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天地下: |
義剛言:「伯靖以為天是一日一周,日則不及一度,非天過一度也。」曰:「此說不是。若以為天是一日一周,則四時中星如何解不同?更是如此,則日日一般,卻如何紀歲?把甚麼時節做定限?若以為天不過而日不及一度,則趲來趲去,將次午時便打三更矣!」因取禮記月令疏指其中說早晚不同,及更行一度兩處,曰:「此說得甚分明。其他曆書都不如此說。蓋非不曉,但是說滑了口後,信口說,習而不察,更不去子細檢點。而今若就天裏看時,只是行得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。若把天外來說,則是一日過了一度。季通常有言:『論日月,則在天裏;論天,則在太虛空裏。若去太虛空裏觀那天,自是日月羇得不在舊時處了。』」先生至此,以手畫輪子,曰:「謂如今日在這一處,明日自是又羇動著些子,又不在舊時處了。」又曰:「天無體,只二十八宿便是天體。日月皆從角起,天亦從角起。日則一日運一周,依舊只到那角上;天則一周了,又過角些子。日日累上去,則一年便與日會。」次日,仲默附至天說曰:「天體至圓,周圍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,繞地左旋,常一日一周而過一度。日麗天而少遲,故日行一日,亦繞地一周,而在天為不及一度。積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而與天會,是一歲日行之數也。月麗天而尤遲,一日常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。積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而與日會。十二會,得全日三百四十八,餘分之積,又五千九百八十八。如日法,九百四十而一,得六,不盡三百四十八。通計得日三百五十四,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八,是一歲月行之數也。歲有十二月,月有三十日。三百六十日者,一歲之常數也。故日與天會,而多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者,為氣盈。月與日會,而少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五百九十二者,為朔虛。合氣盈朔虛而閏生焉。故一歲閏率則十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二十七;三歲一閏,則三十二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六百單一;五歲再閏,則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七十五。十有九歲七閏,則氣朔分齊,是為一章也。」先生以此示義剛,曰:「此說也分明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