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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內容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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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範圍: 建炎以來繫年要錄 |
條件: 包含字詞「紹興八年正月乙卯 (1138/3/11)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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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 ![](more.gif) | 乙夘,詔拱衛大夫、忠州團練使、新江南西路兵馬鈐轄馬欽令疾速之任。欽本𨽻淮西軍,劉光世為宣撫使,以欽為親兵副統制。及張俊代為宣撫使,欽與俊有隙,上聞之,御筆「有此授」。俊堅欲留之,上諭俊曰:「卿必欲留無害,萬一欽病死,人必謂卿殺之,於卿便乎?」俊悚然謝曰:「臣慮不及此」。 新除四川制置使胡世將乞四路漕司差注不當,從吏部下本司依法究治,仍許士人赴本司陳訴,從之。 金主亶既免䘮,改元天眷,乃立費摩氏為皇后,夏國主乾順遣武功郎穆齊好德髙麗國王楷,遣衛尉少卿李仲衍奉表賀正金主,改燕京樞宻院為行臺尚書省,以三司使杜充簽書樞宻院事劉筈並簽書省事。時左副元帥魯國王昌、右副元帥瀋王宗弼皆在監軍,薩里罕屯長安,右都監布爾噶蘇屯鳯翔,以新取河南、陕西故也。二月丁巳朔,尚書兵部侍郎王庶試兵部尚書。庶自京南入對,奏曰:「今十年而恢復之功未立,臣請言其失,蓋在偏聼,在欲速在輕。爵賞是非,邪正混淆。誠能有功則賞,有罪則罰,其誰不服?茍委其權於大臣而非其人,則身受其欺而國罹其禍。昔漢光武以兵取天下,不以不急奪其費,不知兵者不可使輕言兵,他日又見口陳,手畫秦、蜀利害。上大喜之,即日遷尚書。 武顯大夫宋超為淮南西路兵馬都監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