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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索范围: 盐铁论 检索类型: 段落 |
条件1: 提到 “父母之于子” 符合次数:1. |
共1段落。第1页,共1页。 |
《盐铁论》 | 电子图书馆 |
12 | 盐铁论: | 古者周其礼而明其教,礼周教明,不从者,然后等之以刑,刑罚中,民不怨矣。故舜施四罪而天下咸服,诛不仁也。轻重各伏其诛,刑必加而无赦,赦维疑者,若此,则世安得不轨之人而罪之乎。今废其德教而责之礼义,是虐民也。春秋传曰:子有罪,执其父,臣有罪,执其君,听失之大者也。今以子诛父,以弟诛兄,亲戚相坐,什伍相连,若引根本而及华叶,伤小指而累四体也。如此,则以有罪反诛无罪,反诛无罪,则天下之无罪者寡矣。故吏不以多断为良,医不以多刺为工,子産杀一人刑二人,道不拾遗,而民无诬心,故为民父母,似养疾子,长恩厚而已,自首匿,相坐之法立,骨肉之恩废,而刑罪多矣。闻父母之于子,虽有罪犹匿之,其不欲服罪尔,子为父隐,父为子隐,未闻父子之相坐也。闻兄弟能缓追以免贼,未闻兄弟之相坐也。闻恶恶止其人,疾始而诛首恶,未闻什伍而相坐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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