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| |
简体字版 |
《东方朔传》曰:武帝微行,西至黄山宫,故世谓之游城也。就水注之,水出南山就谷,北迳大陵西,世谓之老子陵。昔李耳为周柱史,以世衰入戎,于此有冢。事非经证,然庄周著书云:老耼死,秦失吊之,三号而出。是非不死之言,人禀五行之精气,阴阳有终变,变无不化之理。以是推之,或复如传,古人许以传疑,故两存耳。就水历竹圃北,与黑水合,水上承三泉,就水之右,三泉奇发,言归一渎,北流,左注就水。就水又北流注于渭。渭水又东合田溪水,水出南山田谷,北流迳长杨宫西,又北迳盩厔县故城西,又东北与一水合。水上承盩厔县南源,北迳其县东,又北迳思乡城西,又北注田溪。田溪水又北流,注于渭水也。县北有蒙茏渠,上承渭水于郿县,东迳武功县为成林渠,东迳县北,亦曰灵轵渠,《河渠书》以为引堵水。徐广曰:一作诸川是也。渭水又东迳槐里县故城南,县,古犬丘邑也,周懿王都之,秦以为废丘,亦曰舒丘。中平元年,灵帝封左中郎将皇甫嵩为侯国。县南对渭水,北背通渠。《史记·秦本纪》云:秦武王三年,渭水赤三日;秦昭王三十四年,渭水又大赤三日。《洪范五行传》云:赤者,火色也;水尽赤,以火沴水也;渭水,秦大川也;阴阳乱,秦用严刑,败乱之象。后项羽入秦,封司马欣为塞王,都栎阳;董翳为翟王,都高奴;章邯为雍王,都废丘。为三秦。汉祖北定三秦,引水灌城,遂灭章邯。三年,改曰槐里,王莽更名槐治也,世谓之为大槐里。晋太康中,始平郡治也。其城递带防陆,旧渠尚存,即《汉书》所谓槐里环堤者也。东有漏水,出南山赤谷,东北流迳长杨宫东,宫有长杨树,因以为名。漏水又北历苇圃西,亦谓之仙泽。又北迳望仙宫,又东北,耿谷水注之,水发南山耿谷,北流与柳泉合,东北迳五柞宫西,长杨、五柞二宫,相去八里,竝以树名宫,亦犹陶氏以五柳立称。故张晏曰:宫有五柞树,在盩厔县西。其水北迳仙泽东,又北迳望仙宫东,又北与赤水会,又北迳思乡城东,又北注渭水。渭水又东合甘水,水出南山甘谷,北迳秦文王萯阳宫西,又北迳五柞宫东,又北迳甘亭西,在水东鄠县,昔夏启伐有扈作誓于是亭。故马融曰:甘,有扈南郊地名也。甘水又东得涝水口,水出南山涝谷,北迳汉宜春观东,又北迳鄠县故城西,涝水际城北出合美陂水,水出宜春观北,东北流注涝水。涝水北注甘水,而乱流入于渭。即上林故地也。东方朔称武帝建元中微行,北至池阳,西至黄山,南猎长杨,东游宜春。夜漏十刻,乃出与侍中、常侍、武骑、待诏及陇西、北地良家子能骑射者,期诸殿下,故有期门之号。旦明,入山下,驰射鹿、豕、狐、兔,手格熊罴,上大欢乐之。上乃使大中大夫虞丘寿王与待诏能用算者,举籍阿城以南,盩厔以东,宜春以西,提封顷畮及其贾直,属之南山以为上林苑。东方朔谏秦起阿房而天下乱,因陈泰阶六符之事,上乃拜大中大夫,给事中,赐黄金百斤,卒起上林苑。故相如请为天子游猎之赋,称乌有先生、亡是公而奏《上林》也。
《庄子·养生主》: 老聃死,秦失吊之,三号而出。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老耼死,秦失吊之,三号而出。 《太平御览·吊》: 老聃死,秦失吊之,三号而出。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古人许以传疑, 《水经注·沅水》: 但古人许以传疑,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就水又北流注于渭。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泬水又北流注渭,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渭水又东合冀水,水出冀谷。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渭水又东合田溪水,水出南山田谷,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北迳其县东, 《水经注·沔水》: 北迳其县东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中之下》: 史记曰,秦武王三年渭水赤者三日,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。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秦武王三年,渭水赤三日;秦昭王三十四年,渭水又大赤三日。 《太平御览·水灾》: 秦武王三年,渭水赤三日。昭王三十四年,渭水大赤三日。 《太平御览·渭》: 秦武王三年,渭水赤三日,昭王十四年,又赤三日。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赤者,火色也;水尽赤,以火沴水也;渭水,秦大川也;阴阳乱,秦用严刑,败乱之象。 