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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> -> 檢索 "紹聖三年十一月丁未 (1096/12/8)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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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內容:
檢索範圍: 資治通鑑後編
條件: 包含字詞「紹聖三年十一月丁未 (1096/12/8)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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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九十一

6
三年春正月庚子,知樞宻事韓忠彥罷,忠彥屢請外,帝問曽布曰:「忠彥別無事,亦不至奸險」。對曰:「然」。已而章惇言忠彥處置邊事多失宜,帝甚駭之,忠彦請不已,乃除觀文殿學士、知真定府,尋移定州。 甲辰,酌獻景靈宮,徧詣諸殿,如元豐禮。 戊申,殿中侍御史陳次升言:「紹聖元年勑榜,除已行責降人外,一切不問,議者亦勿復言。近者竊見汪浹、李仲等送吏部,與合入差遣,録黃行下,以元祐所獻文字得罪,則勑榜所云,殆或虛語,將何以取信天下?伏望宣諭大臣,自今以始,同共遵守,若人才委不可用,所見背理,以今日之罪罪之,既徃之咎,置而不問,庻無反側之心,亦所以彰朝廷忠厚之德」。又言:「臣聞差官編排元祐間臣僚章䟽,仍厚賞以購藏匿,採之輿議,實有未安。㳟惟陛下即政之初,詔令天下言事,親政以來,揭榜許其自新,今又考其一言之失,寘於有過之地,是前之詔令,適所以誤天下也,後之勑榜,又所以誑天下也,命令如此,何以示信於人乎?所有編排章䟽指揮,乞行寝罷。 庚戌,引見蕃官包順、包誠等,賜賚有差。 詔鞫獄非本意所指而蔓求它罪者,論如律。壬子,知熈州范純粹改知鄧州,以元祐初嘗獻議棄地也。 乙卯,詔戶部尚書勿領右曹。元祐初,司馬光乞尚書兼領左右曹,使周知其數,則利權歸一,從之。至是,復使侍郎専領,尚書不得與焉。 右正言孫諤言:「知河中府楊畏在元豐時,其論議皆與朝廷合。及元祐之末,呂大防、蘇轍等用事,則盡變其趣而從之。紹聖之初,陛下躬親總攬,則又欲變其趣而偷合茍容,天下謂之楊三變」。詔落畏職,依舊知河中,後移知虢州。 戊午,詔罷合祭,間因大禮之歳夏至日,躬祭地祗于北郊。 二月癸亥,出元豐庫緡錢四百萬於陜西、河東糴邊儲。 癸酉,罷富弼配饗神宗廟庭。 癸未,詔封濮安懿王子未王者三人:宗楚為南陽郡王,宗祐為景城郡王、宗漢為東陽郡王。 乙酉,嗣濮王宗綽卒,謚孝靖。 丙戌,詔三歳一取㫖,遣即官御史按察監司職事。 丁亥,夏人㓂義合砦。 是月,詔三路保甲依義勇法教試。 三月辛卯朔,內尚書省火。壬辰,詔以禁中屢火,罷春宴及幸池苑,不御垂拱殿三日。 癸巳,夏人圍塞門砦。 丁酉,尚書省火。 戊午,劍南東川地震。 己亥,封南陽郡王宗楚為嗣濮王。 辛亥,封大寧郡王佖為申王,遂寜郡王佶為端王。 