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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> -> 檢索 "紹興十八年十二月丙辰 (1149/1/13)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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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內容:
檢索範圍: 建炎以來繫年要錄
條件: 包含字詞「紹興十八年十二月丙辰 (1149/1/13)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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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百五十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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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未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邕州觀察使董先,添差兩浙西路馬歩軍副都總管,平江府駐劄。初,岳飛既死,先自武昌召還,為歩軍司統制,先與管軍趙宻不協,於是離軍領殿前都指揮使職事楊沂中憐其才,贐遺甚厚,具奏乞𨽻本司,朝廷以三衙不許互換陳乞,不許。壬子左承議郎、兩浙西路提㸃刑獄公事呉傳罷,以戶部侍郎宋貺接伴北使還,劾其病不任事也。十有二月乙夘朔,上謂大臣曰:「聞紹興飢民有渡江者,可令臨安優給,路費遣還」。時明、越、秀、潤、徽、婺、饒、信州皆旱,民多流散,上命有司發粟減賦,至是復令常平官親往賑給之,毋致失所。 復連州連山鎮為縣。丙辰,詔四川命官付身,如未經換給,並不許奏辟及權攝差遣。先是,止禁定差,至是,都大提舉茶馬韓球以為言,故有是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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