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》: | 那张角本是个不第秀才。 |
The eldest Zhang Jue was an unclassed graduate, who devoted himself to medicine. |
《·》: | 孔子曰:“若鄙,心不与焉,第言之!” |
《》: | 故立嗣予子,笃母第,妾以子贵。 |
《·》: | 公者,加尊二王之后,侯者百里之正爵士,上有可次,下有可第,中央故无二。 |
《·》: | 典方,典容仪以掌诸侯远方之君,撰之班爵列位轨伍之约,朝觐宗遇会同享聘贡职之数,辨其民人之众寡,政之治乱,率意道顺,僻淫犯禁之差第。 |
《·》: | 多散苟得之财,奉以謟谀之辞,以转相驱,非有第五公之廉直,孰能不为顾? |
《·》: | 光武帝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生于济阳宫后殿第二内中,皇考为济阳令,时夜无火,室内自明。 |
《》: | 孝武皇帝兹益迷谬,文成、五利处之不疑,妻以公主,赐以甲第,家累万金,身佩四印,辞穷情得,亦旋枭裂。 |
《·》: | 箦,第牀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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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·》: | 及闵周室之衰微,礼义之不行也,厄挫顿仆,历说诸侯,欲匡帝王之道,反天下之政,身无其立,而世无其主,周流天下,无所合意,大道隐而不舒,羽翼摧而不申,自□□□深授其化以厚终始,追治去事以正来世,案纪图录以知性命,表定《六艺》以,善恶不相干,贵贱不相侮,强弱不相凌,贤与不肖不得相逾,科第相序,为万□□□而不绝,功传而不衰,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礼》、《乐》,为得其所,乃天道之所立,大义之所行也。 |
《》: | 墨辩有上下经,经各有说,凡四篇,与其书众篇连第,故独存。 |
《·》: | 第不失次,理不相舛,近塞远闭,备元变成,明事知分,度数独行,无道之君,任用么么,动即烦浊,有道之君,任用俊雄,动则明白,二者先定素立,白蔘明起,气荣相宰,上合其符,下稽其实。 |
《·》: | 当冬三月,天地闭藏,暑雨止,大寒起,万物实熟,利以填塞空郤,缮边城,涂郭术,平度量,正权衡,虚牢狱,实廥仓,君修乐,与神明相望,凡一年之事毕矣,举有功,赏贤,罚有罪,颉有司之吏而第之。 |
《·》: | 下率,一升、少半升者,下第二节容也。 |
《·》: | 太傅产、丞相平等言,武信侯吕禄上侯,位次第一,请立为赵王。 |
《》: | 六月,卫侯饮孔悝酒于平阳,重酬之,大夫皆有纳焉,醉而送之,夜半而遣之,载伯姬于平阳而行,及西门,使贰车反祏于西圃,子伯季子,初为孔氏臣,新登于公,请追之,遇载祏者,杀而乘其车,许公为,反祏,遇之曰,与不仁人争,明无不胜,必使先射,射三发,皆远许为,许为射之,殪,或以其车从,得祏于橐中,孔悝出奔宋,楚大子建之遇谗也,自城父奔宋,又辟华氏之乱于郑,郑人甚善之,又适晋,与晋人谋袭郑,乃求复焉,郑人复之如初,晋人使谍于子木,请行而期焉,子木暴虐于其私邑,邑人诉之,郑人省之,得晋谍焉,遂杀子木,其子曰胜,在吴,子西欲召之,叶公曰,吾闻胜也,诈而乱,无乃害乎,子西曰,吾闻胜也,信而勇,不为不利,舍诸边竟,使卫藩焉,叶公曰,周仁之谓信,率义之谓勇,吾闻胜也,好复言,而求死士,殆有私乎,复言非信也,期死非勇也,子必悔之,弗从,召之使处吴竟,为白公,请伐郑,子西曰,楚未节也,不然,吾不忘也,他日又请,许之,未起师,晋人伐郑,楚救之,与之盟,胜怒曰,郑人在此,雠不远矣,胜自厉剑,子期之子平见之,曰,王孙何自厉也,曰,胜以直闻,不告女,庸为直乎,将以