壬子,帝諭二府,以元祐減賞功格不當,令修定何未上,衆皆曰:「諸路相度未到曽?」布曰:「不若一用元豐賞格,候邊事息,別議増損」。帝曰:「當如此」。遂降㫖諸路,令告諭將士知悉。 丁巳,幸申王、端王府。 夏四月辛酉,罷宣徽使。 乙酉,戶部侍即呉居厚言:請諸路課利場務及三萬貫以上者,並依元豐條舉官監當,仍各委本路轉運司奏舉」。從之。 丙戌,三省同奏事,曽布曰:「司馬光之內懐怨望,毎事志於必改,背負先帝,情最可誅」。李清臣、許將曰:「文彦博教。光云:「須盡易人,乃可舉事」。布曰:「臣元豐末在朝廷見光進用,自六月秉政,至歳終一無所為,及隂引蘇軾、蘇轍、朱光庭、王巖叟輩布滿要路,至元祐元年二月,乃奏罷役法,盡逐舊人,然後於先朝政事無所不改,以此知大臣隂引黨類,置之言路,蔽塞人主耳目,則所為無不如欲,此最為大患」。又曰:「譽光者,乃閭巷小人耳,如王安石、臣兄鞏,皆有學識之士,臣自少時已聞兩人者論議,以謂光不通經術,迂僻不知義理,其他士大夫有識者,亦皆知之。帝欣然聴納,喜見於色。 五月壬子,太白晝見。 丙辰,録囚。 是月,左正言孫諤言:「免役者,一代之大法。夫在官之數,元豐多,元祐省,雖省,未嘗廢事也,則多不若省。散役之直,元豐衆,元祐輕,雖輕,未嘗廢。役也則重,不若輕。數省而直輕,則民之出錢者易民之出錢者易,故法可久也。願陛下博採羣言,無以元豐、元祐為間,要以使百姓無不均平之患而止」。蔡京言:「諤論役法,欲伸元祐之姦,惑天下之聴。丙申,詔諤罷言職、知廣德軍。 給事中蹇序辰言:「先帝在位十九年,其應世之迹,未易周覧。請選儒臣著為神宗寳訓一書,授之讀官,以偹勸講之闕」。詔俟正史成書,令史官編修序。辰,周輔之子也。 六月癸亥,令真定立趙普廟。癸未,詔常立罷諸王府侍講,差監永州酒稅。奉議郎趙沖監道州茶鹽酒税。沖,立門人也。初,蔡卞請以立為崇政殿說書,既賜對,又請除諫官,帝未許,卞方與章惇比,曽布欲傾之,乘間為帝言,立附兩人,乃於史院取沖所撰立父秩行事以進,有云自荊公去位,天下官吏隂變新法,民受塗炭,上下循黙,敗端內萌,莫覺莫悟,公獨見,幾知其必敗。帝駭曰:「何謂必敗?」布言立狂悖不遜,自當行法。及三省對,帝語蔡卞曰:「常立詆神考,而卿薦之,何也?」又顧章惇曰:「卿不見其語乎?」惇謝不知,帝怒曰:「語在常秩行狀,其語云:自安石罷相以來,民在塗炭」。又云:「自秩與安石去位,而識者知其必敗,其諂厚安石,而詆薄神考如此,卞何為薦之?」惇、卞皆錯愕謝罪。帝即命中使就史院取秩行狀,親指「塗炭必敗」四字以示惇、卞,惇由是始悟為卞所賣。後一日,三省進呈,帝令與立宮觀,沖別取㫖,中書舎人葉祖洽繳録黃,謂立貶太輕,李清臣具以報布。是日布對,言立諂王安石而毀先帝情,更可誅。陳瓘所以忤蔡卞,只云卞立安石為準的,以羅織士類,致卞深怒,而天下莫不以瓘言為是。傳曰:人臣見無禮於其君者,如鷹鸇之逐鳥雀」。今立之言不遜如此,乃欲擢之言路,此臣所以不能自己也。帝亦切齒,故特與逺小處監當。殿中侍御史陳次升因言:「常立希合權臣,詆誣先帝,而大臣援進,唯恐不速,豈非負先帝欺陛下乎?為臣之罪,莫大乎是,伏望特行黜責,以警官邪」。不報。 乙酉,立北郊齋宮于瑞聖園。 秋七月壬辰,以蔡京為翰林學士承㫖。 癸巳,樞宻院言:「據知邢州張赴稱,體究得民間願得牧地養馬,但與蠲其租課,仍不責以蕃息飬馬人户,無追呼勞擾之患,其不願養馬之家,不得抑勒,今相度欲具為條畫榜示」。從之。 