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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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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內容:
檢索範圍: 史記
條件: 提到「韓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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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62 老子韓非列傳第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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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非者,正義阮孝緒七略云:「韓子二十卷。」韓世家云:「王安五年,非使秦。九年,虜王安,韓遂亡。」韓之諸公子也。喜刑名法術之學,集解新序曰:「申子之書言人主當執術無刑,因循以督責臣下,其責深刻,故號曰『術』。商鞅所為書號曰『法』。皆曰『刑名』,故號曰『刑名法術之書』。」索隱著書三十餘篇,號曰韓子。而其歸本於黃老。索隱按:劉氏云「黃老之法不尚繁華,清簡無為,君臣自正。韓非之論詆駮浮淫,法制無私,而名實相稱。故曰『歸於黃老』。」斯未為得其本旨。今按:韓子書有解老、喻老二篇,是大抵亦崇黃老之學耳。非為人口吃,正義音訖。不能道說,而善著書。與李斯俱事荀卿,正義孫卿子二十二卷。名,趙人,楚蘭陵令。避漢宣帝諱,改姓孫也。斯自以為不如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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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見韓之削弱,數以書諫韓王,索隱韓王安也。韓王不能用。於是韓非疾治國不務脩明其法制,執勢以御其臣下,富國彊兵而以求人任賢,反舉浮淫之蠹而加之於功實之上。以為儒者用文亂法,而俠者以武犯禁。寬則寵名譽之人,急則用介冑之士。正義介,甲也。冑,兜鍪也。者所養非所用,索隱言非疾時君以祿養其臣者,乃皆安祿養交之臣,非勇悍忠鯁及折衝禦侮之人也。所用非所養。索隱又言人主今臨事任用,並非常所祿養之士,故難可盡其死力也。悲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,索隱又悲姦邪諂諛之臣不容廉直之士。觀往者得失之變,正義韓非見王安不用忠良,今國消弱,故觀往古有國之君,則得失之變異,而作韓子二十卷。故作孤憤、五蠹、內外儲、說林、說難十餘萬言。索隱此皆非所著書篇名也。孤憤,憤孤直不容於時也。五蠹,蠹政之事有五也。內外儲,按韓子有內儲、外儲篇:內儲言明君執術以制臣下,制之在己,故曰「內」也;外儲言明君觀聽臣下之言行,以斷其賞罰,賞罰在彼,故曰「外」也。儲畜二事,所謂明君也。說林者,廣說諸事,其多若林,故曰「說林」也。今韓子有說林上下二篇。說難者,說前人行事與己不同而詰難之,故其書有說難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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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非知說之難,為說難書甚具,終死於秦,不能自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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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或傳其書至秦。秦王見孤憤、五蠹之書,曰:「嗟乎,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,死不恨矣!」李斯曰:「此韓非之所著書也。」秦因急攻韓。韓王始不用非,及急,迺遣非使秦。秦王悅之,未信用。李斯、姚賈害之,毀之曰:「韓非,韓之諸公子也。今王欲并諸侯,非終為韓不為秦,此人之情也。今王不用,久留而歸之,此自遺患也,不如以過法誅之。」秦王以為然,下吏治非。李斯使人遺非藥,使自殺。韓非欲自陳,不得見。秦王後悔之,使人赦之,非已死矣。集解戰國策曰:「秦王封姚賈千戶,以為上卿。韓非短之曰:『賈,梁監門子,盜於梁,臣於趙而逐。取世監門子梁大盜趙逐臣與同社稷之計,非所以勵羣臣也。』王召賈問之,賈答云云,迺誅韓非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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