥五州。繼捧至鎮數日,上言繼遷悔過歸欵,帝以為銀州刺史、西南巡檢使。繼遷本無降心,復誘戎人為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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