己亥,詔知渭州、寳文閣待制呂大忠,特除寳文閣直學士、知秦州,以元祐中堅持邊議,又領帥日久故也,大忠因言:「臣弟大防,自罹謫籍,流落累年,恐一旦不虞,倐先朝露,死生隔絶,銜恨無窮,伏乞陛下少賜哀憐,追寝,臣已除職名,只量移大防陜西州郡居住」。不聽。始大忠自涇原入對,帝問大防安否,且曰:「大臣初議令過海,朕獨處之安州,卿有書當令且將息忍耐,大防朴直,為人所賣,候三二年可復相見也」。大忠泄其語于章惇,惇懼䋲之愈力,元祐黨人由是再行貶黜。 庚戌,依元豐職事官以行、守、試三等定祿秩。 甲寅,令熈河立王韶廟。 乙卯,國子司業龔原言,將來科塲,止令依舊専治一經,從之。八月辛酉,夏人㓂寧順砦。 丙子,詔:「王巖叟遺表并呂大防等所得恩例及舉官並罷,更不施行。提舉舒州靈仙觀、鄂州居住梁燾,主管洪州玉隆觀,南安軍居住劉安世,並分司南京,仍各於本處居住」。 己卯,復置檢法官。 帝嘗語章惇曰:「元祐初,太皇太后遣宮嬪在朕左右者凡二十人,皆年長。一日,覺十人者,非素使令,頃之,十人還,復易十人去,其去而還者,皆色慘沮,若嘗涕泣者,朕甚駭,不敢問。後乃知因劉安世等上䟽,太皇太右詰之也。惇與蔡卞方謀,誣元祐大臣嘗有廢立議,聞帝語,遂指劉安世、范祖禹言禁中覔乳母事為根,二人重得罪。庚辰,責授祖禹昭州別駕,賀州安置,安世新州別駕,英州安置。 九月,曽布言:「蔡卞最隂巧,而章惇輕率以相媚說,故多為其所誤,凢惇所主張人物,多出於卞。至議論之際,惇毅然如自己出,而卞噤不啓口。外議皆云蔡卞心章惇口如此,實於聖政有害政府虛位甚多,願早擇人,以助正論」。 己亥,邈州首領加金紫光祿大夫、檢校太保阿里庫卒。 庚子,詔姚勔永不磨勘,以給事中蹇序辰言其詆訕先帝,務慾遏絶紹述之意故也。 己酉,滁、沂二州地震。 壬子,太師、淮南荊南節度使楚王顥卒。顥天姿頴異,尤嗜學,始就外傅,每一經終,即遺講讀官,以器幣服馬。工飛白,善射,好圖書,博求善本。神宗嘉其志尚,每得異書,亟馳使以示帝即位,尊禮尤隆。詔書不名。及卒,謚曰榮,陪塟永厚陵。 媫妤劉氏,明艷冠後庭,且多才藝,有盛寵,見皇后不循列妾禮,嘗同后朝景靈宮,訖事,就坐,嬪御皆立侍,媫妤獨背立簾下,后閤中陳迎,兒呵之,媫妤背立如故,閤中皆忿。冬至,㑹朝隆祐宮,俟見於他所,后座朱髹,金飾媫妤在他座,意象頗慍,其從行者知之,為易座與后等,衆弗能平,因傳唱曰:「皇太后出!」后起立,媫妤亦起,尋各復其所,或已撤媫妤座,遂頓於地,懟不復朝,泣訴於帝。內侍郝隨方用事,謂媫妤曰:毋以此戚戚,願蚤為大家生子,此座終當為媫妤有耳!㑹后女福慶公主疾,后有姊㜮頗知醫,嘗已后危疾,以故出入掖庭,公主藥弗效,乃持道家治病,符水以入,后驚曰:姊寧不知宮中禁嚴,與外舎異耶?令左右藏之,俟帝至,具言其故,帝曰:此人之常情耳!后即爇符於帝前,宮禁相傳,厭魅之端作矣,方公主病革,忽有紙錢在旁,后顧視,頗惡忌之,意自媫妤所遣人持來,益有疑心。未幾,后養母聴宣夫人燕氏、尼法端與供奉官王堅為后禱祠,事聞,詔入內押班梁從政、勾當御藥院蘇珪,即皇城司鞫之,捕逮宦官宮妾幾三十人,搒掠備至,肢體毀折,至有斷舌者,獄成,命侍御史董敦逸覆録,罪人過庭下,氣息僅屬,無一人能出聲者,敦逸秉筆疑未下,郝隨等以言脅之,敦逸畏禍,及已,乃以奏牘上。乙卯,詔以皇后孟氏旁惑邪言,隂挾媚道,迨從究治,驗佐甚明,躬稟皇太后、皇太妃聖㫖,廢居瑤華宮,號華陽教主玉清妙靜仙師,法名沖真。