《太平御览·渭》: 赤者火色,盖亦以火沴水也。渭水秦大川也,阴阳乱,秦用严刑,败乱之象。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后项羽入秦,封司马欣为塞王,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项羽以封司马欣为塞王。 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 故立司马欣为塞王,王咸阳以东至河,都栎阳;立董翳为翟王,王上郡,都高奴。 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 司马欣为塞王,都栎阳;董翳为翟王,都高奴。 《汉书·高帝纪上》: 司马欣为塞王,都栎阳;董翳为翟王,都高奴。 《汉书·陈胜项籍传》: 故立欣为塞王,王咸阳以东至河;立翳为翟王,王上郡。 《前汉纪·高祖皇帝纪二》: 司马忻为塞王。董翳为翟王。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封司马欣为塞王,都栎阳;董翳为翟王,都高奴; 《太平御览·关西道》: 司马欣为塞王,都栎阳;董翳为翟王,都高奴; 《太平御览·功臣封》: 司马欣为塞王,都栎阳;董翳为翟王,都高奴。 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 立董翳为翟王,王上郡,都高奴。 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 董翳为翟王,都高奴。 《汉书·高帝纪上》: 董翳为翟王,都高奴。 《汉书·陈胜项籍传》: 立翳为翟王,王上郡。 《前汉纪·高祖皇帝纪二》: 董翳为翟王。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董翳为翟王,都高奴; 《太平御览·关西道》: 董翳为翟王,都高奴; 《太平御览·关西道》: 项羽以董翳为翟王,居高奴, 《太平御览·功臣封》: 董翳为翟王,都高奴。 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 章邯为雍王,都废丘; 《汉书·高帝纪上》: 章邯为雍王,都废丘;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章邯为雍王,都废丘。 《太平御览·关西道》: 以章邯为雍王,都废丘; 《太平御览·功臣封》: 章邯为雍王,都废丘;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引水灌城, 《太平御览·拒守上》: 引水灌城。 《水经注·巨马河》: 桑谷水注之,水南发桑溪, 《水经注·沽河》: 大谷水注之。水发镇北大谷溪,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耿谷水注之,水发南山耿谷, 《水经注·河水》: 桑谷水注之, 《水经注·河水》: 奚谷水注之, 《水经注·河水》: 崌谷水注之, 《水经注·巨马河》: 桑谷水注之, 《水经注·㶟水》: 谷水注之, 《水经注·沽河》: 大谷水注之。 《水经注·沽河》: 尖谷水注之, 《水经注·伊水》: 蚤谷水注之,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三谷水注之,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苗谷水注之,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耿谷水注之, 《水经注·渠》: 谷水注之, 《水经注·阴沟水》: 谷水注之。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往来长杨、五柞宫, 《汉书·魏相丙吉传》: 往来长杨、五柞宫,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长杨、五柞二宫,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宫有五柞树, 《太平御览·宫》: 五柞宫有五柞树, 《太平御览·柞》: 五柞宫有五柞树,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甘水又东得涝水口,水出南山涝谷, 《水经注·瀙水》: 瀙水又东得奥水口,水西出奥山, 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 北至池阳,西至黄山,南猎长杨,东游宜春。微行常用饮酎已。八九月中,与侍中常侍武骑及待诏陇西北地良家子能骑射者期诸殿门,故有“期门”之号自此始。