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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Han Shu -> 傳 -> 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 -> 43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成帝初即位,大將軍王鳳以咸前指言石顯,有忠直節,奏請咸補長史。遷冀州刺史,奉使稱意,徵為諫大夫。復出為楚內史,北海、東郡太守。坐為京兆尹王章所薦,章誅,咸免官。起家復為南陽太守。所居以殺伐立威,豪猾吏及大姓犯法,輒論輸府,以律程作司空,為地臼木杵,舂不中程,或私解脫鉗釱,衣服不如法,輒加罪笞。督作劇,不勝痛,自絞死,歲數百千人,久者蟲出腐爛,家不得收。其治放嚴延年,其廉不如。所居調發屬縣所出食物以自奉養,奢侈玉食。然操持掾史,郡中長吏皆令閉門自斂,不得踰法。公移敕書曰:「即各欲求索自快,是一郡百太守也,何得然哉!」下吏畏之,豪彊執服,令行禁止,然亦以此見廢。咸,三公子,少顯名於朝廷,而薛宣、朱博、翟方進、孔光等仕宦絕在咸後,皆以廉儉先至公卿,而咸滯於郡守。
《漢書·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》: 有忠直節, 《漢書·王貢兩龔鮑傳》: 有忠直節。 《漢書·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》: 奉使稱意, 《漢書·蓋諸葛劉鄭孫毌將何傳》: 奉使稱意。 《三國志·彭羕傳》: 奉使稱意, 《三國志·是儀傳》: 奉使稱意, 《漢書·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》: 徵為諫大夫。 《漢書·王貢兩龔鮑傳》: 徵禹為諫大夫, 《漢書·王貢兩龔鮑傳》: 徵為諫大夫。 《漢書·王貢兩龔鮑傳》: 徵為諫大夫, 《漢書·王貢兩龔鮑傳》: 復徵為諫大夫。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徵為諫大夫,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徵為諫大夫,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徵章為諫大夫, 《漢書·蓋諸葛劉鄭孫毌將何傳》: 徵寶為諫大夫, 《漢書·馮奉世傳》: 復為諫大夫, 《漢書·何武王嘉師丹傳》: 徵為諫大夫。 《漢書·循吏傳》: 復為諫大夫, 《漢書·循吏傳》: 復徵為諫大夫,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徵為諫大夫, 《漢書·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》: 北海、東郡太守。坐為京兆尹王章所薦, 《漢書·翟方進傳》: 北海、東郡太守。陽朔中,京兆尹王章譏切大臣, 《漢書·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》: 咸免官。起家復為南陽太守。所居以殺伐立威,豪猾吏及大姓犯法,輒論輸府,以律程作司空,為地臼木杵,舂不中程, 《太平御覽·杵臼》: 傅咸為南陽太守,有猾吏大姓犯令,為地臼木杵,舂不中程者, 《太平御覽·舂》: 陳咸為南陽太守,所居以殺伐立威。豪猾吏乃大姓犯法,論輸府,為地臼木杵,舂不中程, 《漢書·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》: 其治放嚴延年,其廉不如。所居調發屬縣所出食物以自奉養,奢侈玉食。 《太平御覽·奢》: 陳咸為治仿嚴延年,其廉不如。所居調發屬縣所出食物以自奉養,奢侈玉食。 《荀子·王制》: 令行禁止, 《荀子·致士》: 令行禁止, 《荀子·議兵》: 令行禁止, 《說苑·指武》: 令行禁止, 《韓詩外傳·卷五》: 令行禁止, 《論衡·正說》: 令行禁止, 《文子·精誠》: 令行禁止, 《管子·明法解》: 令行禁止, 《管子·明法解》: 令行禁止, 《淮南子·主術訓》: 令行禁止, 《淮南子·主術訓》: 令行禁止。 《淮南子·主術訓》: 令行禁止, 《逸周書·文傳解》: 令行禁止, 《漢書·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》: 令行禁止, 《漢書·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》: 令行禁止,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令行禁止, 《漢書·酷吏傳》: 令行禁止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令行禁止。 《三國志·梁習傳》: 令行禁止。 《三國志·呂蒙傳》: 令行禁止, 《群書治要·文傳解》: 令行禁止, 《群書治要·明法解》: 令行禁止, 《群書治要·孫卿子》: 令行禁止, 《太平御覽·良刺史中》: 令行禁止, 《太平御覽·務速》: 令行禁止, 《太平御覽·法令》: 令行禁止, 《太平御覽·轡》: 令行禁止。 《太平御覽·獄》: 令行禁止, 《漢書·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》: 而薛宣、朱博、 《漢書·傳》: 薛宣朱博傳 《漢書·敘傳下》: 述薛宣朱博傳第五十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