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inese Text Project |
Histories -> Chun Qiu Zuo Zhuan -> 昭公 -> 昭公二十九年 -> 2.5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冬,晉趙鞅,荀寅,帥師城汝濱,遂賦晉國一鼓鐵,以鑄刑鼎,著范宣子所謂刑書焉,仲尼曰,晉其亡乎,失其度矣,夫晉國將守唐叔之所受法度,以經緯其民,卿大夫以序守之,民是以能尊其貴,貴是以能守其業,貴賤不愆,所謂度也,文公是以作執秩之官,為被廬之法,以為盟主,今棄是度也,而為刑鼎,民在鼎矣,何以尊貴,貴何業之守,貴賤無序,何以為國,且夫宣子之刑,夷之蒐也,晉國之亂制也,若之何以為法,蔡史墨曰,范氏,中行氏,其亡乎,中行寅為下卿,而干上令,擅作刑器,以為國法,是法姦也,又加范氏,焉易之,亡也,其及趙氏,趙孟與焉,然不得已,若德可以免。
《孔子家語·正論解》: 趙𥳑子賦晉國一鼓鐘,以鑄刑鼎,著范宣子所為刑書。 《春秋左傳·昭公二十九年》: 晉趙鞅,荀寅,帥師城汝濱,遂賦晉國一鼓鐵,以鑄刑鼎,著范宣子所謂刑書焉, 《太平御覽·鼎》: 晉趙鞅、荀寅率師城汝濱,遂賦晉國一鼓鐵,以鑄刑鼎,著范宣子所為刑書焉。 《太平御覽·鐵》: 晉趙鞅賦晉國一鼓鐵,以鑄刑鼎,著范宣子刑書。 《春秋左傳·昭公二十九年》: 晉趙鞅,荀寅, 《春秋左傳·定公八年》: 晉士鞅,趙鞅,荀寅, 《太平御覽·鼎》: 晉趙鞅、荀寅率師城汝濱, 《孔子家語·正論解》: 趙𥳑子賦晉國一鼓鐘,以鑄刑鼎,著范宣子所為刑書。孔子曰:「晉其亡乎,失其度矣!夫晉國將守唐叔之所受法度,以經緯其民者也。卿大夫以序守之,民是以能遵其道而守其業。貴賤不愆,謂度也。文公是以作執秩之官,為被廬之法,以為盟主。今棄此度也而為刑鼎。民在鼎矣,何以尊貴?何業之守也?貴賤無序,何以為國?且夫宣子之刑,夷之蒐也。晉國亂制,若之何其為法乎?」 《春秋左傳·昭公二十九年》: 遂賦晉國一鼓鐵,以鑄刑鼎,著范宣子所謂刑書焉,仲尼曰,晉其亡乎,失其度矣,夫晉國將守唐叔之所受法度,以經緯其民,卿大夫以序守之,民是以能尊其貴,貴是以能守其業,貴賤不愆,所謂度也,文公是以作執秩之官,為被廬之法,以為盟主,今棄是度也,而為刑鼎,民在鼎矣,何以尊貴,貴何業之守,貴賤無序,何以為國,且夫宣子之刑,夷之蒐也,晉國之亂制也,若之何以為法, 《孔子家語·正論解》: 為被廬之法,以為盟主。 《春秋左傳·昭公二十九年》: 為被廬之法,以為盟主,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作被廬之法,總帥諸侯,迭為盟主。 《孔子家語·正論解》: 貴賤無序, 《淮南子·氾論訓》: 貴賤無序, 《春秋左傳·昭公二十九年》: 貴賤無序, 《呂氏春秋·不侵》: 子嘗事范氏、中行氏, 《呂氏春秋·不侵》: 范氏、中行氏, 《史記·刺客列傳》: 故嘗事范氏及中行氏, 《史記·刺客列傳》: 子不嘗事范、中行氏乎? 《春秋左傳·昭公二十九年》: 范氏,中行氏, 《戰國策·晉畢陽之孫豫讓》: 子不嘗事范、中行氏乎? 《群書治要·列傳》: 故嘗事范氏及中行氏, 《群書治要·呂氏春秋》: 子嘗事范氏,中行氏, 《群書治要·呂氏春秋》: 范氏,中行氏, 《藝文類聚·報讎》: 子不事范中行氏乎。 《太平御覽·仇讎上》: 子不嘗事范中行氏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