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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先秦兩漢 - Pre-Qin and Han》 | Related resources |
《史書 - Histories》 | Related resources |
《漢書 - Han Shu》 | [Xin - Eastern Han] 36-111 | Books referencing 《漢書》 Library Resources |
《志》 | Books referencing 《志》 Library Resources |
《食貨志》 | Books referencing 《食貨志》 Library Resources |
《食貨志上》 | Library Resources |
23 | 食貨志上: | 是後,外事四夷,內興功利,役費並興,而民去本。董仲舒說上曰:「春秋它穀不書,至於麥禾不成則書之,以此見聖人於五穀最重麥與禾也。今關中俗不好種麥,是歲失春秋之所重,而損生民之具也。願陛下幸詔大司農,使關中民益種宿麥,令毋後時。」又言:「古者稅民不過什一,其求易共;使民不過三日,其力易足。民財內足以養老盡孝,外足以事上共稅,下足以畜妻子極愛,故民說從上。至秦則不然,用商鞅之法,改帝王之制,除井田,民得賣買,富者田連仟伯,貧者亡立錐之地。又顓川澤之利,管山林之饒,荒淫越制,踰侈以相高;邑有人君之尊,里有公侯之富,小民安得不困?又加月為更卒,已復為正,一歲屯戍,一歲力役,三十倍於古;田租口賦,鹽鐵之利,二十倍於古。或耕豪民之田,見稅什五。故貧民常衣牛馬之衣,而食犬彘之食。重以貪暴之吏,刑戮妄加,民愁亡聊,亡逃山林,轉為盜賊,赭衣半道,斷獄歲以千萬數。漢興,循而未改。古井田法雖難卒行,宜少近古,限民名田,以澹不足,塞并兼之路。鹽鐵皆歸於民。去奴婢,除專殺之威。薄賦斂,省繇役,以寬民力。然後可善治也。」仲舒死後,功費愈甚,天下虛耗,人復相食。 |
《前漢紀 - Qian Han Ji》 | [Eastern Han] 198-200 | Books referencing 《前漢紀》 Library Resources |
《孝武皇帝紀四》 | Library Resources |
3 | 孝武皇帝... : | 四年春。有司言關東流民。凡七十二萬五千口。縣官無以衣食賑廩。用度不足。請收銀錫。以白鹿皮。造白金及皮幣以足用。是時禁苑有白鹿。而少府多銀錫。乃以白鹿皮方尺。緣以繢為皮幣。直三十萬。王侯宗室朝覲。必以皮幣薦璧。然後得行。又以銀錫為白金三品。其一重八兩圓之。其文龍。名曰撰。直三千。其二差小而方之。其文曰馬。直五百。其三復小墮之。其文曰龜。直三百。銷半兩錢。更鑄五銖錢。重如其文。又盜鑄作幣罪死。於是孔僅為大司農丞。領管鹽鐵。桑弘羊。洛陽賈人子。以能心計。年十三為侍中。言利事皆析秋毫。而始算緡錢及車船矣。其後弘羊請置大司農部丞數十人。分主郡國。各得往置均輸鹽鐵官。令遠方各以其物。商賈所販賣為賦。而相準輸。置平準官於京師。都受天下委輸諸物。官盡籠天下之貨物。貴則賣之。賤則買之。富商大賈無所侔大利。物皆反其本。而物不得踊貴。故抑天下之物。名曰平準。又請令民得以粟補吏。罪人得以贖死。及入粟為吏。復各有差。於是民不益賦。而國用饒足。乃賜弘羊爵左庶長。黃金二百斤。會天大旱。上令百官請雨。太子傅卜式言於上曰。縣官當衣食租稅而已。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。販賣求利。獨烹弘羊。天乃雨。是時董仲舒說上曰。古稅民不過什一。使民歲不過三日。民財用。內足以養老盡孝。外足以事上供稅。上足以畜妻子。故民悅而從上。至秦則不然。用商鞅之法。改帝王之道。除井田之制。富者田連阡陌。貧者無立錐之地。人專川澤之利。營山林之饒。荒淫越制。邑有人君之尊。里有王侯之富。小民安得不困。又加月有吏卒。征衛屯戍。一歲力役。四十倍於古。田稅口賦。二十倍於古。或耕豪傑之田。見稅什五。故嘗衣馬牛之衣。食犬豕之食。又重以貪暴之吏。刑戮妄行。民無所聊生。逃亡山林。並為盜賊。斷獄一歲以十萬數。漢興。遵而未改。古井田法雖難卒行。宜少近古。限民占田。塞兼并之路。鹽鐵皆歸於民。去奴婢。除專殺之威。薄賦歛。省徭役以寬民。然後可治也。其言未施行。有星孛於東北。夏有長星出於西北。大將軍衛青將四將軍出定襄。將軍去病出代。各萬餘騎。步兵數十萬。青到漠北。圍單于。斬首萬九千級。單于遁走。追至寘顏山乃還。