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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膾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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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膾:
《周禮·天官·籩人》曰:朝事之籩,其實膴鮑。鄭玄曰:膴,月枼,生魚為大臠也。鮑者,於𥻅室中糗幹之,出於江淮也。燕人膾魚,方寸切,其腴,以啖所貴也。

2 膾:
《禮·內則》曰:牛膾、羊炙、魚膾、芥醬。
又曰:大夫燕會,有膾無脯,有脯無膾,士不貳羹胾,庶人耆老不徒食。尊卑差也。膾,春用蔥,秋用芥;豚,春用韭,秋用蓼。芥,芥醬也。肉腥細者為膾,大者為軒。膾者,先軒之,所謂攝而切之。

3 膾:
又《少儀》曰:與羊、魚之腥,聶而切之為膾。聶之言月枼也。先藿葉切之,復報切之,則成膾也。

4 膾:
《詩》曰:來歸自鎬,我行永久。飲御諸友,炮鱉膾鯉。鯉,魚。御,進也。《箋》云:御,侍也。王以告甫遠從鎬地來,又日月長久,今飲之酒,使其諸友恩舊者待之,又加珍美之饌,所以極勸之也。

5 膾:
《論語·鄉黨》曰:膾不厭細。

6 膾:
《春秋佐助期》曰:八月雨后,苽菜生於洿下地中,作羹臛甚美。吳中以鱸魚作膾,苽菜為羹。魚白如玉,菜黃若金。稱為金羹玉鱸,一時珍食。

7 膾:
《說文》曰:膾,細切肉也。

8 膾:
《釋名》曰:膾,會也。細切肉散,分其赤白異切之,乃會和之也。

9 膾:
《東觀漢記》曰:章帝與舅馬光詔曰:「朝送鹿膾,寧用飯也。」

10 膾:
《魏志》曰:陳登得胸中煩滿,面赤不食。華佗為脈曰:「府君胃中有蟲數升,欲成肉疽,食腥物所為也。」即作湯二升,先服一升,斯須盡服之。食頃,吐出三升許蟲,赤頭,皆動,半身猶是生魚膾也。

11 膾:
沈約《宋書》曰:張收為猘犬所傷,人云宜食蝦蟆膾。收難之,兄暢含笑先嘗,收乃食,瘡即愈。
又曰:沈攸之舉兵圍郢城,獲范云,令送書入城,餉柳世隆膾魚二十頭。

12 膾:
《梁書》曰:肖穎胄素能飲酒,啖白肉膾至三升。

13 膾:
葛洪《神仙傳》曰:仙人介象,字元則,會稽人,有諸方術。吳主聞之,征象到武昌,甚敬貴之,稱為介君。與吳主共論膾魚何者最美,象曰:「鯔魚為上。」吳主曰:「論近魚耳,此海中出,安可得耶?」象曰:「可得耳。」乃令人於殿庭中作方坎,汲水滿之,并求釣。象起餌之,垂綸於坎中,不食頃,果得鯔魚。吳主驚喜,問象曰:「可食否?」象曰:「故為陛下取以作生,安敢取不可食之物?」乃使廚下切之。吳主曰:「聞蜀使來,有蜀姜作齏甚好,恨時無此。」象曰:「蜀姜豈不易得?愿羌所使者并付直。」吳主指左右一人,以錢五十付之。象書一符,以著青竹杖中,使行人閉目騎竹,竹止便買姜,訖,復閉目。此人承其言,騎竹,須臾已至成都,不知是何處,問人,人言蜀市,乃買姜。于時吳使張溫先在蜀,既於市中相識,甚驚,便作書寄其家。此人買姜畢,投書負姜,騎杖閉目,須臾已還到吳,廚下切膾亦適了。

14 膾:
《搜神記》曰:左慈,字元放,在曹操坐,操謂眾賓曰:「高會所少,吳浙江鱸魚耳。」放曰:「此可得也。」因求銅藻盤貯水,以竿餌釣於盤中,須臾引一鱸出。操拊手笑曰:「可更得不?」放乃更引餌沉之,須臾復引出,皆長二尺餘,生鮮可愛。操令目前切膾。