初,章惇誣宣仁有廢立計,以后為宣仁所立,欲廢之,又隂附劉媫妤,欲請建為后,與郝隨構成是獄,莫有敢異議者,既降案,付三省樞宻院約法,惇㑹李清臣、曽布、許將、蔡卞及刑部官徐鐸等議,或謂不可處極典,曽布諭法官,但當守法,且曰驢媚蛇霧,是未成否?衆皆瞿然,法官遂執議堅等三人皆處死,殿中侍御史陳次升言:「所治之獄,不經有司,雖聞追驗證佐,而事迹秘宻,朝廷之臣猶不預聞,士庶惶惑,固無足怪。臣竊謂自古推鞫獄訟,皆付外庭,未有宮禁自治,髙下付閹宦之手,陛下但見案牘之具耳,安知情罪之虛實?萬一寃濫為天下後世譏笑,臣欲乞陛下親選在廷侍從或臺諫官公正無所阿附之人,専置制院,別行推勘,庶得實情。不報。其後董敦逸亦言:中宮之廢,事有所因,情有可察,詔下之日,天為之隂翳,是天不慾廢之也,人為之流涕,是人不欲廢之也。臣嘗覆録獄事,恐得罪天下後世。帝怒蔡卞,欲加重貶,章惇、曽布曰:陛下本以皇城獄出於近習推治,故命敦逸録問,今乃貶録問官,何以取信中外?乃止。帝久亦悔之,曰:章惇壊我名節。 冬十月丁巳朔,以楚榮王喪,未成服,罷文德殿視朝。 以監江寧府税張商英權知洪州。 以正字鄧洵武,為神宗正史編修官。洵武綰之子也。 壬戌,夏人大入鄜延。戊辰,詔被邊諸路相度城砦要害,増嚴守備。 辛未,西南方有雷聲,次大雨雹。 癸酉,鍾傳言築汝遮,詔以為安西城。 甲申,以知大名府呂惠卿知延安府。 是月,夏人忽自長城一日馳至金明砦,列營環城,國主乾順與其母親督枹鼓,縱騎四掠,知麟州有備,復還金明,而後騎之精鋭者留龍安,邊將悉兵掩擊不退,金明乃破,守兵二千八百人,惟五人得脫,城中糧草皆盡,將官皇城使張諭死之,既還,留一書置漢人頸上,曰:「貸汝命,為我投經略使處」。其言曰:夏國昨與朝廷議疆場小有不同,方行理究,不意朝廷改悔,卻於坐團鋪處立界,本國以恭順之故,亦黾勉聴從,遂於境內立數堡以䕶耕,而鄜延出兵悉行平蕩,又數數入界殺掠,國人共憤,欲取延州,終以恭順,止取金明一砦,以示兵鋒,亦不失臣子之節也」。延帥呂惠卿上樞宻院而不以聞。考異:宋史哲宗紀:是年九月壬戌,夏人㓂鄜延,䧟金明砦」。今從夏國傳。 知延安府呂惠卿奏,乞依呂大忠例,暫赴闕奏事。章惇謂曽布曰:「邊事方爾,可謂不識𦂳慢也」。李清臣曰:「此必有挹魁柄之意,或恐有引以為代者,吾屬危矣」。布曰:「此無慮魁柄,豈易挹耶?」十一月癸巳,進呈,帝曰:「惠卿何可來?衆皆言無來理。遂詔止之,曰:「如有所陳,條畫聞奏」。 丁未,章惇上重修神宗實録。考異丁未玉海作「戊辰,今從宋史哲宗紀。 十二月辛酉,濟陽郡王宗景坐以立妾罔上,罷開府儀同三司,判大宗正司事。 甲戌,蔡京上新修太學敕令式。 乙亥,夏國遣使獻金,明之俘于遼。 遼生女直節度使英格,節度使普拉舒之母弟也。普拉舒死,英格嗣,以兄和卓子薩噶為國相。是嵗,赫舍里部阿蘇穆都哩阻兵為難,英格自徃伐之,阿蘇訴于遼,遼遣使止英格勿攻,英格留和卓守蘇喇城而還,㑹阿板閣等,阻五國鷹路,執殺遼捕鷹使者,遼詔英格討之,阿板閣等據險立栅,方大寒,乃募善射者,揉勁弓利矢攻之,數日入其城,出遼使者數人歸之,英格兄子阿固達力兼數輩,善射,有大志,是歳遼大國舅帳蕭嘉哩四即君嘯聚為盜,有衆數千,奔女直,結英格為亂,因命英格圖之。英格斬嘉哩,遣阿固達獻首級于遼,餘悉留不遣,遼人不得已,反進英格及阿固達官,自是其徒隂懐異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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