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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內容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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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範圍: 建炎以來繫年要錄 |
條件: 包含字詞「高麗仁宗十九年十月壬申 (1141/11/7)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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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卷一百四十二》
7 | 壬申,言者論:「近聞楚州、建康二郡有回祿之災,延燒甚廣。臣竊謂今近邊州縣,當此軍旅之際,各宜謹察姦人,恐有乘風縱燎,如帑廩儲積,一或有失,則為害不細,況其間隂謀詭計,有不可測知者且如逆豫,嘗遣人於太平州放火,既歸言功,遂得補官,明書偽告。頃聞吏部有直攜此告乞換給者,其已然之明驗如此,安可畧而不察?」詔送樞密行府措置。 左承議郎、知萬州馮時行罷,仍疾速取勘。以夔路轉運判官李埛言時行招置刺虎一軍五百人,以為自衛之計,顯屬跋扈故也。 暴起新視事,方謀痛征屬州,詭為羡財以獻於朝市,恩寵,聞知萬州有積錢,風取之時,行獨不可,曰:「州之地不宜稻,而官出鹽為直,俾嵗糴六千斛輸之,夔豈忍如異時吏私其直而歛於民,鬻鹽為錢而自為糴令,將以是奉上官乎? 大怒,劾於朝,故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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