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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Qian Han Ji -> 孝平皇帝紀 -> 16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其七年春。日中星見。民訛言黃龍墜地。死黃山。宮中百姓奔走。觀者萬數。莽制禮作樂。說六經。公卿旦入暮出。連年不決。十一公分布勸農桑。班令於天下。中郎繡衣執法在郡國。乘權勢。更相奏舉。案章交錯道中。召會吏民。逮捕證左。白黑紛亂。貨賂相冒。守宮闕告訴者甚眾。莽自以專權得漢政。故咸自攬眾務。常御燈火。至明不能治。有司受成苟免。因緣為姦而已。上書者連年不決。縣宰郵者至數年。兼領一切。競為貪苛。拘繫縣獄者。至連年逢赦乃得出。衛士不交代者數年。冬。以郡縣災害。率減吏祿。終不得祿者。各因職為姦利以自給。穀糴常貴。百姓窮困。起為盜賊。邯鄲以北大雨。水出流殺人。
《漢書·王莽傳中》: 訛言黃龍墮死黃山宮中,百姓奔走往觀者有萬數。 《前漢紀·孝平皇帝紀》: 民訛言黃龍墜地。死黃山。宮中百姓奔走。觀者萬數。 《漢書·王莽傳中》: 制禮作樂,講合六經之說。公卿旦入暮出,議論連年不決, 《前漢紀·孝平皇帝紀》: 莽制禮作樂。說六經。公卿旦入暮出。連年不決。 《禮記·明堂位》: 制禮作樂, 《春秋繁露·三代改制質文》: 制禮作樂。 《逸周書·明堂解》: 制禮作樂, 《漢書·郊祀志上》: 制禮作樂,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制禮作樂, 《漢書·翟方進傳》: 制禮作樂, 《漢書·王莽傳上》: 遂制禮作樂, 《漢書·王莽傳上》: 制禮作樂, 《漢書·王莽傳上》: 今制禮作樂, 《漢書·王莽傳上》: 制禮作樂, 《漢書·王莽傳中》: 制禮作樂,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制禮作樂。 《前漢紀·孝平皇帝紀》: 莽制禮作樂。 《後漢書·張曹鄭列傳》: 莫不制禮作樂, 《後漢書·左周黃列傳》: 制禮作樂, 《後漢書·南蠻西南夷列傳》: 制禮作樂, 《抱朴子·辨問》: 制禮作樂, 《抱朴子·酒誡》: 故能制禮作樂。 《藝文類聚·聖》: 制禮作樂, 《藝文類聚·學校》: 制禮作樂, 《太平御覽·明堂》: 制禮作樂, 《太平御覽·雅樂下》: 制禮作樂者, 《太平御覽·越裳國》: 制禮作樂, 《太平御覽·龜》: 制禮作樂。 《漢書·王莽傳中》: 中郎將、繡衣執法在郡國者,並乘權勢,傳相舉奏。又十一公士分布勸農桑,班時令,案諸章,冠蓋相望,交錯道路,召會吏民,逮捕證左,郡縣賦斂,遞相賕賂,白黑紛然,守闕告訴者多。莽自見前顓權以得漢政,故務自髓眾事,有司受成苟免。 《前漢紀·孝平皇帝紀》: 中郎繡衣執法在郡國。乘權勢。更相奏舉。案章交錯道中。召會吏民。逮捕證左。白黑紛亂。貨賂相冒。守宮闕告訴者甚眾。莽自以專權得漢政。故咸自攬眾務。常御燈火。至明不能治。有司受成苟免。 《漢書·王莽傳中》: 召會吏民, 《漢書·王莽傳下》: 召會吏民。 《前漢紀·孝平皇帝紀》: 召會吏民。 《漢書·王莽傳中》: 莽常御燈火至明,猶不能勝。尚書因是為姦寢事,上書待報者連年不得去, 《前漢紀·孝平皇帝紀》: 常御燈火。至明不能治。有司受成苟免。因緣為姦而已。上書者連年不決。 《漢書·王莽傳中》: 莽常御燈火至明, 《前漢紀·孝平皇帝紀》: 常御燈火。至明不能治。 《太平御覽·燈》: 莽常御燈火至明。 《漢書·王莽傳中》: 吏終不得祿,各因官職為姦,受取賕賂以自共給。 《前漢紀·孝平皇帝紀》: 終不得祿者。各因職為姦利以自給。 《漢書·王貢兩龔鮑傳》: 窮則起為盜賊。 《漢書·王莽傳下》: 民窮,悉起為盜賊。 《前漢紀·孝平皇帝紀》: 百姓窮困。起為盜賊。 《群書治要·崔寔政論》: 窮厄既迫,迫為盗賊, 《太平御覽·葬送四》: 窮厄既迫,起為盜賊。 《太平御覽·雹》: 百姓窮愁,起為盜賊。 《漢書·食貨志下》: 起為盜賊, 《漢書·王莽傳中》: 起為盜賊, 《漢書·王莽傳下》: 悉起為盜賊。 《前漢紀·孝平皇帝紀》: 起為盜賊。 《後漢書·烏桓鮮卑列傳》: 起為盜賊, 《太平御覽·孝靈皇帝》: 起為盜賊矣。 《太平御覽·葬送四》: 起為盜賊。 《太平御覽·雹》: 起為盜賊。 《漢書·王莽傳中》: 邯鄲以北大雨霧,水出,深者數丈,流殺數千人。 《前漢紀·孝平皇帝紀》: 邯鄲以北大雨。水出流殺人。 《漢書·元帝紀》: 潁川水出,流殺人民。 《漢書·哀帝紀》: 穎川郡水出,流殺人民, 《漢書·何武王嘉師丹傳》: 水出流殺人民, 《漢書·外戚傳下》: 數郡水出,流殺人民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潁川水出流。殺人民。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二》: 水出流殺。人民訛言相驚。 《前漢紀·孝平皇帝紀》: 水出流殺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