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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問周禮。曰:「不敢教人學。非是不可學,亦非是不當學;只為學有先後,先須理會自家身心合做底,學周禮卻是後一截事。而今且把來說看,還有一句干涉吾人身心上事否?」 |
| 總論: |
今只有周禮儀禮可全信。禮記有信不得處。又曰:「周禮只疑有行未盡處。看來周禮規模皆是周公做,但其言語是他人做。今時宰相提舉敕令,豈是宰相一一下筆?有不是處,周公須與改。至小可處,或未及改,或是周公晚年作此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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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抵說制度之書,惟周禮儀禮可信,禮記便不可深信。周禮畢竟出於一家。謂是周公親筆做成,固不可,然大綱卻是周公意思。某所疑者,但恐周公立下此法,卻不曾行得盡。」文蔚。僩錄云:「周禮是一箇草本,尚未曾行。」 |
| 總論: |
問周禮。曰:「未必是周公自作,恐是當時如今日編修官之類為之。又官名與他書所見,多有不同。恐是當時作此書成,見設官太多,遂不用。亦如唐六典今存,唐時元不曾用。」又笑曰:「禁治蝦蟆,已專設一官,豈不酷耶!」 |
| 總論: |
周禮,胡氏父子以為是王莽令劉歆撰,此恐不然。周禮是周公遺典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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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禮一書好看,廣大精密,周家法度在裏,但未敢令學者看。 |
| 總論: |
周禮一書,也是做得縝密,真箇盛水不漏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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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升問:「周禮如何看?」曰:「也且循注疏看去。第一要見得聖人是箇公平底意思。如陳君舉說,天官之職,如膳羞衣服之官,皆屬之,此是治人主之身,此說自是。到得中間有官屬相錯綜處,皆謂聖人有使之相防察之意,這便不是。天官是正人主之身,兼統百官;地官主教民之事,大綱已具矣。春夏秋冬之官,各有所掌,如太史等官屬之宗伯,蓋以祝、史之事用之祭祀之故;職方氏等屬之司馬,蓋司馬掌封疆之政。最是大行人等官屬之司寇,難曉。蓋儀禮覲禮,諸侯行禮既畢,出,『乃右肉袒於廟門之東』。王曰:『伯父無事,歸寧乃邦。』然後再拜稽首,出自屏。此所謂『懷諸侯則天下畏之』,是也,所以屬之司寇。如此等處,皆是合著如此,初非聖人私意。大綱要得如此看。其間節目有不可曉處,如官職之多,與子由所疑三處之類,只得且缺之,所謂『其詳不可得而聞也』。或謂周公作此書,有未及盡行之者,恐亦有此理。只如今時法令,其間頗有不曾行者。」木之因說:「舊時妄意看此書,大綱是要人主正心、修身、齊家、治國、平天下,使天下之民無不被其澤,又推而至於鳥獸草木無一不得其所而後已。不如是,不足以謂之裁成輔相,參贊天地耳。」曰:「是恁地,須要識公平意思。」因說:「如今學問,不考古固不得。若一向去採摭故事,零碎湊合說出來,也無甚益。孟子慨然以天下自任,曰:『當今之世,舍我其誰!』到說制度處,只說『諸侯之禮,吾未之學,嘗聞其略也』。要之,後世若有聖賢出來,如儀禮等書,也不應便行得。如封建諸侯,柳子厚之說自是。當時卻是他各自推戴為主,聖人從而定之耳。如今若要將一州一縣封某人為諸侯,人亦未必安之。兼數世之後,其弊非一。如鄉飲酒之禮,若要教天下之人都如此行,也未必能。只後世太無制度。若有聖賢,為之就中定其尊卑隆殺之數,使人可以通行,這便是禮;為之去其哇淫鄙俚之辭,使之不失中和歡悅之意,這便是樂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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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禮中多有說事之綱目者。如屬民讀法,其法不可知;司馬職,「乃陳車徒,如戰之陳」,其陳法亦不可見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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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周都豐鎬,則王畿之內當有西北之戎。如此,則稍、甸、縣、都,如之何可為也?」曰:「周禮一書,聖人姑為一代之法爾。到不可用法處,聖人須別有通變之道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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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人不信周官。若據某言,卻不恁地。蓋古人立法無所不有,天下有是事,他便立此一官,但只是要不失正耳。且如女巫之職,掌宮中巫、祝之事,凡宮中所祝皆在此人。如此,則便無後世巫蠱之事矣。 |
| 總論: |
五峰以周禮為非周公致太平之書,謂如天官冢宰,卻管甚宮閫之事!其意只是見後世宰相請託宮闈,交結近習,以為不可。殊不知,此正人君治國、平天下之本,豈可以後世之弊而併廢聖人之良法美意哉!又如王后不當交通外朝之說,他亦是懲後世之弊。要之,儀禮中亦分明自載此禮。至若所謂「女祝、掌凡內禱、祠、禬、禳之事」,使後世有此官,則巫蠱之事安從有哉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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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經中,周禮疏最好,詩與禮記次之,書易疏亂道。易疏只是將王輔嗣注來虛說一片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