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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內容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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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範圍: 建炎以來繫年要錄 |
條件: 包含字詞「天彰寶嗣五年十二月丙子 (1138/1/31)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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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![](more.gif) | 乙亥,戶部尚書章誼入對,上諭曰:「天下苖米,湏與措置,其不熟處,除檢放外,止令輸錢,仍運錢於豐熟之地糴米,如此則公私兩利矣」。誼退以上㫖告執政,行之。丙子,徽猷閣待制、知池州劉岑移知鎮江府。己卯,秘書郎羅孝芬提舉荊湖南路茶鹽常平公事。辛巳,尚書禮部侍郎常同試御史中丞。 試尚書戶部侍郎王俁充徽猷閣待制、提舉江州太平觀。侍御史石公揆論俁在戶部所行皆誅剥之政,初為趙鼎所用,及鼎與張浚爭論,不合而去,則百計譖短以求合,扵浚又諂事呂祉、張宗元,因縁求哀,且謂得革心洗慮,以求自効,祉常笑其語,對士大夫語之,然復說其諂力為游說,浚遂喜而用之,力言回易之利,呼吸駔儈,市井為之用,破費官錢數百萬緡而莫收其利,伏望亟加貶斥,投置閑散,故有是命。俁辭後三日,改充集英殿修撰。壬午,吏部員外郎蒲贄面對,論當建都險要之地,時已議定回蹕,故贄言及之。 溫州布衣黃石應詔上書,論內事之可治者七,外事之可治者四,詔與免文解,仍賜束帛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