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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唐 -> 藝文類聚 -> 卷五十一 -> 封爵部 -> 總載封爵 -> 17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《漢官解詁》曰:列侯,金印紫綬,以賞其有功,功大者食縣邑,小者食鄉亭,得臣其所食吏民,本為徹侯,避武帝諱曰通侯,舊時文書,或爵通侯是也。後更曰列侯,今俗人或都言諸侯,乃王爾,非此也。列侯歸國,不受茅土,不立宮室,各隨貧富。
《後漢書·百官五》: 為徹侯,金印紫綬,以賞有功。功大者食縣,小者食鄉、亭, 《藝文類聚·總載封爵》: 列侯,金印紫綬,以賞其有功,功大者食縣邑,小者食鄉亭, 《太平御覽·侯封》: 列侯金印紫綬,以賞有功,功大者食縣邑,小者食鄉亭。 《後漢書·百官五》: 金印紫綬,以賞有功。功大者食縣,小者食鄉、亭,得臣其所食吏民。後避武帝諱,為列侯。 《藝文類聚·總載封爵》: 金印紫綬,以賞其有功,功大者食縣邑,小者食鄉亭,得臣其所食吏民,本為徹侯,避武帝諱曰通侯, 《藝文類聚·總載封爵》: 本為徹侯,避武帝諱曰通侯, 《太平御覽·遜讓》: 異姓者為徹侯,避武帝諱,曰通侯。 《漢書·百官公卿表上》: 避武帝諱,曰通侯, 《藝文類聚·總載封爵》: 避武帝諱曰通侯, 《太平御覽·爵》: 漢武帝諱徹,改曰通侯, 《太平御覽·遜讓》: 避武帝諱,曰通侯。 《藝文類聚·總載封爵》: 不受茅土,不立社。 《藝文類聚·總載封爵》: 不受茅土,不立宮室, 《太平御覽·敘封建》: 不受茅土,不立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