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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
-> -> 檢索 "応徳二年四月丙寅 (1085/4/29)"
檢索內容:
檢索範圍: 宋史
條件: 包含字詞「応徳二年四月丙寅 (1085/4/29)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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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紀第十七 哲宗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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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四月丙寅,初御紫宸殿辛未,蠲元豐六年以前逋賦。甲戌,加李乾德同中書門下平章董氈檢校太尉。詔曰:「先皇帝臨御十有九年,建立政事以澤天下,而有司奉行失當,幾於煩擾,或茍且文具,不能布宣實惠。其申諭中外,協心奉令,以稱先帝惠安元元之意。」乙亥,詔以太皇太后生日為坤成節。丁丑,召呂公著侍讀。諭樞密、中書通議事都堂。詔遵先帝制,遣官察舉諸路監司之法。庚辰呂惠卿遣兵入西界,破六砦,斬首六百餘級。辛己,遣使以先帝遺留物遺遼國及告即位,甲申水部員外郎王諤非職言事,坐罰金。丙戌以蕃官高福戰死,錄其子孫。丁亥,復蠲舊年逋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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