15 膾:
《孝子傳》曰:曾參食生魚甚美,因吐之。人問其故,參曰:「母在之日,不知生魚味;今我美,吐之,終身不食。」

16 膾:
《異物記》曰:鯽魚作膾,味珍無輩。

17 膾:
《列女傳》曰:姜詩妻事姑,姑嗜魚膾,又不能獨味,妻與詩常力作供膾,呼鄰母共食。其舍側忽有泉,常出鯉魚一雙,以供二母之膳。

18 膾:
《吳越春秋》曰:伍子胥伐楚,末還。闔閭治魚作膾,作膾過時不至,魚臭,猶須子胥之至也。三師到,闔閭膾而食之,不知其臭。后王重作之,其味如故。人作魚須膾者,闔閭之時造也。

19 膾:
《博物志》曰:吳王江行,食膾有餘,棄之於中流,化而為異魚。今呼王餘魚,長數寸,大如箸,猶有膾形。

20 膾:
《齊諧記》曰:江南有麻姑治者,為人好啖膾。江北岸有。華本者,得一大蛇,喚麻為膾,得食甚美,苦索魚名。華本因醉,喚取蛇及餘肉出,麻治見之,大吐,歐血死。
又曰:周子有女,啖膾不知足,家為之貧。至長橋南,見罛者挫魚作鲊,以錢一千求一飽。食五斛,便大吐,有蟾蜍從吐中出。婢以魚置口中即成水,女遂不復啖膾。

21 膾:
《世說》曰:張季膺辟齊王東曹掾,在洛,見秋風起,因思吳中莼羹、鱸魚膾,曰:「人生貴得適意,何羈官千里,以要名爵?」遂命駕便歸。俄而齊王敗,時人謂為見機。
又曰:桓車騎沖在荊州,張玄為侍中,使至江陵,路經陽歧。俄見一人持小籠生魚逕來船,云有魚欲寄作膾。張乃維舟而納之,問其姓字,云是劉遺民。劉麟之字遺民。張素聞其名,大相欣待。既知張銜命,問謝安、王文度并佳不。張甚欲語言,劉子無意。既進膾便去,云:「向得此魚,觀君船上當有膾具,是故來耳。」於是便去。

22 膾:
杜寶《大業拾遺錄》曰:六年,吳郡獻海鮸音免。幹膾四瓶,瓶容一斗。浸一斗,可得徑尺面盤。并奏作幹膾法。帝以示群臣云:「昔術人介象於殿庭釣得海魚,此幻化耳,亦何足珍異!今日之膾,乃是海真魚所作,求自數千里,亦是一時奇味。」即出數船,輕賜近臣。作幹膾法:當五六月,盛熱之日,於海取得鮸魚。其魚大者長四、五尺,鱗細紫色,無細骨,不腥。捕得之,即去其皮骨,取其精肉,縷切隨成,曬三四日,須極幹。以新白瓷瓶未經水者盛之,蜜封泥,勿令風入。經五六十日,不異新者。后取啖時,以新布裹,於水中漬三刻久,取出,酒卻水,則皎然矣。

23 膾:
《廣五行記》曰:唐咸亨四年,洛州司戶唐望之各集計至五品,進止未出。間有僧來覓,初不相識,延之共坐。少頃,曰:「貧道出家人,得飲食亦以少。公名人,故闇相托,能設一頓膾否?」司戶欣然,即處分買魚。此僧云:「看有蒜否?」家人云:「蒜盡也。」僧即起。司戶留之,曰:「蒜盡,遣買即得。」僧云:「蒜盡,不可更住。」苦留不止,望之果無疾暴卒。

24 膾:
《明皇雜錄》曰:邢州人和璞,嘗謂房琯曰:「君歿之時,必因食魚膾。既歿之後,當以梓木為棺。然不得歿於君之私第,不處公館,不處玄壇佛寺,不處親友之家。」其後譴於閬州,寄居州之紫極宮。臥疾數日,刺史忽具膾,邀房於郡齋,房亦欣然命駕。既歸,暴卒。州主命攢櫝於宮中,棺得梓木為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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