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Facebook上關注我們,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Twitter上關注我們,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新浪微博上關注我們,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豆瓣上關注我們,隨時得到最新消息
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
-> -> 檢索 "建炎四年四月辛卯 (1130/5/28)"
該資料的標點符號由人工智能製作。此過程難免引入錯誤;若遇到標點錯誤,敬請自行修改。
檢索內容:
檢索範圍: 建炎以來繫年要錄
條件: 包含字詞「建炎四年四月辛卯 (1130/5/28)」
Total 1

卷三十二

20
辛卯,罷福建鈔鹽,令轉運司官搬官賣,仍嵗發鈔鹽錢二十萬緡,赴行在𣙜貨,務助經費。以淮、浙鹽場復通故也。紹興八年十月壬辰所書可參考。 詔李鄴家書,令越州給付李邴。時邴坐鄴投降,亦奪資政殿學士。 言者乞罷四川𣙜鹽𣙜酤,以安逺民,自同主管川陜茶馬兼宣撫司,隨軍轉運使趙開變茶酒法,怨詈四起,至是開復議更鹽法,言者遂奏其不便,且曰:「如謂大臣建請務全事體,必須更制,即乞劄與張浚,照㑹施行」。詔以其章示浚,時鹽法未行,事得暫止,而酒課已為軍食所仰,浚訖不為之變也。日厯云言者乞罷四川𣙜鹽𣙜酤,按改鹽法在紹興二年九月,此時尚未行,當是方有此議,或者浚請於朝,言者遽及之而暫止耳,今畧刪。潤修入熊克小厯,附此事於甲申,恐誤。壬辰,言者奏:「陛下即位以來,灼見禍亂之源,痛思懲艾,故於元祐黨籍,屢下詔㫖,特加追敘,欲以竦動四方,觀聽甚盛舉也,止縁使逐家各自陳乞,故或子孫零落,不能申請,或子孫雖在,而誥敕散失,至有誥敕具在,而為有司以微文沮抑者,致使往往未被贈典,雖如呂公著、呂大防、韓維、蘓轍、顧臨、梁燾、張舜民、范祖禹、王古輩,尚未霑昭洗之澤,其他可不言而知也,臣私竊恨之。夫名預黨籍,率皆一時之望,所厯官職,衆所共知,不容少有偽濫,而特命追復,又非尋常之比,謂宜誥命從中而下,使異數齊頒,四方改觀,豈以有司微文沮格邪?欲望睿斷,俾三省條具,不必更待逐家陳乞疏奏」。詔依徳音,許本家自陳而已。

喜歡我們的網站請支持我們的發展網站的設計與内容(c)版權2006-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網站上的内容,請同時加上至本站的鏈接:https://ctext.org/zh。請注意:嚴禁使用自動下載軟体下載本網站的大量網頁,違者自動封鎖,不另行通知。沪ICP备09015720号-3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,請在此提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