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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內容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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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範圍: 宋史 |
條件: 提到「黃巖縣」 |
Total 7 |
《志第十五 五行一下 (水下)》
243 ![]() | 慶元二年六月辛未,黃巖縣大石自隕,雷雨甚至,山水瀵湧。 |
《志第二十 五行五 (土)》
202 ![]() | 慶元二年六月辛未,台州黃巖縣大雨水,有山自徙五十餘里,其聲如雷,草木、塚墓皆不動,而故址潰為淵潭。時臨海縣清潭山亦自移。 |
《志第四十一 地理四 (兩浙 淮南東路 淮南東路 淮南西路 江南東路 江南西路 荊湖南路 荊湖北路)》
56 ![]() | 黃巖,望。有於浦、杜瀆二鹽場。 |
《志第一百三十五 食貨下四 (鹽中)》
4 ![]() | 其在兩浙曰杭州場,歲鬻七萬七千餘石,明州昌國東、西兩監二十萬一千餘石,秀州場二十萬八千餘石,溫州天富南北監、密鸚永嘉二場,七萬四千餘石,台州黃巖監一萬五千餘石,以給本州及越、處、衢、婺州。天聖中,杭、秀、溫、臺、明各監一,溫州又領場三,而一路歲課視舊減六萬八千石,以給本路及江東之歙州。 |
《列傳第一百四十》
14 ![]() | 宰相擬表臣為檢正,帝曰:「朕將自用之。」遂除左司諫。給事中胡安國以論事不合罷,表臣上疏留之。前宰相朱勝非同都督江、淮軍馬,表臣力言都督不可罷。除侍讀,又累疏爭之,不聽,遂罷。表臣送吏部。授台州黃巖丞,尋除提點浙西刑獄,召為秘書少監,同修《哲宗實錄》。 |
《列傳第二百一十五孝義》
25 ![]() | 郭琮,台州黃巖人。幼喪父,事母極恭順。娶妻有子,移居母室。凡母之所欲,必親奉之。居常不過中食,絕飲酒茹葷者三十年,以祈母壽。母年百歲,耳目不衰,飲食不減,鄉里異之。至道三年,詔書存恤孝悌,鄉老陳贊率同里四十人狀琮事於轉運使以聞,有詔旌表門閭,除其徭役。明年,母無疾而終。琮哀號幾乎滅性,鄉閭率金帛以助葬。 |
49 ![]() | 杜誼字漢臣,台州黃巖人。事父母至孝。父剛嚴,誼獨失愛,惴惴不自容,伺顏色而後進。繼喪父母,號慟晝夜不絕,勺水不入口者累日。卜葬,徒跣負土為墳,往來十餘里,日渡塘澗,泥水沒骭,雖大雨雪未嘗少止。手足皸裂血流,以漆塗之。每覆一畚,必三繞墳號而後去。既葬,遂茇舍墓旁,負土終喪,人往視之,輒遣去。日一飯,不葷。雖虎狼交於墓側,誼泰然無所畏。明年,吳越大水,山皆發洚,推巨石走十數里。台州山最高而水又夜至,旁山之民,居廬、墓田、畜牧漂壞者甚眾,而獨不及誼。邑人狀其事以聞,詔書嘉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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