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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唐 -> 群书治要 -> 卷十七 -> 汉书五 -> 传 -> 28 - 相似段落[详细说明]
单于壮其节,使使晓武,会论虞常,欲因此时降武,剑斩虞常已。律曰:单于募降者赦罪,举剑欲击之,胜请降。律谓武曰:副有罪,当相坐,复举剑拟之,武不动。律曰:苏君,律前负汉归匈奴,幸蒙大恩,赐号称王,拥衆数万,马畜弥山,富贵如此,苏君今日降,明日复然,空以身膏草野,谁复知之,武不应。律曰:君因我降,与君为兄弟,今不听吾计,后虽欲复见我,尚可得乎。武骂律曰:汝为人臣子,不顾恩义,畔主背亲,为降虏于蛮夷,何以汝为见,且单于信汝,使决人死生,不平心持正,反欲斗两主观祸败,南越杀汉使者,屠为九郡,宛王杀汉使者,头悬北阙,朝鲜杀汉使者,即时诛灭,独匈奴未耳,若知我不降,明欲令两国相攻,匈奴之祸,从我始矣。
《汉书·李广苏建传》: 单于使使晓武。会论虞常,欲因此时降武。剑斩虞常已,律曰:“汉使张胜谋杀单于近臣,当死,单于募降者赦罪。”举剑欲击之,胜请降。律谓武曰:“副有罪,当相坐。”武曰:“本无谋,又非亲属,何谓相坐?”复举剑拟之,武不动。律曰:“苏君,律前负汉归匈奴,幸蒙大恩,赐号称王,拥众数万,马畜弥山,富贵如此。苏君今日降,明日复然。空以身膏草野,谁复知之!”武不应。律曰:“君因我降,与君为兄弟,今不听吾计,后虽欲复见我,尚可得乎?”武骂律曰:“女为人臣子,不顾恩义,畔主背亲,为降虏于蛮夷,何以女为见?且单于信女,使决人死生,不平心持正,反欲斗两主,观祸败。南越杀汉使者,屠为九郡;宛王杀汉使者,头县北阙;朝鲜杀汉使者,即时诛灭。独匈奴未耳。若知我不降明,欲令两国相攻,匈奴之祸从我始矣。”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单于壮其节,使使晓武,会论虞常,欲因此时降武,剑斩虞常已。律曰:单于募降者赦罪,举剑欲击之,胜请降。律谓武曰:副有罪,当相坐,复举剑拟之,武不动。律曰:苏君,律前负汉归匈奴,幸蒙大恩,赐号称王,拥衆数万,马畜弥山,富贵如此,苏君今日降,明日复然,空以身膏草野,谁复知之,武不应。律曰:君因我降,与君为兄弟,今不听吾计,后虽欲复见我,尚可得乎。武骂律曰:汝为人臣子,不顾恩义,畔主背亲,为降虏于蛮夷,何以汝为见,且单于信汝,使决人死生,不平心持正,反欲斗两主观祸败,南越杀汉使者,屠为九郡,宛王杀汉使者,头悬北阙,朝鲜杀汉使者,即时诛灭,独匈奴未耳,若知我不降,明欲令两国相攻,匈奴之祸,从我始矣。 《汉书·李广苏建传》: 单于壮其节,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单于壮其节, 《太平御览·奉使上》: 单于壮其节, 《汉书·李广苏建传》: 武不动。律曰:“苏君,律前负汉归匈奴,幸蒙大恩,赐号称王,拥众数万,马畜弥山,富贵如此。苏君今日降,明日复然。空以身膏草野,谁复知之!”武不应。律曰:“君因我降,与君为兄弟,今不听吾计,后虽欲复见我,尚可得乎?”武骂律曰:“女为人臣子,不顾恩义, 《前汉纪·孝昭皇帝纪》: 武不动。律曰。律前负汉归匈奴。赐号称王。拥众数万。苏君今日降。明日复然。空以身膏草野。谁复知之。君因我降。与君为兄弟。今不听吾计。虽欲复见我。尚可得乎。武怒骂律曰。汝为人臣不忠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武不动。律曰:苏君,律前负汉归匈奴,幸蒙大恩,赐号称王,拥衆数万,马畜弥山,富贵如此,苏君今日降,明日复然,空以身膏草野,谁复知之,武不应。律曰:君因我降,与君为兄弟,今不听吾计,后虽欲复见我,尚可得乎。武骂律曰:汝为人臣子,不顾恩义, 《汉书·李广苏建传》: 空以身膏草野, 《汉书·谷永杜邺传》: 身膏草野, 《前汉纪·孝昭皇帝纪》: 空以身膏草野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空以身膏草野, 《汉书·李广苏建传》: 不顾恩义, 《东观汉记·丁鸿》: 不顾恩义, 《后汉书·朱冯虞郑周列传》: 而不顾恩义, 《后汉书·桓荣丁鸿列传》: 不顾恩义,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不顾恩义, 《艺文类聚·说》: 而不顾恩义, 《太平御览·兄弟中》: 不顾恩义, 《太平广记·孙恪》: 不顾恩义, 《汉书·李广苏建传》: 宛王杀汉使者, 《前汉纪·孝元皇帝纪下》: 重于宛王。杀汉使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宛王杀汉使者,