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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
檢索內容:
檢索範圍: 鹽鐵論 檢索類型: 段落
條件1: 提到 「相坐之法立」 符合次數:1.
共1段落。第1頁,共1頁。

鹽鐵論

電子圖書館
12 鹽鐵論:
古者周其禮而明其教,禮周教明,不從者,然後等之以刑,刑罰中,民不怨矣。故舜施四罪而天下咸服,誅不仁也。輕重各伏其誅,刑必加而無赦,赦維疑者,若此,則世安得不軌之人而罪之乎。今廢其德教而責之禮義,是虐民也。春秋傳曰:子有罪,執其父,臣有罪,執其君,聽失之大者也。今以子誅父,以弟誅兄,親戚相坐,什伍相連,若引根本而及華葉,傷小指而累四體也。如此,則以有罪反誅無罪,反誅無罪,則天下之無罪者寡矣。故吏不以多斷為良,醫不以多刺為工,子産殺一人刑二人,道不拾遺,而民無誣心,故為民父母,似養疾子,長恩厚而已,自首匿,相坐之法立,骨肉之恩廢,而刑罪多矣。聞父母之於子,雖有罪猶匿之,其不欲服罪爾,子為父隱,父為子隱,未聞父子之相坐也。聞兄弟能緩追以免賊,未聞兄弟之相坐也。聞惡惡止其人,疾始而誅首惡,未聞什伍而相坐也。

共1段落。第1頁,共1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