去病與左賢王戰。斬首虜七萬餘級。封狼居胥山乃還。前將軍李廣、右將軍趙食其、皆後期。廣自殺。食其贖死。廣與大將軍別道。迷而後期。大將軍遣長吏責問廣。令詣幕府對。謂其麾下曰。廣結髮與匈奴大小七十餘戰。今述而失道。豈非天邪。且廣年已六十餘。終不能使復對刀筆吏矣。遂自刎死。百姓聞之。知與不知。莫不垂泣。廣初文帝時。以良家子從軍。文帝奇其才。曰。使廣遭高帝。萬戶侯豈足道哉。及吳楚反時。戰昌邑下顯名。後為上郡太守。匈奴入上郡。上使中貴人助廣擊匈奴。中貴人將數十騎出。見匈奴三人與戰。射傷中貴人。殺其騎且盡。中貴人走告廣。廣曰。此必匈奴射鵰者。乃從百餘騎馳。射殺二人。生得一人。匈奴數千騎望見廣。以為誘騎。驚出兵。上山而陣。廣直前來至匈奴二里止。令皆下馬解鞍。有白馬將軍出護兵。廣射殺之。復還。解鞍縱馬。胡兵怪之。卒不敢擊。會日已暮。胡以為漢有伏兵。乃夜遁走。嘗獵。見草中石。以為伏虎。射之。入石沒羽。視之石也。他日射之。終不能入。廣之軍吏士卒多以軍功封侯者。而廣終不得封。初西羌反。廣誘降者八百餘人。而同日盡殺之。望氣者王朔曰。禍莫大於殺已降。此將軍所以不封侯也。 |
《漢代之後 - Post-Han》 |
《宋明 - Song-Ming》 |
《太平御覽》 | [Northern Song] 977-984 | Library Resources |
《治道部七》 | Library Resources |
《貢賦下》 | Library Resources |
1 | 貢賦下: |
《漢書》曰:孝文時,晁錯說上,令人入粟得以拜爵。邊食足支五歲,可令入粟郡縣;足支一歲已上,可時赦,勿收農人租。如此德澤加於萬人。帝從之。后天下充實,乃下詔曰:「農,天下之本,務莫大焉。今勤身從事,而有租稅之賦,是謂本末者無以異也。本,農也。末,賈也。言農與賈俱出租無異也。於勸農之道未備,其除田之租稅。」 又曰:董仲舒說上曰:「古者稅人不過十一,其求易供;使人不過三日,其力易足。秦用商鞅之法,加月為更卒,已復為正卒,一歲屯戍,一歲力役,三十倍於古;更卒謂給郡縣一月而更者也。正卒謂給中都官者。率計今人一歲之中屯戍及力役之事三十倍多于古也。田租、口賦、鹽鐵之利,二十倍於古。秦賣鹽鐵貴,故下人受其用也。既收田租,又出口賦,而官更奪鹽鐵之利,率計一歲之中失其資二十倍多於古也。或耕豪人之田,見稅十五。故貧人常衣馬牛之衣而食犬彘之食。」 又曰:倪寬為左內史,勸農業,理獄訟,卑體下士,務在於得民心。收租稅,時裁闊狹,與民相假貸,為有貧弱及農要之時不即征收也。以故租多不入。後有軍發,左內史以負租課殿,當免。民聞當免皆恐失之,大家牛車,小家擔負,輸租襁屬不絕,課更以最上。上由此愈奇寬。 又曰:元鳳中,詔曰:「夫谷賤則傷農。今三輔太常谷減賤,減猶少也。其令以菽粟當今年賦租稅。」元平元年春二月詔曰:「天下以農桑為本,日者省用,罷不急官,減外徭,耕桑者益眾,而百姓未能家給,朕甚憫焉。其減口賦錢。」有司奏請減什三,上許之。 |
《資產部一》 | Library Resources |
《田》 | Library Resources |
19 | 田: |
《漢書》曰:晁錯奏曰:「古者稅民不過什一,至秦則不然,用商鞅之法,改帝王之制。一歲屯戍萬計,力役三十倍於古,田租口賦鹽鐵之利二十倍於古。如淳曰:秦賣鹽鐵貴,故下民受其困。或耕豪民之田,稅十五。如淳曰:稅其五。故貧民常衣馬牛衣,而食犬彘之食。」 又曰:董仲舒說上曰:「秦用商鞅之法,改帝王之制,除井田,人得賣買,富者田連阡陌,貧無立錐之地。漢興,循而未改。古井田法雖難猝行,宜少近古,限人占田,以贍不足,塞兼并之路,然後可善治也。」上不能用。 又曰:是時,富豪皆爭匿財,惟卜式尤欲助費。於是以式終長者,乃召拜為中郎,賜爵左庶長,田十頃,布告天下,尊顯以諷百姓。 又曰:貢禹上書曰:「臣禹年老貧窮,家貲不滿萬錢,妻子糠豆不贍,短褐不完,有田百三十畝。陛下過意征臣,臣賣田十畝,以供車馬。」 又曰:楊惲免官,常不得志,乃歌曰:「田彼南山,蕪穢不治。種一頃豆,落而為萁。人生行樂耳,須富貴何時?」 又曰:張禹為人謙愿,內殖貨財,家以田為業。及富貴,多買田至四百頃,皆涇渭溉灌,極膏腴,上價。 又曰:寧成曰:「仕不至二千石,賈不至千萬,安可比於人乎?」乃貰貸陂田千餘頃假貧民,役使數千家,致產數千萬。為任俠,持吏長短,從數十騎。其使民,威重於郡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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