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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範圍: 元史 |
條件: 包含字詞「至元十八年六月癸未 (1281/7/6)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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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卷十一》
19 | 六月丙寅,敕賽典赤、火尼赤分管烏木、拔都怯兒等八處民戶。謙州織工百四十二戶貧甚,以粟給之,其所鬻妻子官與贖還。以太原新附軍五千屯田甘州。丁丑,以按察司所劾羨余糧四萬八千石餉軍。己卯,以順慶路隸四川東道宣慰司。安西等處軍站,凡和顧和買,與民均役。增陜西營田糧十萬石,以充常費。壬午,命耽羅戍力田以自給。日本行省臣遣使來言:「大軍駐巨濟島,至對馬島獲島人,言太宰府西六十里舊有戍軍已調出戰,宜乘虛搗之。」詔曰:「軍事卿等當自權衡之。」癸未,命中書省會計姚演所領漣、海屯田官給之資與歲入之數,便則行之,否則罷去。丁亥,放乞赤所招獵戶七千為民。庚寅,以阿剌罕有疾,詔阿塔海統率軍馬征日本。壬辰,高麗國王王春言,本國置驛四十,民畜雕弊,敕併為二十站,仍給馬價八百錠。奉使木剌由國苫思丁至占城船壞,使人來言,乞給舟糧及益兵,詔給米一千四百餘石。以中書左丞忽都帖木兒為中書右丞,行中書省事;御史中丞、行御史臺事忽剌出為中書左丞,行尚書省事。賜皇子南木合所部工匠羊馬價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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