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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範圍: 宋史 |
條件: 包含字詞「紹興三十二年十月 (1162/11/9 - 1162/12/7)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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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本紀第三十三 孝宗一》
10 | 冬十月丙寅,詔朝臣舉堪監司、郡守者,戊辰,以岳陽軍節度使居廣開府儀同三司,史浩兼權知樞密院事。己巳,葉義問罷。詔登聞鼓院毋沮抑進狀。庚午,以恩平郡王璩為少保。詔會慶節權免上壽。戊寅,詔張浚、陳俊卿覆實諸將所陳功賞。改謚皇后郭氏曰安穆。壬午,官岳飛孫六人。甲申,契丹招討蕭鷓巴來奔。金人攻德順城,吳璘擊走之,復遣兵追襲,遂為所敗。乙酉,升建州為建寧府。戊子,以資政殿學士張燾同知樞密院事。己丑,安南都護、南平王同李天祚、闍婆國王悉里地茶蘭固野、占城國王鄒時巴蘭並加食邑實封。 |
《志第一百四 輿服三 (【天子之服皇太子[附]、后妃之服命婦[附]】)》
55 | 其皇子之服,紹興三十二年十月,禮官言:「皇子鄧、慶、恭三王,遇行事服朝服,則七梁額花冠,貂蟬籠巾,金塗銀立筆,真玉佩,綬,金塗銀革帶,烏皮履。若服祭服,則金塗銀八旒冕,真玉佩,綬,緋羅履襪。」詔文思院制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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