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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> -> 檢索 "建炎四年六月壬辰 (1130/7/28)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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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內容:
檢索範圍: 建炎以來繫年要錄
條件: 包含字詞「建炎四年六月壬辰 (1130/7/28)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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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十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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庚寅,詔浙西制置使韓世忠以所部赴行在。辛夘,大理寺奏魔賊王宗石等欵狀,上曰:「此皆愚民無知,自抵大戮。朕思貴溪兩時間二十萬人無辜就死,不勝痛傷」。乃誅宗石等二十六人於越州市,其餘皆釋之。先是,浙西、江東制置使張俊以全軍討饒信,妖盗太尉劉光世,因命統制官王徳、靳賽總兵㑹之,獲王念、經徳等,凡屠兩縣,所殺不可勝計。王徳獲王念經,未見本月日日歴。紹興三年四月戊戌,胡蒙奏:「秀州土兵聞富詐冒王承宣本軍,建炎四年三月二十六日饒州殺賊功,賞補官」。按王承宣即王,恐與此事相關,當求它書參考。上聞之不樂,故有此諭。王宗石,當即念經也。 詔荊南鎮撫使觧潛措置計備廵幸一行事務。壬辰侍御史沈與求言:今日矯枉太過,盡循資格,賢愚同滯。輔臣進呈范宗尹曰:茍有豪傑之士,自可不次擢用,若未得其人,不得不謹守資格」。上曰:「使有豪傑之士,雖自布衣擢為輔相可也。前古固多,但本朝未有耳。今士大夫並進,若未能考詳其實,不若姑守資格」。 詔䕫路監司、帥臣歸峽州守臣拘收係官舟船,以備廵幸。尚書左司郎中韓肖胄權工部侍郎,監察御史林之平為尚書右司貟外郎,樞宻院檢詳諸房文字萬格為右司貟外郎。 徽猷閣待制趙㠓知建康府。 通直郎鄧根、知秀州周望之為宣撫使也,以根攝守事,至是,用邦人請而命之。 初,山東之䧟,其士人多不降,有滄州人李齊,聚衆沙門島,宻州人徐文聚衆靈山寺,萊州人范溫聚衆福島,㑹河北忠義人,䕶送宗室士幹,泛海南歸,文刼之,至是,文自稱忠訓郎、權宻州都廵檢使,其副宋穏自稱忠翊郎、權兵馬監押,請以所部五千人、海舟百五十泛海來歸,詔各進一官赴行在士幹。岐,獻簡王子也。趙甡之遺史云:文授武經夫夫,閤門宣賛舍人㨿史二人,七月癸夘各轉一官,甡之盖誤也。遺史又云士幹下大理寺,併刺面配廣南,後不知所終。此事於史不見,今且附此。元符詔㫖,士幹政和八年四月除右千牛衛大將軍,未知此時為何官。李齊、范溫紹興元年五月丙辰所書可參考。 是日,知六安軍邊某殺金人所屯軍三百,遂棄城而去,其徒因縦焚掠,市井一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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