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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範圍: 建炎以來繫年要錄 |
條件: 包含字詞「紹興元年八月戊辰 (1131/8/28)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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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![](more.gif) | 是月,川、陜宣撫使張浚以直龍圖閣、利州路提㸃刑獄公事楊斌為永興軍路經略安撫使,朝散郎、知巴州馮檝為利州路提㸃刑獄公事。 武翼大夫、知濠州李玠棄城去,以廵防官張徳權知州事。玠在濠州,當羣盜縱橫之時,以嚴酷殺伐為政,縱所部擾民,故能得軍士之情久處,危城中金珠寳貨不可勝計,玠欲順流東下,為鳯凰州冦宏所扼,至是,玠貽書與宏通好,宏許之,玠遂挈其孥泛淮而去。 偽齊劉豫以其子太中大夫、知濟南府麟為諸路兵馬大總管、尚書左丞相,封梁國公。戶部尚書張昴兼權左丞、兼門下侍郎。八月乙丑朔,詔奉安天章閣祖宗神御於法濟院,以乗輿播越,神御猶在舟中故也。 宣撫處置使張浚娶直秘閣、成都府路轉運判官宇文時中女時,已詔時中奉祠,而浚稱其有勞,承制陞時中副使,再任。時中,虛中弟也。丙寅,利州觀察使、湖東馬歩軍副總管孔彥舟為蘄、黃鎮撫使、兼知黃州,用張俊奏也。時彥舟在鄂州,舟多糧富,俊恐其盤據要地,故奏用之。拱衛大夫、相州防禦使。新除舒、蘄鎮撫使張用有衆五萬,在瑞昌後數日,俊親揀其軍,精鋭者留之,老弱者許自便。有投曹成者,有投岳飛者,有投韓世忠者,有自去而為民者。俊既并其兵,遂以用為本軍統制。 武顯郎、南雄州兵馬都監郭康偽造制書,自稱奉使,廉察廣東兵官已下,轉運判官章傑覺其詐,捕送廣州誅之,至是以聞。 武功大夫、康州防禦使、入內內侍省副都知梁邦彥特遷昭宣使,錄攢宮之勞也。丁卯,觀文殿學士、新知潭州呉敏為荊湖東西廣南路宣撫使、兼知潭州。時江湖餘冦未平,而敏留居嶺右,故就用之。 山東統制忠義軍馬范温所遣參議軍事李植至行在,上嘉之,以温為武翼郎、閤門宣贊舍人、統制山東忠義軍馬,仍鑄印以賜,而植亦補承事郎。戊辰,參知政事張守等上對,修嘉祐政和令格式一百二十二巻,㸔詳六百四巻,詔以紹興重修勅令格式」為名,自來年頒行。 中大夫、直秘閣、新知饒州王㬇提舉臨安府洞霄宮。㬇以鄭居中故,積遷至大官,時方討論,故有是請。 右司諌韓璜論堂吏滑浩等與討論濫賞文字,秦檜曰:「吏行文書耳,恐不必罪」。李回曰:「如罪兩都司,彼自無詞」。上曰:「兩都司殊刻薄,為朝廷建議,須有忠厚之風」。乃以浩送吏部。 江西安撫大使朱勝非言:「自正月領事至今,所降軍儲,漕司未嘗發到斗升顆粒,又六月中給降監鈔七萬緡,其資次乃在同時降下一百萬緡之後,未知算請當在何時?」詔委漕臣張滙濟其軍。食滙,河南人也。勝非又別疏論安撫大使名甚重,而無錢糧及兵實,不及一小邑,然勝非受命踰年,遷延不進。逮張俊班師,始入城視事,論者咎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