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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明 -> 太平廣記 -> 鬼九 -> 崔茂伯 -> 1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崔茂伯女,結婚裴祖兒。婚家相去五百餘里。數歲不通。八月中,崔女暴亡,裴未知也。日將暮,女詣裴門,拊掌求前。提金罌,受二升許。到牀前而立。裴令坐,問所由。女曰。我是清河崔府君女,少聞大人以我配君,不幸喪亡。大義不遂,雖同牢未顯,然斷金已著,所以故來報君耳。便別以金罌贈裴。女去後,裴以事啟父,父欲遣信參之。裴曰。少結崔氏姻,而今感應如此,必當自往也。父許焉。裴至,女果喪,因相弔唁。裴具述情事,出罌示茂伯,先以此罌送女入瘞,既見罌,遂與裴俱造女墓。未至十餘里。裴復見女在墓言語。傍人悉聞聲。不見其形。裴懷內結,遂發病死。因以合塟。。御覧七百五十八作出幽冥録
《後漢書·耿弇列傳》: 其廷相去五百餘里。 《太平御覽·機略三》: 其庭相去五百余里。 《太平廣記·李仲甫》: 居相去五百餘里。 《太平廣記·崔茂伯》: 婚家相去五百餘里。 《太平御覽·罌》: 提一金罌,受二升許,徑到裴床前立, 《太平廣記·崔茂伯》: 提金罌,受二升許。到牀前而立。 《太平御覽·澡灌》: 授二升許。 《太平御覽·罌》: 受二升許, 《太平御覽·眾鳥》: 可受二升許。 《太平廣記·崔茂伯》: 受二升許。 《世說新語·假譎》: 未至十餘里, 《三國志·武帝紀》: 未至十餘里, 《太平御覽·機略四》: 未至十餘里, 《太平廣記·崔茂伯》: 未至十餘里。 《太平御覽·總敘疾病下》: 遂發病死。 《太平廣記·崔茂伯》: 遂發病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