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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範圍: 宋史 |
條件: 包含字詞「紹興六年正月辛卯 (1136/2/26)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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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本紀第二十八 高宗五》
13 ![]() | 六年春正月辛未,蠲貧民戶帖錢之半,無物產者悉除之。癸酉,命給事中、中書舍人甄別元祐黨籍。乙亥,以內重外輕,命省臺、寺監及監司、守令居職及二年者,許更迭出入除擢。丁丑,詔凡入粟補官者,毋授親民、刑法之職。壬午,賜宗子伯玖名琚,為和州防禦使。罷綿州宣撫副使,命吳玠專治兵事。罷御史平反刑獄賞。丙戌,張浚視師荊襄,入辭。己丑,安定郡王令矼薨。庚寅,還預借坊場錢。辛卯,詔監司、帥臣慢令失職者,令張浚黜陟以聞。甲午,振江、湖、福建、浙東饑民,命監司、帥臣分選僚屬及提舉常平官躬行檢察。戊戌,命鬻通直郎、閣門宣贊舍人以下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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