微行以夜漏下十刻乃出,常称平阳侯。旦明,入山下驰射鹿豕狐兔,手格熊罴,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北至池阳,西至黄山,南猎长杨,东游宜春。夜漏十刻,乃出与侍中、常侍、武骑、待诏及陇西、北地良家子能骑射者,期诸殿下,故有期门之号。旦明,入山下,驰射鹿、豕、狐、兔,手格熊罴, 《太平御览·苑囿》: 北至池阳,西至黄山,南猎长杨,东游宜春。八九月中,侍中、常侍、武骑及待诏陇西、北地良家子能骑射者期诸殿门,故有期门之号,自此始也。旦入山下驰射鹿豕狐兔,手格熊罴,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北至池阳,西至黄山,南猎长杨,东游宜春。夜漏十刻,乃出与侍中、常侍、武骑、待诏及陇西、北地良家子能骑射者,期诸殿下,故有期门之号。 《艺文类聚·总载职官》: 北至池阳,西至黄山,南猎长扬,东游宜春,微行常用饮酎八九月中,与侍中常侍武骑及待诏陇西北地良家子能骑射者,期诸殿门,故有期门之号, 《太平御览·期门仆射》: 北至池阳,西至黄山,南猎长杨,东游宜春。微行常用饮酎,八九月中与侍中、常侍、武骑及待诏陇西北地良家子能善射者,期诸殿门,故有期门之号, 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 北至池阳,西至黄山,南猎长杨,东游宜春。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北至池阳,西至黄山,南猎长杨,东游宜春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北至至作猎,池阳,西至黄山,南至长杨,东游宜春, 《艺文类聚·总载职官》: 北至池阳,西至黄山,南猎长扬,东游宜春, 《太平御览·苑囿》: 北至池阳,西至黄山,南猎长杨,东游宜春。 《太平御览·期门仆射》: 北至池阳,西至黄山,南猎长杨,东游宜春。 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 上大欢乐之。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上大欢乐之。 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 乃使太中大夫吾丘寿王与待诏能用算者二人,举籍阿城以南,盩厔以东,宜春以西,提封顷亩,及其贾直,欲除以为上林苑, 《前汉纪·孝武皇帝纪一》: 时上使太中大夫吾丘寿王举籍。蚝厔以东。宜春以西。北至阿城。属之南山。堤封顷亩价直。欲除以为苑。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上乃使大中大夫虞丘寿王与待诏能用算者,举籍阿城以南,盩厔以东,宜春以西,提封顷畮及其贾直,属之南山以为上林苑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乃使吾丘寿王举籍阿城以南,盩厔以东,宜春以西,提封顷亩,及其价直,欲除以为上林苑, 《太平御览·苑囿》: 乃使太中大夫吾丘寿王待诏能用算者二人,举籍阿城以南,盩厔以东,宜春以西,堤封顷亩,及其贾直,欲除以为上林苑, 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 是日因奏泰阶之事,上乃拜朔为太中大夫给事中,赐黄金百斤。然遂起上林苑, 《前汉纪·孝武皇帝纪一》: 上乃赐金百斤。拜为太中大夫。然犹起上林苑。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因陈泰阶六符之事,上乃拜大中大夫,给事中,赐黄金百斤,卒起上林苑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上乃拜朔为大中大夫给事中,赐黄金百斤,然遂起上林苑 《太平御览·苑囿》: 是日因奏《泰阶》之事,上乃拜朔为太中大夫、给事中,赐黄金百斤。然遂起上林苑。 《汉书·匡张孔马传》: 给事中,赐黄金百斤,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给事中,赐黄金百斤, 《太平御览·苑囿》: 给事中,赐黄金百斤。 《史记·司马相如列传》: 请为天子游猎赋, 《汉书·司马相如传上》: 请为天子游猎之赋。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故相如请为天子游猎之赋, 《太平御览·赋》: 请为天子游猎之赋。 《史记·司马相如列传》: 为楚称;“乌有先生” 《水经注·渭水》: 称乌有先生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