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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索範圍: 宋史 |
條件: 包含字詞「寶祐五年九月 (1257/10/9 - 1257/11/7)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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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本紀第四十四 理宗四》
40 | 九月壬子朔,詔今後臺臣遷他職,輒出關,以違制論,仍著為令。辛酉,祀明堂,大赦。 |
《志第五十四 禮四 (吉禮四【明堂】)》
41 | 淳祐三年,將作少監、權樞密都承旨韓祥言:「竊以明堂之禮,累聖不廢嚴父配侑之典。南渡以來,事頗不同。高廟中興,徽宗北狩,當時合祭天地於明堂,以太祖、太宗配,非廢嚴父之祀,以父在故也。及紹興末,乃以徽廟配。孝宗在位二十八年,娛奉堯父,故無祀父之典,南郊、明堂,惟以太祖、太宗配,沿襲至今,遂使陛下追孝寧考之心有所未盡。」時朝散大夫康熙亦援倪思所著合宮嚴父為言。上曰:「三後並侑之說最當。」是後明堂以太祖、太宗、寧宗並侑。寶祐五年九月辛酉,復奉高宗升侑。於是明堂之禮,一祖三宗並配。度宗咸淳五年,明堂大享,又去寧宗,奉理宗與祖宗並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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