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太子詹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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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太子詹事: |
詹事,秦官,漢因之,掌皇后、太子家。漢時,太子門大夫、庶子、洗馬、舍人,皆屬二傅。其太子家令丞、率更令丞、僕、中盾衛率等官,並屬詹事。後漢省詹事,而太子官悉屬少傅。魏復置詹事,領東宮眾務。晉不置,至咸寧元年,復置以掌宮事。及永康中,復不置。自太安以來,又置,終孝懷之代。其職擬尚書令,掌三令、四率、中庶子、庶子、洗馬、舍人等官。銀印青綬,介幘,進賢兩梁冠,絳朝服,佩水蒼玉。宋與晉同。齊置府,領官屬。梁、陳任總宮朝。後魏有太子左右詹事。北齊東宮眾事,無大小皆統之,領三寺左右衛二坊。後周置太子宮正、宮尹。隋開皇初,置詹事,二年罷之。大唐復置詹事府,詹事一人,掌內外眾務,糾彈非違,總判府事。置少詹事一人以貳之。龍朔二年,改詹事為端尹,少詹事為少尹,咸亨初復舊。垂拱元年,又改詹事為宮尹,少詹事為少尹,神龍初復舊。 |
| 太子詹事: |
丞:秦官,漢因之。後漢省。魏、晉隨詹事省置。至晉永康中,詹事特置丞一人,掌文書,關通六傅。過江多用員外郎,遷尚書郎。宋、齊因之。梁、陳制,一梁冠,皂朝服,銅印墨綬。後魏、北齊並有之。隋初置一人。大唐置二人,掌文武官簿帳、朝集、假使。 |
| 太子詹事: |
主簿:一人。晉始置,自後歷代皆有。大唐因之,掌付事、句稽、監印、紙筆。 |
| 太子詹事: |
司直:二人。大唐龍朔三年置桂坊,比御史臺,置令一人,比大夫;司直二人,比侍御史。掌彈劾宮府寮。其後廢桂坊,以司直隸詹事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