杀尔父,平以告子西,子西曰,胜如卵,余翼而长之,楚国第,我死,令尹司马,非胜而谁,胜闻之曰,令尹之狂也,得死乃非我,子西不悛,胜谓石乞,曰王与二卿士,皆五百人当之,则可矣,乞曰,不可得也,曰,市南有熊宜僚者,若得之,可以当五百人矣,乃从白公而见之,与之言,说,告之故,辞,承之以剑,不动,胜曰,不为利谄,不为威惕,不泄人言,以求媚者,去之,吴人伐慎,白公败之,请以战备献,许之,遂作乱,秋,七月,杀子西,子期,于朝,而劫惠王,子西以袂掩面而死,子期曰,昔者吾以力事君,不可以弗终,抉豫章以杀人,而后死,石乞曰,焚库弑王,不然不济,白公曰,不可,杀王不祥,焚库无聚,将何以守矣,乞曰,有楚国而治其民,以敬事神,可以得祥,且有聚矣,何患弗从,叶公在蔡,方城之外皆曰,可以入矣,子高曰,吾闻之,以险徼幸者,其求无餍,偏重必离,闻其杀齐管修也,而后入,白公欲以子闾为王,子闾不可,遂劫以兵,子闾曰,王孙若安靖楚国,匡正王室,而后庇焉,启之愿也,敢不听从,若将专利,以倾王室,不顾楚国,有死不能,遂杀之,而以王如高府,石乞尹门,圉公阳穴宫,负王以如昭夫人之宫,叶公亦至,及北门,或遇之曰,君胡不胄,国人望君,如望慈父母焉,盗贼之矢若伤君,是绝民望也,若之何不胄,乃胄而进,又遇一人曰,君胡胄,国人望君,如望岁焉,日日以几,若见君面,是得艾也,民知不死,其亦夫有奋心,犹将旌君以徇于国,而反掩面以绝民望,不亦甚乎,乃免胄而进,遇箴尹固,帅其属将与白公,子高曰,微二子者,楚不国矣,弃德从贼,其可保乎,乃从叶公,使与国人以攻白公,白公奔山而缢,其徒微之生拘石乞,而问白公之死焉,对曰,余知其死所,而长者使余勿言,曰,不言将烹,乞曰,此事克则为卿,不克则烹,固其所也,何害,乃烹石乞,王孙燕奔頯黄氏,诸梁兼二事,国宁,乃使宁为令尹,使宽为司马,而老于叶。 |
《·》: | 由是第之:二曰太蔟,所以金奏赞阳出滞也。 |
《》: | 种曰:“吾见王时,正犯玉门之第八也,辰克其日,上贼于下,是为乱,丑必害其良。” |
《·》: | 问曰:“然越专其功而有之,何不第一,而卒本吴太伯为?” |
《·》: | 大夫曰:“所谓文学高第者,智略能明先王之术,而姿质足以履行其道。” |
《·》: | 又治第宅,作乘舆辇,尽绣絪紨,黄金涂,为荐轮,侍婢以五采丝挽显游戏。 |
《·》: | 述叙传第七十。 |
《》: | 群臣咸曰曹参宜第一。 |
《·》: | 上重贤,欲极其位,恨明如此,遂册免明,上印绶还第。 |
《·》: | 四年七月壬午,荧惑入南斗犯第三星。 |
《·》: | 后好事者以意次第之,始甲终癸为十秩,秩十卷,合为百卷。 |
《·》: | 床第,夷衾,馔于西坫南。 |
《·》: | 《小弁》:尹伯奇为后母所谮而出,其邻大夫作此诗以讽其父吉甫,首章至第五章皆兴也,六章兴也,七章赋中有兴也,八章兴也。 |
《·》: | 体,第也。 |
《·》: | 热病先肤痛,窒鼻充面,取之皮,以第一针,五十九,苛轸鼻,索皮于肺,不得,索之火,火者,心也。 |
《·》: | 医人又不依次第而治之,则不中病。 |
《·》: | 提婆初至,为东亭第讲阿毗昙。 |
《·》: | 凡与人言,言己世父,以次第称之,不云家者,以尊于父,不敢家也。 |
《·》: | 胡广章奏,天下第一:并当时之杰笔也。 |
《·》: | 第一之丹名曰丹华。 |
《·》: | 故一国之隽,于州为辈,未得为第也。 |
《·》: | 魏明帝于列殿北立八坊,诸才人以次第处其中。 |
《·》: | 亦谏议大夫第五子陵之所居,伦少子也,以清正,洛阳无主人,乡里无田宅,寄止灵台,或十日不炊,司隶校尉南阳左雄、尚书庐江朱孟兴等,皆伦故孝廉功曹,各致礼饷,竝辞不受,永建中卒。 |
《·》: | 吴王诏徵象到武昌,甚敬重之,称为介君,为象起第宅,以御帐给之,赐遗前后累千金。 |
《·》: | 今进君爵为魏王,使使持节行御史大夫、宗正刘艾奉策玺玄土之社,苴以白茅,金虎符第一至第五,竹使符第一至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