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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內容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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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範圍: 建炎以來繫年要錄 |
條件: 包含字詞「紹興甲寅年十月戊戌 (1134/11/10)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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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![](more.gif) | 戊戌,上登舟發臨安府。奉天章閣祖宗神御以行,主管殿前司公事劉錫、神武中軍統制楊沂中,皆以其軍從,上不以玩好自隨,御舟三十餘艘,所載書籍而已。上既發,乃命六宮自溫州泛海往泉州,晚泊臨平鎮,進呈劉光世乞與韓世忠軍一般支錢糧,上曰:「諸將之兵,用命則一,其所支錢糧豈容有異,此皆呂頥浩不公之弊」。趙鼎曰:「朝廷舉措既當諸將自服,今不公如此,必致紛紛,乞下光世㑹合得錢米之數然後行」。沈與求曰:「豈唯錢糧,至於賞罰亦然,惟至公可以服天下,故賞則知勸,罰則知畏」。上曰:「大臣不公,何以服衆?」鼎曰:「茍為不公,則賞雖厚,人不以為恩。罰雖嚴,人不以為威」。上曰:「今日朕親總六師,正當公示賞罰」。 詔沿江州縣如排辦太過,令監司具名以聞,當重行黜責。時右司諫趙霈言:「浙右諸郡頃罹兵火,瘡痍未息,民力未蘇。今戎輅進發,又慮州縣官吏不能上體徳意,帟幕之飾,務極於鮮華膳羞之進,徧搜於珍異,或調發人夫,或差科舟船,誠不可不為之禁」。故有是㫖。 湖北制置使岳飛遣屬官孔戊來奏事,詔特改京官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