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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內容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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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範圍: 建炎以來繫年要錄 |
條件: 包含字詞「高麗仁宗十四年四月戊申 (1136/5/13)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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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 戊申,偽齊進武校尉陳舜臣、張瓊並補承信郎,舜臣充嚴州兵馬監押,瓊充臨安府南蕩廵檢,仍舊京東、淮東宣撫處置司使喚。以韓世忠言大兵至鎮淮軍二人首率全城官吏軍民以迎王師,乞推恩故也。既而世忠再請,乃並轉三官。己酉,中書門下省言:「文武臣僚賜功臣號,係祖宗舊制,方今勸奬有功,理宜檢舉,重別措置」。詔應能決勝強敵、恢復境土,並降制特賜,以示異恩。 秘書省校書郎,勾龍如淵行著作佐郎。 詔川、陕宣撫司類省試武舉合格陳紹業等四人並補官,并文士所賜勅降付制置大使司換給。時川、陕宣撫副使吳玠専治兵,應選舉差注民事,皆𨽻制置司故也。 殿中侍御史石公揆請選人任京局,改官後並令罷任,庻幾待闕之人得以次進。從之。時刪定計議、編修官共十一員,而待次者至三十餘員,故公揆以為請。 武功大夫、文州團練使韓昭特遷右武大夫,武功郎韓誡俟轉正使日,除遙郡刺史。修武郎韓諮除閤門宣賛舎人三人皆駙馬都尉。嘉彥子其家,請用遺奏所得恩澤三資而命之。 起復左武大夫、文州團練使、廣南東路兵馬鈐轄、都督府摧鋒都統制韓京乞以捕盜賞二官,囬贈祖楚一名目。詔如其請,贈楚承節郎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